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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选举的别样功能(2)

美国历史上最精彩的辩论大概要数林肯挑战道格拉斯那场了。88年,奴隶制将美国人分成尖锐对立的两派,林肯和道格拉斯此时竞选伊利诺伊州的联邦参议员,中心议题自然离不开奴隶制,准确地说是奴隶制在新领地上的法律地位。号称“小巨人”的道格拉斯是北方民主党领袖,他和林肯几乎同时从政,年龄还小于林肯,但已担任过两届联邦参议员,这次是谋求连任。林肯只当过一届联邦众议员,这个“小人物”代表的是刚成立不久的共和党。道格拉斯提出“人民主权论”,主张由当地居民来决定该地是否实行奴隶制,他企图回避奴隶制的道德问题,通过将其转化为地区问题来防止国家分裂。林肯则旗帜鲜明地反对奴隶制向新领地渗透,并公开谴责奴隶制的非人道。一个立足于美国传统的自治原则,一个坚守独立宣言中的人权立场。

作为开场白,林肯发表了著名的“裂开的房子站不住”的演说,道格拉斯也作了相应演讲。从8月下旬到0月中旬,两人在七个选区连续进行七场辩论,每场延续两个小时——正方发言半小时,反方答复一小时,正方再反驳半小时。交锋直指当时的敏感话题,唇枪舌剑,每次都吸引数千观众冒着酷暑闷热前来观战,精彩轰动全国。道格拉斯虽获连任,但真正的胜者却是林肯,他收获了更多普选票,从此声名远播,迅速登上全国政坛。奴隶主对他深感恐惧,860年林肯刚赢得大选还未上任,南方便如惊弓之鸟匆匆宣布脱离。

看来,不是人为设计和操控的大选,似乎更接近一场人民自编自导自演自评的民主教育运动,选民和候选人都边干边学,提高自己的政治水平。倘若关起门来大选,没有观点的充分表达和比较,选举的教育功能还剩多少呢?

让人民来决定

美国的大选早已不同于建国初期,合众国宪法的规定是由选举人选举总统,而选举人的产生方式则由各州自定。789年首次大选时,除宾州和马里兰采取选民直选外,其他州均由州议会决定。随着国情变化,主要是党派的产生发展、选民范围的扩大和数量增多,选民观念的改变等,大选的方式一直在演变,挡不住的总趋势就是平民化、民主化。

美国早期是精英统治,民众在总统选举上发言权不多,而革命领袖们又大多绅士,在他们心目中追求高位非君子所为,故而没有发生过明显的权位之争。更何况华盛顿德高望重,他的当选毫无悬念。

796年华盛顿退隐后,总统竞选才真正拉开序幕。不过亚当斯还是没有为自己竞选,他老老实实待在家中等待结果。800年大选时,党派政治公开亮相了,联邦党摆出一副旧式精英“酒香不怕巷子深”的超然立场,似乎不会为拉票而改变原则。杰斐逊的“共和党”却深谙走群众路线的好处,大谈普通人的美德,终成赢家。然此时所谓的“弗吉尼亚王朝”还在延续,在决定总统人选方面,选举人显然比选民的作用大得多。

到8年,大部分州改为选民直选选举人,并且以前的国会提名总统候选人也改为各州提名,普选票的意义因此凸现,这是大选平民化的一大标志。以前大选根本不计普选票,现在普选票和选举人票并列,意义甚至超过后者。只是由于绝大多数州采取“胜者得全票”,所以才会发生获普选票多者却落选的现象。

选民真正积极投入大选应该是从88年开始的。大选已经变得越来越激烈,甚至不择手段,造谣生事。弗吉尼亚和马萨诸塞独占总统大位的精英治理终告结束,杰克逊代表新崛起的西部,热热闹闹地当选为第七位总统,普通选民亲热地称他为自己人。杰克逊的民主党创立了全国性支部网络,分工有术,人声鼎沸,吓坏了卸任总统小亚当斯。

从此,政客们再也不敢低估选民的力量,他们必须按选民的好恶来塑造自己的形象。80年大选中,形象设计和商业化明显加强。辉格党放下身段,义无反顾地将弗吉尼亚望族出身的哈里森打造成诞生在“园木小屋”里的拓荒者,配上皮帽子和民间小曲,颇有观赏性。他们终于明白,高高在上的候选人是没有希望博得选民认同的。对此,一个洁身自好的人也许会感到不屑,但政客们不得不讨好百姓,总比高高在上藐视百姓好点。

平民化也表现在竞选口号上,要一句话说到百姓心里:98年胡佛的口号是:“锅里有鸡,库里有车!”9年罗斯福第四次竞选的口号是:“中途不可换马!”9年艾森豪威尔的口号凭借的是个人魅力:“我喜欢艾克!”在大动荡后的968年,尼克松的口号是极具镇静和安抚作用的“法律和秩序”。

选举之漫长,对候选人是从体力到智力的全方位考验。候选人必须充分展示才能,交代背景,澄清选民疑点,表明自己观点,显示个人品格,证明自己足以担当重任。在这个求职过程中,评委就是选民。对未来的总统而言,这不仅是考验和测试,也是极好的训练,他既要会展示,又要会克制,既不能缺乏自信,也不能狂妄自大,更不能轻易许诺。老布什在竞选时曾说:“看着我的嘴,不会再加税!”终因不能兑现而成笑料。谁说的话,谁做的事,都记录在案,任人评说。巧言令色的政客如骗人商贩,不会有人信任支持。每个聪明的候选人想必都会从昔日的教训中学乖,小心翼翼地避免重复他人的错误,因为说不定一个错误就足以将你逐出政坛。

1990年大选开始时,民主党候选人盖里·哈特颇有人气,但他明知记者日夜追踪,却与一女模特过夜。消息曝光,舆论大哗。眼看人气一落千丈,他只好宣布退出竞选。有趣的是他心犹不甘,过些日子居然又宣布重新投入竞选,理由是:“让人民来决定!”虽然夫人出面为他帮腔,但人民毫不犹豫作了决定——出局。

候选人在全过程中保持风度至关重要,风度不仅是仪态,更重要的是遵守游戏规则,接受竞选结果。赢得起也输得起是一个想当总统的人应有的素养。

候选人毕竟只是竞争对手,不是你死我活的敌人,对方赢了是一定要祝贺的,决不能撕破脸皮,上山打游击。美国文化中没有打江山坐江山这一说,试问还有什么比这对国家更安全的呢?

政治智慧是怎么训练出来的?

在现代政治里,三十六计很难入选,两面三刀、南面为王的种种手段称不上政治智慧。现代政治是共和国的政治,是天下为公的政治。关乎全体国民的事情却藏藏掖掖不能公开,怎么有资格称共和?

一次成功的选举必须合法合理,选出合适的领袖,缺乏政治智慧的选民是很难完成的。常说人是政治动物,政治智慧是否属于人类本能呢?有研究表明,黑猩猩就掌握不少政治手腕,如向强者示弱,进行性贿赂等(见弗朗斯·德瓦尔的《黑猩猩的政治》)。这两招勾践在麻痹夫差时都用上了。不过选举看来不像是人的本能,尤其是大型选举,乃是一项后天习得的技能。大选需要热情,更需要理性,在众多候选人中挑选一个好总统并非易事,只有通过一场又一场大选的实际训练,选民和候选人才能变得智慧,选举也才能变得平稳。

那么,选民需要具备什么智慧呢?说来话长,略举一二。首先他们要清楚总统是干什么的,才能知道什么样的人有资格当总统,这就需要知道何为政治,就要熟悉当前政治的重大主题及观点,还要能区分何种观点有利于大家,何种观点只为少数利益集团服务。

他们要学会理性地思考,懂得现实与理想、理想与空想之间的区别,懂得政治是一门关于现实可能性的学问,懂得轻重缓急,趋利避害,在各种可能性中争取最佳的选择。

他们要有能力辨别是非真伪,辨别雄辩与煽动。历经训练的美国人在思维方式上可以说越来越中庸,一些极端主张在个别地区也许有号召力,一旦进入全国范围就几乎没人认真对待了。

他们要明白各方具有平等的表达权利,不能将意见不同的人称为国家敌人。他们还学会了权力制衡,自觉地建立国会和白宫的平衡,避免立法执法掌握在一党之手。

他们要熟悉游戏规则,辨认目的与手段的正当,学会以理服人而非倚强凌弱,不接受操控、贿选、威胁、人身攻击、造谣中伤等“负面选举”。

选民智慧的提高还表现在他们党派忠诚的削弱,党派忠诚指的是习惯性地按照一个党的立场去投票。虽然党派在大选中还起着主要的组织作用,但选民表现得越来越思想独立和成熟,他们不盲目听命于一党,而是更关注候选人和议题本身。在无数次选举的训练后,选民对政治心领神会。这种久经沙场的选民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不会轻上当受骗。

有姓氏的“朝代”坚守自身利益的核心,很难有包容性。他们不可能信任选举。因为他们不相信民众的自治能力,或根本不认为民众有此权利。中国历史上也曾有过多次变法,然而都出自上层决断,从未听说过让民众发言,公开辩论。无论对错,民众都只能是被动接受。没有参与,不明真相,也就谈不上接受教育,提高政治智慧。只有在以理服人的辩论中,民众才能培养出服从真理而非强权的习惯。

历史证明,大选是可以改善的,但不能取消,对大选的信心就建立在相信民众有权参与和善于学习上。不是常说交学费吗?我们不妨也将60亿美元的大选资金看作学费,平均到每个美国人才0美元,还是四年一次,选出了总统,教育了大众,稳定了国家,又何乐不为。

原载《随笔》2013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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