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5。大旗飘飘——第一次开车
我们来到车前,看看惨不忍睹的大奔和佳美,高七想去拿对方的巡洋舰来开,陶侃制止了他,说:“看看还能不能开。”
我和高七各试了一辆车,还行,都还能打着火。他们虽然对车进行了惨无车道的打砸,但都是“皮外伤”。
“那就都开走吧。”陶侃说。
这点我和他想的一样,因为闹了这么大动静,警察马上就会到。而我们是不愿惊动警方的,车辆当然也就不能留下来,否则,不说我们搞不定,至少是很麻烦。
我也就违背了杨部长低调、不惊动官方的要求。
但这时另一个问题出现了,宝宝左手受伤严重,虽然神志清醒,但显然已经不能再开车了。而陶侃从不开车,他说自己曾经试过,一坐在驾驶位置上就全身发抖,完全没法控制四肢。而我,也没开过车!
那时候司机还是一项职业,不像现在,驾车是一项基本技能,我才毕业刚半年,竟然一次没有接触过方向盘。
一咬牙,我对宝宝说:“TMD,这样,你坐在副驾驶上,你说,我开。”
只能如此了。
在上车前,高七叫我一起,我们用刀尖把对方两部车、八个车轮的轮胎全部刺破。
虽然我们认为他们已经完全失去战斗力,但还是防患于未然,保险起见,免得对方追踪。
最后,我们又把他们几个身上和车上都大概搜了一遍,只在带头大哥身上搜到一部老式大哥大和一块备用电池,我们把电话电池也卸了下来,把两块电池都拿走,这也是避免对方马上通知同伙,再次发起反击。
然后,我们把现场两把猎枪、沙喷子、砍刀、棒球棒等凶器全都收到我们车上。
这也是为了不给警方留下太严重的作案现场,否则,动枪是大案,警方只能全力以赴了。而这样的话,如果这几位能咬住,那么完全有可能定性为一场普通的交通事故引发的激情斗殴,属于治安事件。而我们又已经离开,大过年的,这几位如果不强调事情的严重性,完全有可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我们发动汽车,小心谨慎的开车前行,一是我第一次开车,而且还在高速,二是两部车的前挡风玻璃都破损严重,视线受到很大影响。
宝宝虽然十分疼痛,但神智没问题,他一步一步的告诉我,挂档、松刹车、加油门什么的,好在这部车是自动挡,开起来十分简单,我很快的就把车平稳的开了起来,但速度不敢快起来。
在逐渐熟悉驾驶之后,我终于接起了员外打过来的电话:“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