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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薄情欢

我想我是喜欢那些长相俊美的男子的。

比如张国荣,比如金城武。

他们好看得有些邪恶,初次看《胭脂扣》,我还只有十四岁,在1991年的冬天,我被同学拉着去看街上的录像。

那时大街上有好多录像厅,多得隔十几米就有一个,在热闹而寂寞的小县城里,录像厅好像一朵滋生出的恶之花,又招摇又勾引,让十几岁的少年蠢蠢欲动。

在昏暗肮脏的录像厅里,有人吃着瓜子,有人喝着啤酒,《胭脂扣》没有吸引多少人,大家喜欢看一些打打杀杀的鬼片,但是那部片子吸引了我,我看到了一身白衣、眼神如丝的张国荣。

他倾国倾城的一笑让我顿时觉得有什么东西冲撞过来,我坐在黑暗里,忽然间泪流满面,我想,我是喜欢这样的男子。

是从《胭脂扣》开始,我一夜之间,千树万树梨花开。

我指的是,我的初恋,我的情。

后来,我在飞机上看到杜拉斯的《情人》,那个少女,与我同样的年龄,也是狂乱而热烈,她的单纯,她的宝蓝色的裙子,定格在我脑子里。

十五岁的我,青涩而单调的我,站在合欢树下,捧着一本《圣经》,想念着那个面容清秀的男子。

那个长我七岁的男子。

他穿白衬衣,经过女生宿舍的窗下,会有人叫他——白老师,白老师。

“白”这个字,分外地动人芬芳起来,他回过头,展颜一笑,那一笑,倾国倾城。这个长相薄凉的男子,片刻就击中了我。

白亦城不是我的老师,他是刚刚毕业教高二的老师。

高二在四楼,我在三楼。

于是,每天,我先上四楼,然后,再回到三楼。

学生宿舍在南楼,老师宿舍在北楼。

从南楼望过去,我看到他白衫飘飘,在楼顶上吹箫,很多年后,那个画面定格在我的脑海中,多少年挥之不去。

后来,我故意经过他身边。

无论他在哪里,只要看到他的影子,我就会故意经过他的身边。

后来,我认识了卓嫣。

卓嫣是他们班的学生,美而艳,所有人都说,白亦城喜欢这个叫卓嫣的女孩子,因为她不仅会唱歌跳舞,还主持学校里的文艺节目,还会写朦胧诗,还常常跑到白亦城的房子里补习英语。

我想,我接触卓嫣唯一的目的是为了知道白亦城更多的信息。

比如,他用什么牌子的洗发水,他讲课时的情形是如何的。我多想听一堂他的课,很显然,这不合实际。

但机会很快就来了。

在大礼堂,每个新来的老师要讲公开课,学生可以随便去听,于是,我去骗了母亲的钱,一百块钱,买了一条白裙子,一条木头项链,我对颜色和款式几乎具有与生俱来的敏感。当我裙裾飘飘地出现在会场时,所有人侧目了。无疑,在1991年的夏天,一个穿拖地长裙和戴木头项链的女孩子是引人注目的,以至后来同学聚会时,有个男生说,夕颜,是你一进门的那瞬间吸引了我,从此,终生不忘。

而我,一切是为他,只为了他。

那天他讲了柳永的词。

是《满朝欢》:“别来岁久,偶忆盟重到。人面桃花,未知何处,但掩朱扉悄悄。尽日伫立无言,赢得凄凉怀抱。”

他讲得投入,但于大多数而言,那近乎于生涩,十六七岁,还是一朵小小的的棉花桃,我们,不曾盛开。

可我听得泪水涟涟。

是的,他的公开课讲得这样情意缠绵,我迷恋上古代诗词,就是从这堂课开始,买了《唐宋诗词鉴赏辞典》,从此开始恶补,而柳永,当然是我最喜欢的。

那是我唯一听过的他的课,从此,不能忘。

白亦城在台上,玉树临风,面对台下几百学生,眼中空无一人,好像只有他一个人。这种情境,像我看的阿城的小说《棋王》,完全旁若无人,显然,那是他一个人的世界,并不与学生互动,他的公开课,分数不高,于我而言,却是一生的痴念。

我更加迷恋他,于是,天天跑去找卓嫣。

卓嫣嘻嘻笑着,问我是不是喜欢上他们班的哪个男生?如果是,她可以替我告诉他的。

我摇头,又点头,最后,红了脸。

很多时候,我一个人在家乡的老城墙上发呆,没有人知道我的心事,独上高楼,望尽天涯,我轻轻背:不成雨暮与云朝。又是韶光过了。

背后传来轻轻喝彩。

我回过头去,看到白衣男子站在我面前。

是我心中想了又想念了又念的男子。

他手执一本书,也站在黄昏的城上,是一本法语小说《红与黑》,那是第一次,我与梦中人如此近,近到能听到他的呼吸。

这次,我没有藏没有躲,眼神看着他,我没有想到,他躲开了我的眼神。落日一步步下来,我们坐在城上,风很大,吹起我们的头发,我宁愿城倒塌,然后地老天荒。

他问了我的名字。

夕颜,我说,我叫夕颜。

哦,他说,夕颜,这名字有断肠之美,素色的光芒笼罩着这名字。

脸,突地红了。这样的夸奖于我而言是多么山河浩荡,此时,我心中盛开大朵莲花,已经是映日荷花别样红。

卓嫣来找我时,眼圈已经红了,她言道:白亦城,白亦城马上就要走了。

我如五雷轰顶,这个夏日这样短,短到只有城上的几分钟,他却要走了。

他真的要走了,他考上研究生,去上海读书了,那天晚上,很多同学去看他,那些男同学在他的宿舍里喝着酒,散了时,已近深夜。

我一直站在他的楼下等待他,我想,他或许会出来?他果然出来,却是和卓嫣一起,卓嫣幽咽地哭着:你走了,我怎么办?

只这一句,我便知他们的隐情。

我站在梧桐树的阴影里,看他抚摸她的长发,想必他们是爱的,又或许是彼此喜欢。转了身,我走进夜色,从此,一心一意只要去上海,因为,上0海有他,有他的地方,就是我的天堂。

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这一直是我的愿望,从初初相见,我就是这样想,爱一个人,一生一世,如果牵手就一辈子,不分开。

所以,我去找他,然后对他说,白亦城,我爱你。

彼时,我十七岁半,素色衣裙,幽立水边。风拂过,湘帘轻摆,悠悠荡荡,我乘舟涉水而来,为他,为爱。

上海,夜色。我和白亦城。

他笑我长大了,也露出了动人的端倪。

外滩的风大,我轻声低语:白亦城,我想,我是喜欢你的。这是第一次,我叫他的名字。

他居然哧哧笑,我窘了,红了脸,他轻拍我的肩:夕颜,我已经有了女友。你来迟一步。

那我等你。我几乎脱口而出!

是这样真这样任性,正是好日子初初开端了,我无法压抑自己的情愫,好像三月桃花苞,粉粉嫩嫩,有无尽的春意在里面。我不怕他笑,因为,这样的男子,于我是一个蛊。

天地间亦是红日朗朗,山河浩荡了。

我甚至顾不得要脸,说等待人家。

后来,我去找他,总见他单车前坐着年轻美貌的女子,妖艳似蝶,巧笑着,声音妖娆,穿过学校里那些槐树,那些槐花纷纷落了,我站在花中,一片黯然。

再后来,他单车前又换了别的女子,一个又一个,大概全是迷恋喜欢他的吧。

他失恋了,来找我,喝酒,然后让我陪着,他干一个,我也干一个,先醉的是我,醉了之后,他轻薄问我:夕颜,你有多喜欢我?

我是痴心人素心人,我想,我喜欢你胜于喜欢我自己。

这是我最犯贱的表达,可我只能这样表达,即使这样表达,他亦是轻轻笑着,抚摸我的脸:夕颜,你太清素,我喜欢浓烈的女子。恰如酒,你是清酒,我喜欢喝烈酒,所以,你只是我的知己红颜。

此时,我与二十七岁的男子白亦城四目相对,距离只有不到十厘米,他嫣然一笑,依然如此倾城。我自此知道,有些爱要用一生去忘记,恨,一样会模糊时间。

身边亦有良人追求,我不应,我只要他,他是我生生世世要等待的那个人。他历尽千回百转一定会来找我。

他仍然不肯罢手,环肥燕瘦,身边总有莫名其妙的女子,我见他带她们回家,他买了车,车上是一个又一个俏丽佳人,他到底爱哪一个?问他时,他说,我待她们各个是真。

这让我想起胡兰成。

他用情不伪,却也不专。

我却一直在他身边,等他失恋或得意时向我倾诉,我只当那个素心人,悄悄立一边,为他一个人望尽天涯。

卓嫣此时也在上海,开始另一番轰轰烈烈的恋爱,她和我在一起时只说我傻,说这样的男子不是为痴心人准备的,因为,他是花痴,知道自己有倾城姿色,所以,要把自己宠爱到天荒地老。

我却宁愿等待,卓嫣说,爱,需要宽容,但不是纵容,你纵容自己这样放肆地爱一个人,纵容他这样为所欲为。卓嫣知道,我那时的钱不多,可大0半全花在白亦城的身上,他的剃须刀、手机,全是我亲自挑来。

他并不领情。

我亦不需要他的领情,这是我一个人的爱情,与他无关。

二十一岁,我大学毕业,白亦城,在上海一家外企做事。

他仍然浓烈地爱着,所换女子我亦记不清有多少,他给我看她们的照片,个个玉容朱颜,我却觉得,她们配不上他,他是这样天地间少有的水仙花,透着空灵的美,在我这里,他一举手一投足,都是美的。

甚至卓嫣告诉过我,白亦城卖弄地说过,颜可以是我最后归宿,再没有人要我,她会要我,他四处炫耀我对他的痴情。

这是对我的伤害。

万千的好,万千的难,我只归罪于自己那年迷恋上了《胭脂扣》,这样眼风的男子,于我是致命的。

白亦城喝醉,调戏于我,说我这样瘦,手感不好,于是,我去增肥,吃日本的一种增肥药,既然他喜欢我白而且胖,那么,我去。

他说我,你没有风尘气,我喜欢有风尘气的女子。

于是,我去看那些三级片,看舒淇刘嘉玲如何演绎风尘。

他说我不会喝酒,于是,我天天纸醉金迷,结果,喝到七八两也不再醉了……我是这样任性地依附于他,依附于那个叫缠绵情的东西,完全盲目,失去自己。

直到他结婚,直到那天他发给我大红的请帖。

我看到一对璧人在照片中笑着,此时他三十岁,我二十三岁,我们静静相对,他说,对不起,夕颜,耽误你这么多年。

我以为自己会哭,可是我没有。

我以为自己会骂,可是我没有。

瘦尽灯花又一宵,为了他,拼得黑眼圈再深几重,我是否值得?他或许只是我心上的一道刻痕吧?只是为了让我伤得重一些,再重一些?

他的婚宴上,如此酒量的我也喝醉,然后让卓嫣背着回了家,卓嫣说,傻丫头,自此,两两相忘吧。

那个女子,不过是有钱人家的女子,他并不爱她,我想,他并不爱她。

我决意出国,因为,这上海,已经是一座空城。

卓嫣来送我,她已经有两个月的身孕,看上去是芙蓉面。她说,少年都曾是痴心人,只是我们醒悟得早,而你还深陷其中,似此星辰非昨夜,为谁风露立中宵,夕颜,还是早早为自己作打算吧。

飞机起飞时,我打开相册,看到了他。

他站在北楼,眼神那样空茫,那个样子,足以迷恋我一生。

我想,我是的。

五年之后,美国。

我忽然接到他的国际长途,是在午夜,他哽咽着叫我的名字:夕颜夕颜。

我惊住,事隔多年,我仍然记得他的声音,穿透力这样强,丝丝入扣,似在我的耳边。

夕颜,他一声声叫我。

你怎么了?我仍然心疼,他的声音,这样绵绵传来,光阴从两岸滑去,他在我心里,仍然这样重。

我很苦,公司破了产,她给我戴绿帽子,我们常常吵架,孩子先天有毛病,耳朵不好,我所有一切全不好,夕颜,你帮帮我,你帮帮我。

我如何帮你?事到如今,你叫我如何帮你?

我离婚,你嫁我好不好?我们重新开始,我知道,你舍不得,对吗?只有你舍不得的。

黑暗中,他还在哽咽着说。那时我天天在他身边,他没有求婚,如今,隔着山隔着海,隔着光阴如碎,他来求婚。

夕颜,我知道你会答应。

我……我只是片刻迟疑,然后,我说,你等我,我回国。

是的,我是这样贱,贱到自己无法原谅自己。

是卓嫣来机场接我,她有旺夫运,嫁得一般人,如今却成为上海有名的房地产商,开着宝马,一如当年年轻靓丽。

你真傻,她骂我。

在和平饭店,卓嫣替我接风,然后给白亦城打电话,白亦城,夕颜到了,你来。

五年之后,我再度见到这个男子。

我以为他依然是风度翩翩的落难公子,我以为他一样具有眼神薄凉的眼风,可是,我错了。

进来的男子,胖了三圈,腰带松松垮垮地系着,眼袋出来了,走路晃着,他手上,居然戴着金戒指。

我几乎没有站起来。

当年的心动,在见面的刹那忽然如此感慨如此心酸,如此成为了一场庞大的记忆,是的,它只是一场关于我如何苦恋的庞大记忆。

我容忍不了光阴的无情。

我高估了自己的痴情。

这五年,我不曾喝过半滴酒,所以,那天晚上我轻易就喝醉了,人生若只如初见啊,我终于明白,无论你在哪里,待走完沧桑人世,我们终会相聚。浮花浪蕊的人生,哪那么容易就断了呢?

卓嫣、白亦城和我,在那个晚上都大醉,我们去K歌,唱着过去的一些老歌,白亦城悄然在我耳边说:夕颜,看多不好意思,那天晚上我喝醉了打电话过去,不知道说了些什么,你不要介意。

原来,原来他还过着他小桥流水的日子。

到底一场欢情薄。

只是一场欢情薄。

我看着这个已近中年的男子唱歌,有声嘶力竭的吼,却再也没有当年的豪情,那个清俊飘逸的人儿不在了,我陷在歌厅的沙发里,居然恍恍然睡着了。

今年元夜时,月与灯依旧。不见去年人,泪湿春衫袖。

白亦城,我和你,今生彻底失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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