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启思并不相信缘份,也不相信命运。但有时候,冥冥之中,似乎总有只手,在悄悄拨弄命运之弦。未必一定是美妙的弦音,造物主也会有疏忽的时候,高了,低了,走调了,破音了……什么都有可能。生活不是一台晚会,是不允许假唱的,也决没有一场事先的彩排,如果出了差错还可以重来一次。
那天下了很大的雨,铺天盖地。程启思开着车,感觉就是在雨雾里穿越。四周一片密密的闪亮的雨丝,从天到地都织成了蜘蛛网。无数的车辆和行人,都被织在这片银丝的蛛网里,像是大大小小五颜六色的蜘蛛,在暴雨里缓慢而艰难地爬行着。
远处闪着一片彩色的霓虹,程启思松了一口气,大剧院总算是近在咫尺了。钟辰轩塞给了他一张票,让他来陪着看今天晚上的一场什么芭蕾舞剧,还说有什么神秘的客人,程启思一定会喜欢。程启思只得缴械投降,虽然他连是哪部舞剧都没弄清楚。他把车朝停车场的入口开去,这时候手机又响了,大概是钟辰轩在催了。程启思一急,车猛地向前一冲,溅起了很大的水花,全都溅到了正好站在旁边的一个女人的身上,顿时那女人的小腿都被全部溅湿了。
程启思心里大叫不好,那女人穿了一袭精致的黑色细吊带长裙,显然跟他一样是去剧院的。这一溅,那身衣服可就全完了。程启思苦笑,也不管还在继续疯响的手机,打开车门下了车。
那个女人打了一把阳伞,伞面早已经被淋得湿透了。伞压得很低,遮住了她的大半个脸。这样的天气,她还戴了一副大大的墨镜,只露出尖尖的小小的下巴。她的肤色是一种极美丽的蜜糖色,一头浓艳的黑色卷发也被雨水打得半湿,卷曲在她的肩头上。那种琥珀色唤起了程启思的某种遥远的记忆,但那女人浑身上下散发出的怒气让他没有时间去思索了。他知道理亏,只得陪着笑说:“对不住,对不住,我赶时间……”
对方还没等他说完,就打断了他。“你赶时间,就能这么开车么?”
程启思笑得脸都僵了,继续陪笑说:“我真不是有意的,弄脏了你的衣服。我赔你就是……”
那女人毫不留情地再次打断了他的话头。“谁稀罕你赔了?”她瞟了一眼程启思的车,程启思那辆车,就算再外行也看得出来是部价值惊人的跑车,“有钱就了不起了?”
这话一出口,程启思实在忍不住,笑了出来。那个女人也笑出了声,大概觉得自己这话太像电视剧里面的台词了。她的笑声像一串串清脆的银铃在互相撞击。但紧接着她又立刻不笑了,说:“你弄脏了我的衣服,我怎么进去看?”
程启思呃了一声,说:“反正……反正又不止今天晚上一场。明天晚上再来看怎么样?反正又不是买不到票。我送你回去,再不,送你去商场,我赔给你?”
那女人又笑了一下,这次这个笑容在唇角多保持了几秒钟。“我是今天刚飞到H市的,酒店都还没订呢。”
程启思奇怪地问:“就为了看这场舞剧?”
“启思?”突然地,钟辰轩的声音在不远处响了起来。他站在剧院的台阶上,有些惊讶地注视着那个女人。“安琪拉?你已经到了?你……怎么跟启思在一起?”
那女人听到钟辰轩叫她,本来欣喜地答应了一声,听完他后半句话,顿时不说话了。她盯着程启思,死死地盯着他的脸看,看了半天,才慢慢地说道:“表哥,你变了好多。我已经完全认不出来你了。”
她缓缓地摘下了墨镜。那是一张极端正极俏丽的鹅蛋脸,下巴很尖,一双眼睛微微地带着点琥珀色。
程启思也注视着她,眼神非常复杂。“你没有认出我,我也一样没有认出你。我们已经多久没有见过面了?二十五年,不,二十六年了?安瑶。”
安瑶轻轻吸了一口气,咬住了下唇。她的嘴唇是一种极美的茜色,丰润,微微的厚了些,却很性感。“安瑶。我都快忘记自己叫这个名字了。我真的快忘记了……好吧,既然回国了,那我就还是叫安瑶吧。”
钟辰轩一直望着他们两人,直到这时,才开口道:“原来你们是认识的。”
安瑶点了点头。程启思问:“你认识安瑶?你今天说的神秘的客人,就是安瑶?”
“我跟安琪拉是在国外认识的,后来也一直保持着联系。”钟辰轩回答,“她说想回国看看,我就邀请她到H市来。她答应了,我想……我想你也不在乎你家里多住一个人。何况安琪拉更可能会住酒店。”
他审视着程启思的脸,说:“你们两个人怎么了?你们久别重逢,难道不应该高兴吗?你们怎么都是一副这种表情?”
“……辰轩,我的鞋子被溅湿了,我不想看了,我想去换件衣服。”安瑶轻声地说,雨雾里,她看起来很美,美得有一点点不真实的感觉。钟辰轩觉得她跟程启思之间,有种奇怪的疏离的感觉,怎么看也不像是久别重逢的表兄妹。他看着程启思没有反应,只得答腔道:“好,到启思家么?我帮你拿行李。”
安瑶摇了摇头。“不,我要去玫瑰园。”
这次轮到钟辰轩吃惊了。“玫瑰园?那是什么地方?”
安瑶笑了。“就在H市啊,那是表哥的房子。”
程启思没有说话,他直接打开了车门。钟辰轩把安瑶的箱子放在了后备箱里,当他上车的时候,他发现安瑶并没有坐在程启思身边,而是选择了后面的座位。于是,钟辰轩只得坐在程启思的身旁。
从后视镜里,他看得到安瑶的脸。她的脸,美丽,风情万种,但眼神却是迷茫的,仿佛在看着自己记忆里的什么东西。
钟辰轩跟程启思认识已经好几年了,但他却从来没有到过程启思的那一个“家”。程启思连提都没有对他提过。那是一座欧式的别墅,占地很宽,有一个泳池,和一个很大的花园。花园里只有一种花,就是玫瑰。玫瑰只有一种颜色,就是红色。钟辰轩对花的研究并不深,程启思曾淡淡地提过一次,说这种玫瑰叫波旁玫瑰,钟辰轩看他并不愿意对此深谈,当然也不会去讨没趣。
他查了一下,这种叫作“波旁玫瑰”的红玫瑰是相当著名的品种。它是红玫瑰(红玫瑰原产于法国,是大部分混种玫瑰的老祖宗)与中国玫瑰的混种,原产地是S省。波旁玫瑰很美,也有很名,但是,一个占地这么大的花园里,全都是怒放的红玫瑰,一眼望去,白色的别墅就像是被淹在一个鲜血聚成的湖泊里。的确,那是美丽的,某种带着诡异和妖艳的艳丽,但这两种对比鲜明的颜色会极大地刺激着人的神经。
你见过有人把自己的卧室装修成鲜红色么?你愿意睡在血一样的被褥之中么?注意,那可不是代表着喜庆的中国红,而是血一样的鲜红,凄艳如传说中开在彼岸的曼珠沙华。
钟辰轩在某一天驾车到玫瑰园来的时候,远远地看到那幢纯白的别墅静静地矗立在鲜红的玫瑰花海里。他停下车,在那里注视了好几分钟。玫瑰其实并不适合一丛丛地长在花园里,因为会给人一种杂乱无章野性难驯的感觉。见过梵高著名的向日葵么?在他的笔下,普通的向日葵也有了怪异的灵性,怒放而带着某种仿佛在微微颤动的淫猥的感觉。它是粗野的,甚至带着某种悍然的生命力。
这里的玫瑰也是如此。如果将它剪下来,插在花瓶里,摆在房间里,这种野性而生机勃勃的美就会悄悄消失。那是另外一种美——静止的,照片一样端庄的美丽。
程启思自己几乎是不来这里的,但他请了一名花匠来打理花园,钟辰轩相信,程启思对于玫瑰,知道的不会比自己更多。他很想知道,程启思对于波旁玫瑰的执念来自于何处。作为一名专业的心理学家,分析一个人的个性,或者说是看透他的内心世界,几乎已经成了钟辰轩的本能。但除了职业性的本能之外,人还是一个社会人。直白地说,你住人家家里,人家非常热情地招待你,你还想一再去探人家的老底,这就违反了基本的社会准则了。
钟辰轩叹了口气,把车开进了车库。别墅里没有人,大概安瑶出去玩了。她买了部红色的小跑车,没事就四处闲逛,钟辰轩看到过几次她跟不同的男人在一起。他并不奇怪,安琪拉在国外的时候就是如此,她的美丽总会招蜂引蝶。他偶尔会过来看安瑶,有时候跟程启思一起,有时候一个人。程启思算得上是个热情的人,也是个会做人的人,但他对这个表妹,总有些说不出来的回避。
钟辰轩走进别墅之后,惊奇地发现,每个房间里的花瓶里都插上了玫瑰。每个花瓶里,都只有一枝玫瑰。
蓝玫瑰。
这个世界上,并没有蓝色的玫瑰。所谓的蓝玫瑰,或者是流行的叫法,“蓝色妖姬”,其实只是一种白玫瑰。最早的“蓝色妖姬”来自于荷兰,它是用一种对人体无害的染色剂和助染剂调合成着色剂,等白玫瑰快到成熟期时,把它切下来放进盛有着色剂的容器里,让花像吸水一样,将色剂吸入进行染色。
钟辰轩从花瓶里取了一枝蓝玫瑰。他看不出有染色的痕迹,当然,如果能看出来,这蓝玫瑰大约也不用卖了。
“你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