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6。杀机一线——绝对有得查
在我们开始大喝之前,我和张华找了个机会,到了另外一个房间。
张华拿出三张纸来。
纸张已显得有些时间了,细小的灰尘已经使纸张不复光滑明亮,折痕很明显,且自然地尘土痕迹十分自然,而且边角处稍微的颜色更重一些,显示出偶尔会被打开的样子。
而且,这三张纸的新旧程度还有略微的差异,这个差异虽然不大,但是也可以被明显的区分出来。
这是三张收据,上面盖着虎虎集团的财务专用章,交款人姓名一栏赫然分别写着:“叶蓓”、“叶蓓”、“叶小蓝”的名字,旁边还有电话、身份证号以及利息等字样。
看起来,这和张华从香榭丽舍小区叶蓓家拍照的那三张收据几乎一模一样,连上面手写的字体也几可乱真。
说三张收据和原件“几乎一模一样”,是因为唯一不同的地方是金额。
这三张的金额已经变成了“1000万”“800万”和“500万”,三张共计2300万。
大家应该都明白了,这就是满大街都是“办证”他们的业务。
我们的计划就是替换叶蓓的收据,扩大她的投资金额,使她成为虎虎集团案件不可回避的一个焦点。
以此为契机,引得公安、检察院调查她的贪腐问题,如果查不到太多问题,仅仅一个“巨额资产来历不明罪”,也足可以扳倒这个风光一时的财政局长了。
这涉及两个问题,需要解释一下。
第一就是,这个收据金额和虎虎集团的账务对不起来的问题。
这个问题李国虎真是帮了我们的大忙,他销毁了内部文件,导致很少有凭证能够在虎虎集团查到相应原件,我已经详细检查过仅存的资料,确认这三张收据的底联已经被销毁。
还有看官,可能会问,叶蓓接收利息的账户有记录的,月均50000的事情前面已经提到过,这个问题不能回避。根据利息,应该可以推算出投资额,这就有可能发现这几张单据的问题。
是这样的,虎虎集团只是向一部分投资人使用的是账户转账,而一部分使用现金支付的,还有一部分是以个人账户作为转出的。
关于利息与投资不符的问题,完全可以理解为账户上的利息收入只是一部分而已。
第二个问题是收据真伪的问题。
毫无疑问,这三份收据只要一经专业机构鉴定一定是可以鉴定出真伪来的,笔迹就是无法过关的。
但,我们的意思是首先期望以此引起检察院对叶蓓的调查,我们相信凭她的实际资产状况也可以确认她有重大贪腐嫌疑。
进去之后,人很难扛得住的,其他的罪被调查出来,那么即使这一点不被采纳,也足够把她定罪了。
还有一个事实就是,当初在虎虎集团负责开票那个人现在早已离职很多年,加上资料的被销毁,再想找到这个人是很困难的。
那么,没有真实的笔迹,那么,凭什么就说这个一定是假的呢?
还有看官可能会说,找不到那个人,但是那个人肯定签了很多其他的收据,尤其是编号相连的收据,那么拿他的其他的笔迹作对比就可以了,不是很容易就对出来吗?
但实际情况是,只有找到这个人,只有他当场写下字句,才能作为“直接样本”,具备最强的法律效力,其他的样本,都只能作为辅助,既不能证真,也不能证伪。
关键还是那一点,我们并不是一定要把这2300万做实了是她的财产,而是希望这个收据可以把叶蓓推向虎虎集团事件的光亮之处。以此为机,查她其他的事情。
这一点,真的不能算我们的“赌”,以张华对她的调查了解的情况,我们坚信她只要被调查,就绝对有得查!
她,绝对不是一个干净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