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初,邓小平视察南方发表了重要谈话。1992年10月召开了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以邓小平南方谈话和党的十四大为标志,中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国家教委于1992年11月在京召开了全国第四次高等教育工作会议,研究如何落实党的十四大精神,抓住时机加快改革和发展步伐,把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事业推向前进。会议的主文件《关于加快改革和积极发展高等教育的意见》经大会认真修改定稿,国务院于1993年1月转发了这个“意见”。“意见”对当前高教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目标、高等教育的发展方针、高等教育体制改革、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等重要问题,提出了思路和政策。
1993年2月13日党中央、国务院正式颁布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分析了我国教育面临的形势与任务,确定了20世纪90年代教育发展的目标、方针和战略,提出了教育改革的总思路,成为指导今后教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1994年,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改革开放以来第二次教育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和动员实施“纲要”,研究解决我国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7月3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
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的颁布为健全高等教育的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
1999年1月13日,国务院批转教育部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计划”是跨世纪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蓝图,它将成为指导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依据,当然也将成为指导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依据。
1999年6月在北京召开了改革开放以来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我国今后的教育改革与发展。并于6月13日颁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这标志着我国教育事业进入了一个深化改革、积极发展的新阶段。这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在科学总结了我国教育工作者实施素质教育的丰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赋予素质教育以时代特征和新的内涵,强调素质教育就是要在新的形势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倡导尊重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规律,使学生生动活泼、积极主动地得到发展。“决定”指出,“实施素质教育,就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使受教育者坚持学习科学文化与加强思想修养的统一,坚持学习书本知识与投身社会实践的统一,坚持实现自身价值与服务祖国人民的统一,坚持树立远大理想与进行艰苦奋斗的统一。”“决定”强调,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要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相应的条件。实施素质教育,应当是贯穿于从幼儿教育到高等教育等各级各类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等各个方面。必须把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地统一在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中。
电力高等教育根据《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全国第四次高等教育工作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精神,结合电力高等教育的实际,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加快了发展速度,电力高等教育进入了一个深化改革和积极发展的新阶段。
为适应电力事业改革和发展对多科性人才培养的需要,1992年北京水利电力经济管理学院改名为北京动力经济学院。1993年武汉水利电力学院改名为武汉水利电力大学,标志着学校由单科性的院校发展为以工科为主的多科性大学,学校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根据电力系统基础教育师资要求的变化和电力工业发展对工科人才的需求,1994年长沙水利电力师范学院改名为长沙电力学院,学校由师范院校变为工科院校。1994年召开了全国电力教育工作会议,对电力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作出了新的部署。1999年电力高校认真贯彻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的部署,大幅度地扩大招生规模,全面加强素质教育,电力高校招生规模有了明显的增加。
(第一节)全国电力教育工作会议
为了贯彻《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和全国第四次高等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电力工业部于1994年7月29日至31日在北京召开全国电力教育工作会议,李鹏总理为会议题词:“办好电力教育,发展电力工业。”李岚清副总理为会议题词:“发扬成绩,深化改革,开创电力教育的新局面。”史大桢部长在会上发表讲话,查克明副部长作工作报告。会议分析了整个电力教育的现状,提出了电力教育的发展目标,制定了相应的政策和措施,讨论和通过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创建一流电力教育培训体系的实施意见》。关于电力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会议主要讨论了以下的问题:
一、电力高等教育的成绩和问题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电力高等教育事业有了很大发展,初步形成了层次结构比较合理、专业设置基本配套的办学体系;人才数量基本满足电力工业的需要;教育质量有了一定的提高。电力部所属电力高校有12所,其中全国重点高校2所,一般本科院校5所,高等专科学校5所,此外,还有与电力工业部联合办学的高校4所。1993年,部属12所高校设置本专科专业170个,博士点9个,硕士点33个。年招生8400人,其中研究生280人,本科生5200人,专科生2900人。在校生人数为27000人,其中研究生850人,本科生15800人,专科生10750人。教职工为12350人,其中教师4650人,教师中有教授318人,副教授1255人。
电力高等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教育的重要性理论上虽有所认识,但在实际工作中,教育的战略地位还没有广泛落到实处;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较薄弱的状况尚未得到根本的转变;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还不能很好地适应电力工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需要;部分实验设备陈旧、落后,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难以保证;学术带头人年龄老化,中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尚未形成,部分年轻教师思想不稳定;与电力相关的学科专业与国内外先进水平相比,有相当大的差距;教育的投入明显不足,经济上的困扰,不能使学校领导全力投入到抓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
二、电力高等教育发展的主要目标
到20世纪末,电力高等教育发展的方针是:坚持方向,提高质量;调整布局,优化结构;深化改革,协调发展;改善条件,提高效益;建设重点,争创一流。具体地说,是把培养人才的社会主义方向摆在首位,大力提高教育质量,以适应电力工业的发展需要;调整学校布局,优化科类、专业和学历层次结构;基本稳定本科教育,适当发展研究生教育,发展专科教育,建立高等职业教育;努力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效益;重点建设两所重点电力院校,力争进入“211工程”,重点建设三所高等专科学校,使其在全国同类学校中起示范作用。
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要全面贯彻“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方针。积极建立和健全学生和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体制,加强和改进德育和政治课的教学工作,学校的各项活动要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和正确的政策导向,造就一批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八五”期间要扩大研究生培养规模,稳定本科教育,发展专科教育
部属电力高校和联合办学院校年招生计划为9000人,其中研究生400人,本科生5400人,专科生3200人。2000年部属电力高校和联合办学院校年招生计划为12320人,其中研究生620人,本科生5900人,专科生5800人。
3.合理布局电力高校,建立电力高等职业教育
本着合理布局,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原则,将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和葛洲坝水电工程学院联合,华北电力学院和北京动力经济学院联合。在西安、重庆、郑州、山东各增设一所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4.调整、优化层次结构和专业结构,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继续探索培养工程硕士的有效途径;扩大两所重点电力高校招收研究生的规模;创造条件,增加博士点和硕士点;提高研究生的教育质量。“八五”期间,原则上不增设新的本科专业。“九五”期间增设本科专业也要从严掌握,而应将重点放在提高本科生的教育质量上。要拓宽专业面,优化课程结构,改革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加强教材建设,注重素质和能力的培养。逐步实行学分制,增加选修课,拓宽学生的视野。建立合理的淘汰制和优秀学生奖励等制度,大面积提高教育质量。专科专业的设置放在为电力工业服务的配套专业上,专科的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环节,都要突出实际应用,适应电力工业第一线工作需要的特点。
5.建设培养复合型人才的结构体系
培养复合型人才是电力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因此应建立起这种结构体系和培养这方面的人才。其途径是:培养复合型专业知识的研究生,设立双专业和双学位人才培养体系,建立主辅修制,为此要制定相应的有关政策。
6.加强重点学科和专业建设
建立高水平的学科是当代世界高等教育的发展趋势,它不仅可带动一批学科的发展,而且对于提高电力工业科技水平和教学质量有重要意义。因此,要选择几个对电力工业发展有密切影响的学科专业(如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热能动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高电压技术及设备,工业管理工程等)加以重点建设,使其在学术上处于国内领先,有的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三、主要措施
1.加强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建设
要尽快调整、充实好各校的领导班子,并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使其成为学校坚强的领导核心。
2.改革电力高校的管理体制
两所重点大学由部直接管理的体制不变;普通本科院校(东北电力学院、上海电力学院、长沙电力学院)分别由东北、华东、华中网局参加管理,实行以部、网共同管理以网局管理为主的体制;高等专科学校(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沈阳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太原电力高等专科学校、长春水利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分别参加相应的企业集团,实行网、省局直接管理,部进行宏观业务指导。
3.建立一支高质量的师资队伍
师资队伍的建设是学校建设中最根本的建设,它在电力高等教育的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要建立一支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学术水平高、结构合理、相对稳定、能适应电力高等教育发展需要的师资队伍。要逐步实现博士、硕士研究生成为本科院校教师的主体。到2000年,重点高等学校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应达到80%,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达10%以上;一般本科学校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达50%—60%,其中有一定数量的博士学历的研究生;高等专科学校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达30%以上。改善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稳定师资队伍。
4.扩大学校自主权,使学校真正成为自主办学的法人实体
高等学校在主管部门宏观管理下,要善于行使自己的权力,承担好自己的责任。通过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建立起主动适应电力工业发展面向社会自主办学、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
5.努力增加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
这是落实教育战略地位的根本措施,是教育发展的物质基础。“纲要”明确提出:“要逐步建立国家财政拨款为主,辅之以征收用于教育的税费,收取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校办产业收入、社会捐资集资和设立教育基金等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根据这一要求,结合电力部和各网、省局、工程局的实际状况,要采取措施,确保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和增长,切实保证政府对高等学校财政拨款的主渠道作用。争取学生人均所用经费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保证逐年有所增长。要求对电力高等学校基建投资实行预算单列。除了积极争取国家财政对电力教育投入外,工作的重点还应立足于电力行业自身。依靠全行业的力量,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支持电力教育的发展。电力工业部年内成立由部长挂帅的“211工程”领导小组,对两所重点大学,按进入“211工程”的需要,安排好资金投入。建立中华电力教育基金会。基金会由有关公司和单位自愿出资联合发起,电力部同意,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成立。基金会成立的主要目的是,支持电力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帮助改善办学条件,奖励优秀教师和优秀学生。
6.加快校内管理体制改革
校内管理体制改革,要以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为重点。
改革的目的在于运用正确的政策导向、思想教育和物质激励手段,打破平均主义,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转换学校内部运行机制,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办学水平和效益。要在精减机构、合理定编的基础上,对教职工实行岗位责任制和全员聘任制,要健全考核、评估和工作量制度。在分配上按照工作实绩拉开差距。
要依据企事业分开的原则,对教学、科研、校办产业和后勤等各种不同职能的部门,实行分类管理。
7.进一步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