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的课程改革,是1950年6月第一次全国高等教育会议上提出并作出决定的,这是全国高等学校学习苏联高等教育经验之前我国自己提出的改革措施,这在当时具有重要的意义,它反映了新中国成立初期关于高等教育的指导思想。
高等学校课程改革的大致内容是:(1)以理论与实际一致的教育方法,培养具有高度文化水平,掌握现代科学与技术成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级建设人才。(2)在肯定一年来全国高等学校教育内容已经过初步改革收到一定成效的同时,指出相当部分课程还不能符合新中国建设的需要,应当有计划有步骤地改革旧的教育内容和教学法,达到理论和实际的一致。(3)废除政治上反动的课程,开设新民主主义的革命的政治课程,藉以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主义的思想,发扬为人民服务的思想。(4)高等学校应以系为培养人才的教学单位,各系开设的课程应密切结合国家经济、政治、国防和文化建设当前与长远的需要,在系统的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实行适当的专门化。应根据精简的原则,有重点地设置和加强必需的重要课程,删除那些重复的不必需的课程和内容,并力求各学科的相互联系与衔接。(5)为加强教学与实际结合,高等学校应与政府各业务部门及其所属企业和机关建立密切的联系。(6)提高师资的质量和培养新师资是改革的关键。
高等学校教师应努力加强政治学习、业务研究工作,应就各项主要课程组织教学研究指导组,改进教学的内容和方法。(7)用科学的观点和方法编订新中国高等学校教材,是实行高等学校课程改革的重要条件,决定在教育部领导下成立高等学校教材编审委员会,根据上述精神有计划有步骤地编审各种适用的教材与参考书。
六、高等教育的领导管理体制
1950年5月5日,政务院颁布了《各大行政区高等学校管理办法》。1953年10月11日,政务院颁布《关于修订高等学校领导关系的决定》。“决定”指出,高等教育部应逐步加强对全国高等学校的统一领导。“决定”对高等学校的直接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综合性大学由高等教育部直接管理,与几个业务部门有关的多科性高等工业学校由高等教育部直接管理,为某一业务部门或主要为某一业务部门培养干部的单科性高等学校可以委托中央有关部门直接管理,高等教育部和中央有关部门认为直接管理有困难,可委托所在大区或省市人民政府管理。高等学校内部实行校院长负责制。
七、高等学校的招生与分配制度
1952年6月12日教育部颁发《关于全国高等学校1952年暑期招收考生的规定》,“规定”指出:“全国高等学校,除个别高等学校经中央教育部批准者外,一律参加各区统一招生。”“招生日期、考试科目由全国招生委员会统一规定”。招生计划也要经过审批。这样,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制度就基本形成。
新中国建立初期,各方面人才十分缺乏,为适应国民经济恢复和发展的需要,党和国家对高等学校的毕业生采取统一分配的政策,提出了统一计划、统筹兼顾的方针和学以致用的原则。
1950年政务院成立了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委员会,直接办理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工作分配问题。1951年政务院提出高等学校毕业生统筹分配时,要进行地区调剂,以适应国家重点建设的需要,并照顾毕业生过少的地区。1952年政务院确定在毕业生分配时,要贯彻集中使用,重点配备的方针:首先,应尽量满足国家基本建设的需要;其次,要加强教育和科学研究工作。
(第二节)电力高等教育的初步形成
新中国成立之前,在全国200多所高等学校中,仅在北洋大学、交通大学、浙江大学、清华大学等10多所高校设置有电力工程技术的系科,没有为电力部门培养电力工程技术人才的专门学院。经过院系调整,全国陆续产生了一批专门学院,这些学院为某一业务部门或主要为其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在院系调整中,出现了为水利电力部门培养人才的专门学院,也就产生了电力高等教育。所谓电力高等教育,一般应包括为电力部门培养所需人才的高等教育,无论是单独设置的专门学院,还是其他高等学校中设置的电力工程技术系科专业,都应包括在内。但我们在这里所说的电力高等教育,是指为电力部门培养人才的专门学院。从专业范围讲,包括培养火电和水电等电力类专业人才的高等学校。
一、高等学校的院系调整
高等学校的院系调整,是新中国成立初期高等教育改革与建设中的一件大事。它是在高等学校教师思想改造运动的基础上,为适应国家大规模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对高级人才的需求和新中国高等教育建设的实际而进行的。教师的思想改造运动,为院系调整打下了思想基础,学校的教职员工能从国家建设全局的大局出发,认识院系调整的必要性与迫切性。整个工作从1950年酝酿,1951年开始,1952年全面展开,1953年基本完成,1954年收尾,1955年、1956年前后又作了一定范围的调整。1953年前的院系调整的重点是高校院系结构的调整,改革旧教育不合理的院系设置。1955年和1956年院系调整的重点则是调整沿海与内地高等学校的布局。
1.院系调整的原则
1951—1953年确定的院系调整的方针是:“以培养工业建设干部和师资为重点,发展专门学院和专科学校,整顿和加强综合性大学。”当时确定的院系调整的原则,包括:(1)参照苏联高等学校的类型进行调整,建立综合大学(设立文理科)和专门学院,保留专科学校。(2)为国家建设所迫切需要的系科专业,予以分别集中或独立,建立新的专门学院,使之在师资、设备上更好地发挥潜力,在培养干部的质量上更符合国家建设需要。(3)将原来设置过多、过散的摊子,予以适当集中,以便整顿。(4)条件太差,一时难以加强,不宜继续办下去的学校,予以撤消或归并。
这样,院系调整为发展苏联模式的单科性、多科性专门学院和文理科综合大学打下了基础,并长期成为我国的办学模式。
2.院系调整的实施
1951年1月教育部召开全国工学院院长会议,提出与讨论全国工学院院系调整方案,开始了全国范围的院系调整工作。会议指出,全国工学院校设置存在的问题:(1)地区分布很不合理。(2)师资、设备分散,使用极不经济。(3)学科庞杂,教学不切实际,培养人才不够专精。(4)学生数量远不能适应国家当前工业建设的需要。会议制定了调整方案,会后按照调整方案组织实施。
到1953年底,高等学校基本上完成了院系调整的任务,从此奠定了我国高等学校教育的基本格局。高等学校分为综合大学、单科或多科专门学院、专科学校,学校设系,系设专业(专科学校设科),专业(或科)是培养人才的教学单位。经过调整,全国共有高等院校182所,其中综合大学14所,工科院校38所,师范院校31所,农林院校29所,医药院校29所,财经院校6所,政法院校4所,语文院校8所,艺术院校15所,体育院校4所,少数民族院校3所,其他院校1所。
3.院系调整的成绩和教训
20世纪50年代的院系调整是我国高等教育史上的一件大事。院系调整对于改变旧中国高等教育地域分布上沿海大城市和内地多,边远地区很少的状况,偏重于政法、财经及一些老的系科而轻视理、工、农的状况,起了很大的作用。我国高等院校地域分布、院校系科专业设置、师资配备与培养、图书仪器、基本建设等发生了积极的变化,使高等教育在适应国民经济建设的需要方面前进了一大步。同时,高等教育的总体规模扩大了,规模效益得到提高。
院系调整中,理工分家不利于综合大学和工科院校的发展,尤其对一些历史上经过长期努力形成的理工结合的著名大学是个很大的损失。院系调整后只有苏联模式的文理科综合大学,即人文科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没有各国通常有的多学科的综合大学,影响学校的发展。调整中考虑到国家建设对培养工业人才的迫切需要,着重发展工科,特别是重工业学科是必要的,但工科发展和理科发展是密切相关的,没有一流的理科就没有一流的工科,所以理工分家,工科院校的发展也受到影响。同时,院系调整中对财经政法等学科重视不够,使这些学科的发展受到影响。
二、华东水利学院和武汉水利学院的建立
在院系调整中,建立了专门培养水利水电人才的华东水利学院和武汉水利学院。两所学院成立以后,由高等教育部领导。
1952年院系调整时,计划在武汉建立中南动力学院,培养火电和水电方面的人才,1953年又决定将中南动力学院与华中工学院合并。1956年建立了西安动力学院,1957年又撤消。所以,当时没有独立设置的培养火电人才的专门学院,这方面的人才由多科性的工科院校培养。因此,华东水利学院和武汉水利学院的成立,只标志着电力高等教育的初步形成。直到1958年,才建立培养火电人才的专门学院,同时,武汉水利学院改名武汉水利电力学院,设立了电力方面的专业,这时,电力高等教育才完全形成。
1.华东水利学院的建立
1952年10月27日从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和华东水利专科学校的水利系合并组建了华东水利学院,钱正英任院长,当时是一所培养水利、水电等专业人才的专门学院。1952年设有水利土壤改良、河川结构及水力发电站的水利技术建筑工程、水道及港口的水利技术建筑工程、中小型水力发电站建筑等四个本科专业,专科有水文、水工结构、水力发电、水利土壤改良四个专业,在校学生1017人。本科四年制(自1955年起入学新生改为五年制),专修科二年制。1953年厦门大学、山东农学院的水利系科和淮河水利学校的水利工程专科班并入,1955年武汉水利学院的水道及港口的水利技术建筑工程专业并入,水利土壤改良专业并入武汉水利学院。
2.武汉水利学院的建立
1952年经院系调整,武汉大学、广西大学、湖南大学、南昌大学、河南大学、湖南农学院、江西农学院、武昌中华大学等院校的水利系合并成立武汉大学水利学院,以后华南工学院的水利专业并入武汉大学水利学院。1954年12月1日天津大学、华东水利学院、河北农学院、沈阳农学院等院校的水利土壤改良专业并入,正式成立武汉水利学院,张如屏任院长,该院当时也是一所培养水利、水电等专业人才的专门学院。武汉水利学院成立时设有水利土壤改良、河川枢纽及水电站建筑、水道及港口建筑三个本科专业;水利技术建筑与水利土壤改良两个专修科。水道及港口建筑专业1955年调至华东水利学院。本科四年制(自1955年起入学新生改为五年制),专修科二年制。1954年在校学生217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