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学工程学院是山西大学所属的二级学院,是由山西大学与太原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实施联合办学,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独立建制的以本科为主的工科学院。太原电力专科学校组建于1987年;1992年更名为太原电力高等专科学校;1997年由原国家教委确定为全国示范性高等工程专科重点建设学校。学院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收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现有在校学生4000余人。学院设有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热能与动力工程、自动化、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电子信息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工程管理、环境工程等10个本科专业;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供用电技术、工业电气自动化、电厂热能动力、火电厂集控运行、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热工检测与控制技术、计算机应用与维护、通信技术、房屋建筑工程、工程造价管理、建筑装饰技术、工商管理、行政管理及办公自动化等14个专科专业。电厂热能动力和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两个专业由原国家教委确定为专业教学改革试点专业;火电厂集控运行和供用电技术两个专业由山西省教育厅确定为专业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办学48年来为国家电力企业和其他行业培养了本、专科等各类毕业生数万名,许多人已成为企业的领导和技术骨干,有的成为国内外知名学者、博士生导师。
学院位于山西省省会太原市,占地面积16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169万平方米,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学院目前设有电力工程系、动力工程系、建筑与管理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社科部、基础部、体育部、成人教处、计算中心等教学机构。现有专任教师216名,其中教授10名、副教授94名,博士2名、硕士58名。学院建有教学楼、图书馆、实验楼、语音室、学生公寓、多功能运动场馆、操场等设施,教学科研仪器总价达3000余万元。学院图书馆建筑面积3887平方米,藏书20余万册,新建藏书50万册的数字化图书馆已投入使用。有各类基础、专业实验室20余个,还有实习工厂等校内实习基地。仿真研发与培训中心具有500MW、300MW“一机多模”的全范围、全过程火电机组仿真机,在硬件配置、模型软件、教练员台功能及运行分析功能等方面都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是经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批准的大机组集控运行火力发电“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并被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推举为全国电力仿真培训指导委员会领导组成员。学院建有集语音、数据为一体,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第三代”校园网,已连接到教学、科研、行政、课堂和公寓的每一个角落,为教职工和广大学生提供了网上学习、考试和文化交流的环境。截至目前为止,学院已有7项科研列入中国科技成果大全,并在现场推广应用中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
学院建立了三位一体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在学科建设和课程建设方面成绩斐然,已建成高等数学、电路等8门省部级优秀课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学科被山西省确定为重点扶植建设学科。1996年学院开始对在校生实施学分制管理,在全国较早地实施了学分制改革。本科学生可以在本院和山西大学辅修第二学位课程,学习优秀的专科学生可通过专升本选拔考试进入本校或其他院校本科相关专业学习。2002年学生考研录取率为12%,毕业生一次就业率为90%。
学院为贫困学生提供多种贷款、补助等助学措施,帮助来自贫困家庭的学生顺利完成大学学业,同时还设有健全的奖学金制度,对成绩优异的学生给予奖励。
学院将以完善的教学设施、雄厚的师资力量、良好的教学环境、规范的教学行政管理体系、优质的后勤保障、浓厚的校园文化底蕴,热忱欢迎来自祖国四面八方的学子,让我们共同努力,携手开创美好的未来!
长春水利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简介
(全国示范性重点建设学校)
1.学校的创建与发展
长春水利电力高等专科学校位于长春市风景秀丽的南湖之滨,占地面积17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32万平方米。学校创建于1953年7月,原名为长春水力发电工程学校,隶属于中央燃料工业部,是我国最早的4所水力发电学校之一。1953年10月,更名为长春水力发电学校。1955年5月,学校隶属于电力工业部,名为长春水力发电学校。1958年8月,学校下放给吉林省政府,并将吉林省水利学校并入我校,更名为吉林省长春水利电力学校;同年11月升格为大专,更名为吉林省长春水利电力专科学校。1960年5月学校升格为本科,又更名为吉林水利电力学院。1962年8月,在我国院校调整中,将我校本科生调到吉林电力学院,同时将吉林电力学院中专部全部专业(除热自、电自专业外)学生调入我校,学校隶属于水利电力部,更名为长春水利电力学校。1970年5月,学校又下放给吉林省政府,更名为吉林省水利电力学校。1979年12月,学校再次收归水利部领导,名为长春水利水电学校,后更名为东北水利水电学校。
1985年9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大专,更名为东北水利水电专科学校,隶属于水利部。1988年,学校隶属于能源部,名为东北水利水电专科学校。1991年9月,学校更名为长春水利电力高等专科学校。1993年3月,学校划归电力工业部领导,1995年1月,划归东北电力集团领导,2000年1月,划归吉林省政府领导,同年6月,与长春建筑高等专科学校、长春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为长春工程学院。
2.专业设置
学校设有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热能动力设备、供用电技术、水电站动力设备、金属结构与焊接、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电厂燃料输送系统机械化与自动化、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利工程、房屋建筑工程、计算机应用与维护、会计电算化、文秘与办公自动化等13个专业。
3.师资队伍建设
学校共有586名教职工,专任教师205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85人,讲师80人,其他人员32人。教师中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的有30人。
4.教学设施建设
学校有水工水力学等各类实验室37个,有金工工艺、电工工艺、电子工艺、建筑工艺、微机监控、燃料输送控制等实习基地6个,教学设备先进,总值达1822万元。学校拥有近4万平方米的运动场,标准的田径运动场在省内高校中实属少见。图书馆藏书27万册。
5.教学情况
学校经过近半个世纪的建设,已形成自己的特色。根据原国家教委提出的“建设示范性普通高等工程专科学校”的要求,根据专科人才的特点和专科教育的自身规律,以培养工业、工程生产第一线所需要的高等工程技术应用型人才为办学宗旨。按照重在改革,重在建设,重在提高质量,重在办出专科特色的原则,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并根据行业和地方经济建设的需要,调整专业设置,全面推行产学合作,建立跨网局、跨省区的产学合作董事会。建立主动为行业、为地方经济服务的办学机制。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电站动力设备、燃料输送系统机械化与自动化等3个专业通过原国家教委专家组评估,被列为全国普通高等工程专科学校教学改革试点专业。为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加强了教学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与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实行教考分离,学校已建立了近100门微机题库。1997年3月,正式被确定为全国示范性普通高等工程专科重点建设学校。
2001年初,水利水电建筑工程专业被国家教育部命名为“示范专业”。
6.毕业生情况
学校自建校以来,坚持为国家经济建设服务,为生产第一线服务的宗旨不动摇,为国家培养了近万名中专毕业生,近5千名大专毕业生。由于学校在培养过程中强调理论联系实际,强调动手能力,基础知识扎实,岗位适应能力强,因此,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
7.科研情况
学校一直注重科技应用、科技开发的研究,重视教育教学的研究与改革。1961年以来,共承担科技项目51项,其中国家部委、省级项目5项,发表学术论文284篇。投入科研经费300余万元。科研成果中,获国家级“金星奖”1项,“新星奖”1项,获省部级奖励15项,其中,“微机控制的高性能函数发生器”,1997年通过吉林省科委鉴定,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并填补了国内空白。
8.教材与著作
学校始终注重教材建设,近年来,共出版各类教材、参考书、习题集等著作184本,其中主编教材48本,参编66本,主审12本。学校电教中心拥有电教片1132部,并具有较高的制作水平,共制作各类电教片21部,获奖片18部。其中,获国家级二等奖3部、三等奖1部,获省、部级特别奖1部,最佳奖1部,一等奖7部,二等奖4部,优秀奖1部。
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简介
(全国示范性重点建设学校)
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的前身是创立于1933年的郑州高级工业学校。1953年全国院系调整时,由中南五省六所高级工业学校的电机科(专业)合并建立郑州电力学校。1958年升格为郑州电力学院。1962年调整复办为郑州电力学校。“文化大革命”期间学校停办,至1978年恢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学校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于1994年3月经国家教委批准,升格为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占地面积约104万余平方米,建筑面积107695余平方米。现有固定资产9000余万元。学校拥有较完善的教学及生活设施,良好的校内教学工作环境,科学规范的教学行政管理和浓郁的校园文化氛围。现有教职工371人,其中专任教师161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39人、其他高级职称30人、讲师90人。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及硕士以上学位的有31人,具有“双师素质”教师29人。现有教学设备总值约3800万元,图书馆藏书235万册。中外期刊杂志资料600余种及国内学术期刊光盘检索中心。初步建成了校园计算机网络并与国家教育科研网及因特网实现联接。校内建有35个实验室和12个实习训练基地。有相对固定的校外实习基地13个。
1998年,学校在校的高职高专学生共1098人,其他类专科学历教育在籍学生共717人。1994—1999年,共培养高职高专毕业生计1071名。
学校设有18个专业:热能工程、热工检测与控制技术、电厂热能动力、火电厂集控运行、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电力系统继电保护、电气工程及自动化、供用电技术、计算机应用与维护、财务会计、会计电算化、工业自动化、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应用电子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建筑环境及设备管理、机械电子工程等。其中,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火电厂集控运行、电力系统继电保护等专业被教育部确定为专业教改试点专业。
学校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加拿大有关学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互派访问学者,进行学术交流和科技合作。
学校已成为华中和河南省电力系统培养高级管理人才与外语人才的重要基地。
学校升格为高等专科学校伊始,就明确提出了“一年完成转轨,搞好调整,两年打好基础,建立规范,五年初具规模,形成特色,21世纪初建成示范性专科学校”的发展思路,制定了“高起点、新思路、高标准、严要求、抓改革、创一流”的指导思想,并扎实推进改革和建设,于1998年3月被教育部批准为示范性高工专重点建设学校。学校先后荣获郑州市双文明单位、河南省双文明单位和先进党委、华中网局双文明单位、国家电力公司双文明单位、省电力工业局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标兵等诸多殊荣。多年来,学校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工程专科人才培养模式,努力推进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改革,不断加强工程教学环境建设,利用现代技术改进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为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做了许多开创性工作和有效的探索,成效显著。逐步形成了本校的一些办学特色,其中“能力目标型”教学模式的研究与实践以及所实施的课堂教学“八项教学基本原则”等经验,在同类兄弟院校中具有一定的影响。
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简介
(全国示范性重点建设学校)
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地处南京市城西草场门内,是一所以培养电力工业应用型人才为主的高等工程专科学校。学校除专科外,还承担有中专、成人教育的任务。
学校创建于1946年,7月开始筹备,8月从苏州中学接收其金门分部(即苏州市爱河桥新开马路18号原日侨国民小学旧址),招收电机、应用化学、土木三个专业的新生各2个班,并接收原苏州工业学校转来的商科、应用化学科6个班,共400余学生,于9月16日正式开学上课。当时校名为“江苏省立苏州高级工业职业学校”(简称“苏高工”),隶属于国民政府江苏省教育厅。
1949年4月苏州解放,5月,学校由中国人民解放军苏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改名“苏州高级工业技术学校”。1950年2月,由苏南人民行政公署主管,校名为“苏南苏州高级工业技术学校”。1953年1月,由江苏省人民政府领导。
1952年开始,全国进行院系调整。1953年8月,根据“华东工业性质中等技术学校调整工作委员会”的批示,将学校的化工科和土木科分别调整至杭州化工学校和苏州建筑工程学校,原“苏高工”改建为“苏州电力学校”,由中央燃料工业部领导,开设电力专业,在原校址继续办学。当时,学校占地面积26500平方米,校舍面积6575平方米。为进一步扩大学校的规模,同年10月成立“南京电力学校建校工作委员会”,在南京征地和建造新校舍。
1954年8月,学校迁到南京新校址,更名为“南京电力学校”。新校舍建筑面积23000多平方米。迁校后,学校不断发展,学生人数逐年增加,而后,稳定在原定的发展规模1280人左右。由于国家政府机关的调整,学校由中央燃料工业部改为电力工业部领导,后又改为水利电力部领导。
1958年7月,学校归江苏省人民委员会领导。为适应当时经济建设的需要,9月,改为“南京电力专科学校”,除继续培养中专生外,开始招收大专学生。随后,学校又有所发展,到1960年,全校学生达1421人。
1962年,全国贯彻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学校仍由水利电力部领导,复名“南京电力学校”,停招大专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