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拍了拍腮帮子,不让自己胡思乱想,可是对于以后的很多很多问题一直在脑子里转悠,没救了没救了,不可以再想了。
夕阳把米饭蒸好,还真的是觉得很无聊,倒腾着手指甲不知道干嘛,看了看窗外的天气已经暗了下来,天边的云彩已被染色,红的,紫的,橙色的,五颜六色,照进了昏暗的客厅,此时显得格外的静谧。
夕阳套了一件衣服,再次一瘸一拐的走出了门,坐在自家门口的楼梯上,等着黎明的归来,就算很无聊,至少一个人闷闷的呆在家里玩指甲强。
曾经夕阳听过这样的一句话:男人往往是最有方向感的,而女人往往却是最有时间感的。
在古时候,或者说是在人类进化的时候,男人已经担任了家庭的重担,外出打猎,因为要熟记回家的路,他们往往对方向最有了解。
而女人,在家中一边照顾着孩子,一边等着丈夫的归来,她们在漫长的等待中早已对时间的概念把握清楚。
而夕阳觉得,自己就是等待着丈夫归来的女人,一直盼望着那条路上有着黎明的身影。
哦呦,又在想什么?夕阳再次拍了拍自己的脸,觉得自己再怎么喜欢黎明也不至于时时想着他的程度吧!这可不行。
对于自己心里的阻拦,夕阳的眼睛可不听话,眼睛还是往那条路上瞟,最后终于盼到了那个自己心心念的那个人。
夕阳高兴地下了楼梯,这可把外面的黎明吓了一跳,都说了不要乱跑在家里乖乖呆着,这人怎么不听话呢,见平时安安静静的不像是有好动症啊。
不由得加快的脚上的步伐。
夕阳刚走进黎明就听见黎明破口大骂:“哎呀!不是让你在家吗?不是说你的脚不适合走路吗?你诚心找骂是吧!还是浪费家里药水呢...。”黎明眼睛大大的瞪着夕阳,眼里的血丝明显是被气得,嘴里还是唧唧呱呱的说了一大堆。
夕阳知道自己理亏,低下了头,就像小媳妇一样不敢出声。委屈的噘了噘嘴,不让眼里的泪水流下来,就是不要让黎明看见。
黎明发现自己好像真的说的有点重了,掂了掂手里的菜,放轻声音说道:“别委屈了哦,我手里掂着菜呢,不好把你抱进去,你要那么抓着我的胳膊一步一步走,要么在这等着我把菜放进去,出来接你。”
夕阳草率的擦了擦眼角的泪水,不服气的说道:“哪里委屈了。”说不委屈谁相信啊,那浓浓的鼻音早就露馅了。
夕阳死死地抓住黎明的胳膊,抬起闪亮亮的大眼睛,说道:“走吧!”
“有没有人说过眼睛很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