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国家对金融活动不再用行政手段进行控制,而是用政策手段进行调控,这为金融市场的发展提供了现实可能性。在金融活动完全由国家行政手段控制的情况下,金融市场是不可能真正形成的,只有在摆脱了行政手段直接控制的前提下,各经济主体才能够根据市场的导向来从事金融活动。银行和金融机构可以根据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状况,以及经济发展的要求,自主地经营金融业务,使资金能够得到更有效的运用。企业和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从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取得所需要的资金,以满足自己发展的需要。正是由于货币供需双方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来进行金融活动,并在相互之间形成竞争关系,才使金融市场的活动得以正常地运行。国家是在市场之外,运用政策和法规来调控和管理金融市场,而不再用行政手段来代替市场对金融活动进行调节。
金融市场形成和有效运转,为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撑条件。随着金融市场在整个经济发展中重要地位的进一步加强,对完善和规范金融市场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是,既要充分发挥金融市场对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又要防范金融风险。为实现这一目标,重点要在以下几方面采取对策。
一是加强金融监管。我国加入WTO以后,金融市场将进一步扩大开放度。在这一新的形势下,必须把金融市场的扩大开放和加强监管结合起来,只有把这两方面的工作都做好了,金融市场的积极作用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从2002年开始,我国全面实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规律,督促商业银行按照谨慎会计原则建立贷款损失准备制度。2002年5月起,实施《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制度指引》。这些监管制度的实施,对规范股份制商业银行法人治理结构,保证金融市场的安全运行有重要意义。另外,根据《金融机构撤销条例》,加快了对有问题的金融机构的处置,并依法对违规人员严肃处理。
二是清理不良债务。在金融市场的发展过程中,银行的不良债务是影响市场正常运行的一个重要因素。因为银行在金融市场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银行的状况如何,直接影响到整个金融市场是否能正常地运行,特别是在银行成为真正的商业银行的情况下,这一问题就更加突出。在金融领域的对外开放度不断提高的条件下,面对外资银行的激烈竞争和金融风险的进一步加大,银行必须要保证其业务活动具有高的质量。要保证银行业务活动的高质量,必须要加大对不良债务的清理力度。要运用法律的、行政的手段,运用市场方法,解决银行的不良债务问题,提高银行业务活动的质量和银行的竞争力,同时也保证了金融市场的高效率运转。
三是加强调控力度。要提高中央银行对宏观金融的调控能力,进一步增强货币政策的透明度,与积极的财政政策相配合,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协调好公开市场业务、利率、再贷款、再贴现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之间的关系。运用货币政策对金融市场进行调控,我国在实践中已取得了很多宝贵的经验。目前,最主要的问题是如何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提高运用货币政策工具的效果。因为在连续多次运用货币政策工具的情况下,再采取降低利率、降低存款准备率、调整再贴现率等措施的余地已经不大,而且效果如何也很难预料。在这种情况下,政府不能只是简单地运用货币政策工具,而应该把重点转向为货币政策工具充分发挥作用创造更好的市场条件。如法律、法规建设,规范市场行为,改善宏观经济状况,调整产业结构,完善社会保障等。有了良好的市场条件,政府的货币政策就能够产生更好的效果。
(4)劳动力市场
在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发展起步较晚,但发展却很迅速,主要由市场来配置劳动力资源的框架已基本确立。
发展劳动力市场,首先要解决的一个理论问题是作为生产主体的劳动力能否进入市场进行流动。传统理论认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力不具有商品的属性,因而不能作为商品进入市场流动,劳动力资源只能由计划来进行配置。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确立,在对劳动力要素的认识上,突破了传统的框框。劳动力与其他生产要素一样进入市场流动,由市场来对劳动力进行配置,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与社会主义制度的性质并不矛盾。这一认识问题的解决,为建立和发展劳动力市场奠定了理论基础。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发展是通过对以下两方面的制度创新来实现的。
首先,是企业用工制度的创新。在传统体制下,企业实行的是终身制的用工制度。即劳动者由计划分配到企业以后,就终身与企业结合在一起,企业不能与劳动者割断这种关系,劳动者也不能离开企业。这样的用工制度的基本特征就是,企业不能自主地用工,劳动者不能自主地选择,劳动力资源的配置完全由国家计划来进行。因此,不存在劳动力流动的问题,也就不存在劳动力市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多种经济成分的发展,这种传统的企业用工制度事实上已经无法再维持下去了,新企业用工制度逐步开始确立。这就是企业具有了自主的用工权。
这一企业用工制度的创新,使劳动力市场的发展具有了客观基础。因为劳动力不再由国家来进行分配,企业要得到劳动力只有通过市场的途径来获得。
其次,是劳动者就业制度的创新。在传统体制下,劳动者就业是不能选择的,国家计划是实现劳动者就业的唯一途径。因此,劳动者就业是被动地等国家计划来安排,而不存在主动地去寻找就业的问题。随着改革的深化,由国家统包就业的状况已无法再持续下去了,劳动者新的就业制度开始建立起来。这就是劳动者就业不再靠国家来安排,而是实行自主就业。即劳动者的就业不是由国家来直接解决,国家只是为劳动者的就业创造条件,而就业由劳动者自主选择,自己寻找。当国家计划安排不再是劳动者实现就业的途径时,劳动者就只能是通过市场途径来实现就业。因此,劳动者就业制度的创新,客观上需要有一个完善的劳动力市场来实现劳动者的就业问题,以取代原来国家计划对劳动力资源的配置。
企业自主用工需要有一个劳动力市场来为其提供劳动力资源,劳动者自主就业需要有一个劳动力市场来为其就业提供实现途径。这样,劳动力市场就成为连接企业与劳动者的一个中间环节。没有这样一个中间环节,劳动力这一生产要素的配置就无法实现。
我国的劳动力市场根据不同的层次,分为两大市场:一是人才市场,进入这一市场的一般是接受过专门教育的劳动者;二是一般劳动力市场,进入这一市场的一般是没有接受过专门教育的劳动者。目前,这两大市场是分开运行的。由于我国的特殊国情,以及市场经济发展所表现出的一般特点,劳动力市场的总体状况是供大于求,当然,其中也有结构性的供求不平衡。劳动力市场的建设就是要为实现劳动力的供求平衡和充分就业,更有效地配置劳动力资源创造良好的条件。其重点是要加强劳动力市场的基础建设和服务管理功能,具体是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加强劳动力市场的信息网络建设。劳动力市场具有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要向供需双方及时提供各种信息,使供需双方都能够得到自己想要了解的信息,从而沟通相互之间的联系。这是实现供需双方目标的一个重要环节。这种信息传递的功能越强,劳动力市场对促进就业的作用也就发挥得越充分。市场对劳动力这一要素的配置作用,就是通过向供需双方传递信息,并通过信息对双方的引导来实现的。现在劳动力市场已经覆盖了全社会,当然,也必须要有覆盖全社会的信息网络,而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又为建立全社会的信息网络提供了良好的技术条件。因此,要使劳动力市场更充分地发挥其功能,必须加快建设信息网络。要建立以城市为中心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中心和局域网,并实现城市之间的劳动力市场信息联网。要加强信息收集和发布工作,建立专职信息人员队伍,为劳动力的供需双方做好信息服务工作。要建立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分析信息和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发布制度。信息网络的建设,将使劳动力市场对高效率地配置劳动力资源,实现充分就业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第二,拓展劳动力市场的就业服务功能。在建设信息网络的基础上,要建立以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为主体的劳动力市场综合服务场所,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各种完善的服务。重点要在就业服务功能方面不断地延伸。一是要发展职业指导,对求职者进行职业指导,减少其选择职业的盲目性;二是发展职业培训,为求职者创造更好的择业条件。由于劳动力市场的基本状态是供大于求,所以,劳动力市场的服务功能重点应该放在提高劳动者的就业率上面。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就业岗位会越来越多,层次和种类也会越来越多,如果劳动力市场的服务功能能够得到充分的发挥,那么,劳动者的就业机会也就会更多。这不仅是使劳动力供需双方的要求都得到了满足,而且提高了社会的就业率,从而其经济和社会的意义也就得到了更充分的体现。
第三,完善劳动力市场的管理制度。要保证劳动力市场的有序运行,必须完善从中央到地方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体系。2000年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明确了劳动力市场管理的基本制度,各地方也都加强了劳动力市场管理的地方法规建设。有了基本的法律依据,就为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创造了基础条件。要保证劳动力市场能够有序地运行,一是要清理和整顿非法的、有严重违规行为的职业介绍机构;二是要规范用人单位的行为,严格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三是要培养一支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干部队伍,依法加强对劳动合同纠纷的仲裁和处理,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切实的保障。
(5)技术市场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学技术在经济发展中起着越来越关键的作用。技术作为一个生产要素,与其他生产要素一样,也具有商品的属性,也需要通过市场来实现对这一要素的配置。技术商品的另一个特点是,一般说,生产者和使用者不是同一个主体,这就需要有一个中间环节来沟通两者的联系,市场就是连接两者的中间环节。
要发挥科学技术对经济发展的实际促进作用,必须要把研究、发明出来的科技成果运用到经济活动中去,也就是要实现科技成果的转化。科技成果的转化率是高还是低,是衡量一国科技成果对经济发展所起作用大小的一个重要指标,也是科学技术真正作为第一生产力的一个关键因素。因此,各国都非常重视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实践证明,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的最有效手段就是建设一个发达的技术市场,使科技成果遵循经济规律的要求,通过市场来进行高效率的配置,从而顺利地实现科技成果由潜在的生产力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最大限度地发挥出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技术商品与其他的生产要素商品相比,具有很多特殊性,突出地表现在技术商品的价格和交易方式上。具体说,有以下三点。
一是技术商品不具有竞争性。技术的发明创造具有独创性,因而创造者对技术商品也具有垄断性。这就决定了技术商品的供给者往往是处于垄断地位,而技术商品的需求者则可能有很多。这样,技术商品的交易也就表现为一种存在垄断性的交易。一般来说,不存在技术商品供给者之间的竞争。
二是技术商品的价格不具有社会性。由于技术商品是独创的,因而衡量技术商品的劳动耗费也不具有社会性。即对技术商品来说,无法用一个社会的平均的劳动耗费来衡量其内在的价值。这是从创造技术的劳动耗费来看,对技术商品很难有一个统一的衡量标准。另一方面,技术商品的价值大小还与其在生产活动中的运用能够带来多少价值有直接的关系,而这一点往往只是一种预测。所以,在现实中经常会有这样的情况,一项耗费劳动比较少的技术商品,但其价值并不一定就小。同样,耗费劳动较多的技术商品,其价值也不一定就大。这种状况是其余生产要素所不具有的。
三是技术商品的交易不具有统一性。技术商品具有的上述特点使得其交易方式也表现出不具有统一性的特点。技术商品的交易一般是通过供需双方的直接谈判来实现的。即成交的价格、方式都是由交易双方的协商来确定的。交易的方式也可以不是采取传统的买卖关系,即购买者向生产者支付货币,而是采取技术入股的方式、利润分成的方式等。这一方面是适应了技术商品具有的特殊性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拓宽了技术商品交易的渠道和途径,为加快技术商品的转化创造了更好的条件。
要提高技术商品的转化率,必须根据技术商品的特点建设发达、完善的技术市场,为此,应该着重以下几方面的建设。
第一,加强技术市场社会化中介服务体系的建设。中介服务体系的建设是技术市场发展的重点,总的目标是要实现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服务产业化。首先,要推进相关中介机构的法律法规出台,改善中介服务体系的发展环境。既要制定保证中介机构正常运行的法律法规,又要大力提倡诚信服务的原则,建立各类中介服务的标准,树立服务品牌意识,推动技术交易服务队伍的健康发展。其次,要改革在技术推广中以政府为本位的传统,真正转到以市场为主导的社会化服务发生方式上来,提高技术转化的效率。要充分发挥技术交易中介机构的作用,给予它们充分发展的空间。再次,要推广先进的管理经验和专业化运行模式,鼓励国外中介机构进入中国技术中介服务市场,鼓励建立合资的中介服务组织。进一步加强与国际和港台地区的技术中介服务机构的联系与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