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社会的发展伴随着生产工具的改进而进行,生产工具的更新换代则是技术的不断革新,因此,可以说,技术革命推动了人类社会形态的巨大变迁。历史上三次技术革命均是围绕生产工具的改进和发明而演变,从而逐步推动了社会的巨大变革,也推进了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和发展。知识产权制度是科技与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从历史的角度看,世界上第一个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产生于近代工业革命的发源地和文艺复兴地的欧洲。
第一次技术革命,开始于18世纪60年代,并一直延续到19世纪40年代,以蒸汽机的使用为主要标志,第一次技术革命从人类进入机械化时代为特征。这个阶段,世界上第一部专利法于1474年诞生在欧洲经济相对发达的威尼斯,威尼斯政府授予发明人制造某种机器十年的垄断经营权,1594年,又向伽利略颁发“扬水灌溉机”专利。意大利是欧洲最早的科技强国和工商业活动中心。
1624年,英国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现代意义的专利法,极大的刺激了英国工业的发展,成为当时世界上工商业最发达的国家。欧洲经济崛起的深层次原因是其较早的确立了知识产权制度和市场机制。之后,美国、德国、日本、荷兰等国陆续颁布专利法。可以看出,技术发展解放了生产力,并推动了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建立;第二次技术革命从19世纪中叶开始于美国和德国,以电力的应用为重要标志,创建了电磁力学理论。此时人类社会由机械化时代进入到电气化时代。在当时,现代资本主义进入垄断阶段,发达国家不仅向外国输出商品和资本,还输出知识产品,而知识产权制度的地域性与国际贸易自由化矛盾,使原本在输入国内属于专有领域的知识产品,在输出国成为公共领域不受保护,这一新问题使已有的知识产权制度受到冲击。在此时的经济和技术背景下,发达国家倡导要求打破知识产权地域性,对知识产权以国际保护,因此,一些国际公约相继签订,如1883年签订的《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1886年签订的《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1891年签订的《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第三次技术革命也称为新技术革命,以微电子、原子能、电子计算机、空间技术、信息技术、遗传工程为主要标志,这次技术革命促进了现代科技的发展,即高新技术的发展。第三次技术革命从美国开始,发展到欧洲和日本,带来这些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第三次技术革命以人类进入信息时代为特征,以微电子技术为核心的信息产业革命扩大了知识产权的范围,各国纷纷修订或颁布新的知识产权法,扩大知识产权保护范围,新的国际公约签订及国际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
人类进入新世纪,逐步迈向知识经济时代,高新技术突飞猛进发展,信息技术带来网络技术大发展,使全球处于共同发展的平台;现代生物技术发展,距离人类揭开生命奥妙越来越近。随着新技术发展,知识产权制度也需不断创新,才能更好地保护新类型的知识产权,从而促进科技创新,形成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的良性循环机制。
二、高新技术与知识产权制度的关系
知识经济社会,经济增长对技术创新的依赖性增强,而技术创新成果则要知识产权制度来保障。知识产权制度的宗旨是鼓励创新、激励创造、促进社会文化和科学技术进步,知识产权制度能够保障创造者合法权益的实现,激励更多的高新技术成果产生。每开发研制一项高新技术,创造者需要付出艰辛的努力和智慧,也需要一定的物质投入,国家通过法律制度对智力创造活动予以认可并授予一定的财产性权利,以保证其继续创新精神的发挥和后续研发的财力支持,这种制度就是知识产权制度。知识产权制度对高新技术发展的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知识产权制度对技术创新的激励作用。知识产权制度是保护权利人利益的需要。知识产权制度赋予智利成果的创造人一定时间内在市场的垄断地位,赋予其独占性权利,权利人能够自由的支配、使用、处分自己的智利成果,通过转让、许可实施,收回投资,获得经济利益,并且享有排他性的禁止权,他人未经许可,不得实施其智利成果。通过这些制度,确保创造者获得收益的权利,调动其发明创造的积极性,并通过积极推广、传播新技术,增加了全社会的技术供给,使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推动社会进步,形成技术创新的良性循环。知识产权制度设置了主体归属、客体保护范围、权利体系、权利救济与保护等内容,激励创造者再开发更多更好的新技术,最终促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其二,知识产权制度有利于实现技术创新资源的有效配置。高新技术最终要实现技术产业化、商品化,才能实现预期效益。市场经济体制下,资源的配置是通过市场进行。技术创新的资源包括人力、物力、财力资源,知识产权制度能够实现对创新资源的合理配置,通过激励作用,将优秀的人才资源、足够的资金资源集中在尖端技术、市场前景广阔、对人类有重大贡献、符合社会需求的高新技术领域,实现其最大的边际效益,避免造成资源的浪费和流失;其三,促进技术推广和成果产业化,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知识产权制度除了激励创造的基本作用外,还具有技术推广、传播作用。如专利制度中,权利人以公开技术内容为代价而取得独占性权利,技术公开有利于新技术的普及和推广。技术成果获得知识产权保护,就可以使竞争在公平有序的法律环境中进行,高新技术产业化、市场化,要遵循市场交易规则,市场主体间以公平竞争获得经济利益。只有在技术上领先,不断创新,开发新产品,才能占据优势地位。知识产权制度的鼓励创新作用能够维护公平竞争。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同行业竞争对手以及不同行业之间,为取得市场竞争优势,必然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已经取得初步创新成果者必将在已有成果上继续创新,否则,将被市场淘汰。因此,高新技术企业要制定完备的知识产权战略,提高综合竞争力,就应注重实施、占有和运用知识产权来保护高新科技成果。其四,具有促进国际合作与竞争的功能。科学技术和文学艺术无国界,从而使知识产权制度在建立之初就具有国际性。知识产权制度为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文化交流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从而使科学技术和文化成果的传播更为便捷,也是各国在国际竞争中占领优势的工具和手段。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推进,国际贸易中关税壁垒的作用日益减弱,知识产权在国际贸易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要在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定地位,必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
知识产权制度的内容围绕智力创造者的专有权利构建的。
1.知识产权的主体制度能够明确界定产权归属和产权关系,权利归属确定,才能够激发创造者的积极性。高科技成果只有形成知识产权并获得有效保护,才能发挥高科技对生产力的推动作用。知识产权制度能够规范知识产品交易,发展和繁荣技术市场,促进技术创新和企业发展,将技术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市场优势,最终取得经济效益;2.知识产权客体制度,明确规定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高新技术不断发展,哪些应当作为知识产权客体,哪些不应作为客体保护,知识产权制度要随着技术的创新而不断进行制度完善和创新;3.知识产权权利内容制度,规定了权利人享有的各种权利,赋予创造者一定时间内的独占性权利,使其智慧性劳动的投资成本得以收回,同时获得垄断性超额利益,包括物质和精神利益,来激励创造者再开发更多更好的新技术,并在全社会推广使用,形成技术创新的良性循环,最终促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高新技术的创造成本高,更应获得完备的保护,在保护权利人利益的同时兼顾社会公众利益,防止权利滥用。知识产权的权利限制制度是为了防止权利滥用而创设;4.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在技术创新的各个阶段均要注重知识产权保护,包括知识产权的取得、知识产权的运用(实施与许可、转让)知识产权的保护方式、保护手段等。知识产权权利取得制度规定了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取得途径,高新技术知识产权要获得的专利权、商标权取得,需通过有关法律规定的途径。将技术成果取得知识产权,才能转化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发挥其市场竞争优势,实现预期的经济效益。一项新技术的产生,伴随着巨大的经济利益,被仿制、假冒是难以避免的,知识产权制度的权利保护和权利救济制度,通过制裁侵权者来维护权利人利益,使权利的行使和实现有了保障。对企业的高科技成果采取全方位保护,构筑知识产权保护网,如申请专利、申请注册商标、登记商号、注册域名,对企业核心技术采取商业秘密保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和计算机软件登记措施保护等。
三、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制度创新
从经济学角度来看,创新包括两方面内容,即制度创新与技术创新。知识产权制度的创新在知识经济社会起着关键作用。从人类三次技术革命过程来看,技术创新推动了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与发展,反过来,知识产权制度又促进科技创新。不断加强对新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才能推动技术创新向更高层次发展。
(一)技术创新
西方经济学家把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看做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两大基本动因,在现代社会市场经济条件下,无疑具有借鉴意义。经济增长的要素主要有四个,劳动、资本、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知识经济时代,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尤为重要。
技术创新是经济学上的概念,理论界有各种不同的表述,一般认为:技术创新是指从技术开发为起点,经市场运作,根据人的技术素质、经济承受能力、市场开发的途径等方面最终在市场上实现相对利益。联合国OECD的《科技政策概要》中指出:技术创新是指发明的首次商业化应用。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创新理论的倡导者熊彼特在《经济发展理论》指出,企业家对市场要素的新组合叫技术创新。中共中央国务院1999年《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技术创新是指应用创新的知识和新技术、新工艺、采用新的生产方式和经营管理模式,提高产品质量,开发市场新产品提供新服务,占据市场并实现市场价值。这些观点的核心内容表现在将技术创新作为市场要素之一。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动力,是提高经济效益,增强市场竞争力的内在源泉,是推动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创新有多方面,技术创新是最关键的。技术创新包括产品创新和工艺创新。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生产力的集中体现和重要标志,是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人类进步的动因、社会发展的原动力就在于不断创新,不同国家,不同社会团体、个人,都可以参与其中,攻破技术难关。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于不断创新,拥有高新技术并迅速使其产业化,就拥有发展的优势。现代企业要在竞争中占领更多的市场份额,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就必须注重技术创新,不断开发技术含量高的新产品新工艺。近年来,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纷纷制定21世纪知识产权战略,用经济、法律手段推动技术创新。我国党中央、国务院在早1999年《决定》指出:国有企业要把技术创新机制作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内容。科技创新也是我国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具体措施。
(二)制度创新
制度创新是指采用经济的、法律的手段,制定一定的制度和规则来激励、保护技术创新的发展。科学技术和文学艺术是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两大要素,知识产权保护就是围绕这两个要素进行的。知识产权制度是社会制度中对技术革命反映最为迅速的部分。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创新,处于制度创新前沿的知识产权制度也在不断创新,它具有最活跃、易变动的特点,“知识产权制度是社会制度创新的典范”,它能够挖掘、激励人的创新能力和智力创作的积极性,促进生产力发展,推动社会进步。“科技创新需要制度基础”。“制度创新的主题是法律大变革和重构”,技术创新需要有适应的法律环境,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对传统的知识产权制度带来冲击和挑战。知识产权制度作为一种激励制度促进技术创新迅猛发展,同时也是高新技术的制度保障,对高科技成果提供良好的法律保护环境。
知识产权制度需要不断创新,才能适应新技术发展,因为“现有的知识产权法不能覆盖高新技术的所有主题”,对网络域名、基因技术、数据库等,能否作为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还存在争议,需要知识产权制度对此做出明确规定,以适应高新技术发展。
高新技术发展对知识产权制度的挑战
高科技的发展,使经济发展的基础不是对稀缺资源的开发,而是新技术的创新,其必然带来新知识、新技能、新技术的大量产生,如集成电路技术、网络技术、软件技术、克隆技术、基因重组技术等现代生物技术,这些高新技术发展使得知识产权客体扩大,知识产权法域拓宽。传统知识产权分为工业产权与文学产权,高新技术的发展打破了知识产权两分法局面,工业产权与文学产权保护对象产生融合、交叉,如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实用艺术作品、计算机软件等,即具有发明创造的实用性特征,又具有作品的独创性,究竟采取专利保护还是版权保护;现代生物技术的发展对知识产权制度的挑战,基因技术、转基因动植物品种的可专利性、克隆技术能否授予专利权?涉及的社会伦理问题如何处理;网络技术发展给知识产权制度带来的挑战是:
1.网络作品的版权、数字化作品的性质、数据库的权利保护、技术措施的法律保护。
2.网络域名登记制度、域名权的性质、域名权与其他在先权利的冲突、域名纠纷的解决途径等。域名作为一种信息存在,与传统知识产权客体存在许多相似之处,能否成为知识产权客体,目前还存在争议。
3.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等。新技术发展所带来的这些问题,现有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没有做出积极的回应,但是,实际中已经发生了多起这类纠纷案件,因此,从理论上、立法上,解决高新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这些新技术的产物对传统的知识产权制度提出了严峻挑战,引起知识产权内涵及外延的扩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