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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和赵元最近因为秀水那边已经请人帮忙看摊子了,自己不用整天在那里盯着,轻松了很多。请人看摊子倒不是怕吃苦受累,主要是想腾出更多的时间来考察研究是开酒吧还是开饭馆的事。
赶得早不如赶得巧,玲玲就在楚天和赵元刚刚得了点空的时候邀请他们一起去香山看红叶。
去香山的那天早晨,天气出奇的好。就在这个早晨,在约好集合的汽车站,
几个彼此闻名已久却从未谋面的年轻人终于聚在了一起。玲玲先是把楚天和赵元引荐给了羽明和远皓,男生们先相互认识了,他们彼此握手寒暄了一阵子后玲玲才又把楚天和赵元带到了羽清和闽乔的跟前,兴高采烈地把羽清和闽乔介绍给在这兄弟俩。
闽乔和羽清今天都穿了一套粉红色的运动服,款式是一模一样的,是附中统一发放的校服。羽清轮廓清晰棱角过分分明且略显单薄的脸上没有一丝笑容,细致平滑的肌肤在一缕清晨所特有的浅淡的粉红色的霞光的映照下愈显细致平滑了,而平日里藏于眼角避于眉梢的那一抹孤傲一丝清高一点不屑及一缕轻蔑此刻都无一遗漏地彻底暴露在这清晨的浅淡的粉红色霞光里。闽乔却全然不同,弯弯的眉毛下一双温暖含笑的眼睛,眼睛里仿佛汪着一池春水,碧波荡漾,春意盈盈。小巧精致的鼻子很有几分卡通的可爱味道,脸颊新鲜粉嫩得如同水蜜桃儿尖儿一般,丰泽红润的嘴唇好似玫瑰花瓣儿一样氤氲着芬芳的气息,再看唇边那两个浅浅的酒窝儿,更是造物主绝美的恩赐,只略扫一眼,就把人心醉透了。
“你们好,常听玲玲说起,你们俩的大名我和元子早就如雷贯耳了!”楚天一边说一边向站在前面的羽清伸出手去。虽说这兄弟俩到车站也有一阵儿了,刚刚几个男孩子在一边也寒暄热闹了一气了,可羽清却始终没正眼瞧过这兄弟俩。只在视野里隐约瞟到两个影子,知道是他们罢了,不曾细看。这两个混混兄弟身高几尺样貌如何她根本没有兴趣知道,她完全不在乎他们是何等样人,也从来没打算过要理会他们。直到这会儿,楚天向她伸过手来,她才不由自主地往他脸上望了望,不经意看清了他的模样。
乍一看清楚天的模样,羽清的心竟微微地一颤,不禁有些讶异。他竟生得这样的风骨,一眼看去像个十足的侠客。这倒着实出乎她的预料。虽然她并不十分明确侠客通常是什么样子,但当她看见他的那张硬朗却未从根本上失去细致柔和与亲切,冷峻但却并未从源头流于漠然无情与孤傲的脸时,骤然间跃入她的脑海的即是侠客的印象。楚天没能长成混混的样子多少令羽清有些失望和遗憾。她漠然地看了看楚天伸向她的手,毫无反应,不说话,不笑,也不伸手接着,完全不理会。
闽乔第一眼见到楚天对他的印象就极好。他长得很帅,个子很高,头发很黑很密,脸部的线条很硬朗。眉毛很浓,目光极有神,鼻梁很挺,嘴角尤其有型。穿了一件银灰色的夹克衫,敞着怀,里面是件纯白色的衬衫,一条黑色的休闲裤,和裤子同色调的休闲鞋。看上去干净利落,很阳刚。也许是平日里听玲玲讲他和赵元的事情讲得多了,虽说今天第一次见,她竟不觉得他陌生。见羽清不理楚天,楚天正尴尬着,闽乔便向前迈了一步, “你好,楚天哥。天天听玲玲讲你和赵元哥的事儿,虽然没见过面,感觉却好像认识你们很久了。”她一边甜甜地笑着,一边很自然地握住了楚天本来是伸给羽清的那只手。
握着那只柔软温暖的小手望着闽乔浅浅的酒窝里漾出蜜一样的笑容,一阵悸动从楚天的心底里涌上来,他不由自主回报了一个异常灿烂的笑容,“咱们彼此彼此!”说完便回头冲着身后的赵元说道:“元子,过来认识一下吧!”
赵元立刻笑嘻嘻地凑过来,也和闽乔握了握手,“你就是闽乔啊,名不虚传啊,长的真好看,我就没见过……”
“收起社会上那套把戏!”赵元的话还没说完,就被楚天从旁踢了一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