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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丽明!”徐五四一把拉住她。也许是杜丽明太激动了,也许是他的动作和声音太猛烈了,杜丽明的泪珠子吧嗒吧嗒地掉下来,低声哽咽了一句:

“你们,是不是人民警察……”

“丽明,”徐五四轻轻地,轻轻地叫了她一声。他觉得自己就是个成熟的大人,在劝导幼稚的孩子;就是个坚强的男人,在安慰脆弱的女子,“丽明,我们和你的心情是一样的,让那家伙再苟延几天吧,你放心!”

杜丽明不出声地抽泣着,在他面前,像一个孩子对大人哝哝诉说着委屈:“媛媛……太可怜了,我老觉得她太可怜了。”

是的,一个可爱的孩子早早夭折,人人都能洒下几行怜惜的泪水,可是,如果杀人犯得不到现世报,孩子在地下依然要担惊受怕,作为她的生养者、教育者和保护者,仿佛都欠了孩子一笔债似的,如何能心安于日后?

“你放心,你们放心吧!”他只能这样安慰他们。他也相信,杀人偿命,法理人情,谁也不敢法外开恩,放那厮一线活路去。

回到分局已经是五点钟了。大家嗡嗡嗡地议论了一阵,各自散去。下班铃打过好一会儿,徐五四最后一个从办公室走出来。站在静悄悄的楼道里,心里空虚得不行。他看见凌队长办公室里还半敞着门,迟疑了一下,走过去了。

屋里只有凌队长一个人,什么也没干,正呆呆地坐在办公桌前抽闷烟。因为上午下了雨,窗户都关死了,屋里的空气闷热而混浊,这使乍一进来的徐五四倏然产生了一种陌生感,仿佛连凌队长那张很少表情的面孔,也在烟缭雾绕中变得更加模糊、疏远、难以辨认了。

“你没走?”

凌队长问话时似乎并没有看他,他答了一声:“啊。”

“坐吧。”

他坐下来,问:“您知道处决骆进财改在什么时候吗?法院得多久才能定得下来呢?”

没有回答。

他又说:“我刚才翻了一下刑事诉讼法,上面没有明文规定临刑暂缓的期限,不过总归也不能太长吧。”

凌队长抬起眼睛来,看着他,像有什么话难于启口似的。徐五四从来未想象过堂堂的凌队长也会有这样一副出语踌躇的神情,他突然有种莫名其妙的胆战,说不清,也许因为他已经隐隐猜到这种踌躇意味着什么了。

“我估计,”凌队长的声音苍老得厉害,“骆进财,大概是杀不了啦。”

“怎么呢?”徐五四竭力控制着嗓子眼儿里的颤抖,“怎么会呢?”

“这案子的麻烦就出在捕人捕得太早了点,应该先留着他,通过侦查取点证据,然后再动手。可现在呢,直接证据没有,间接证据不全,口供,唯一能给间接证据一点生命的就是口供了。今天犯人临刑喊冤,等于全盘翻供,你想想……”

徐五四不愿意克制了,他没法儿再克制了!“可媛媛是他杀的,就是他杀的!”他放开嗓门儿,仿佛一定要把凌队长驳倒似的,“我们在审讯中并没有使用违法手段,全是他自己招的,这您都知道!如果他不是凶手,怎么能把现场情况和作案手段讲得那么准!”

“我并没有说不是他杀的,可法律不排除偶然性。没有口供,其他证据又不充分,你就是把一千个可能性加起来,也不能等于一个肯定性。”

“难道还能放了他不成?”徐五四争吵般地叫着,实际上已经心虚词穷了,甚至不知道下一句该说什么。他害怕,害怕凌队长真的那么有经验!

“放,倒还不至于,可是杀,看来也不合适了。人头落地,万一错了……”

徐五四无话可说,而胸中的闷气,却一拱一拱地直往上顶,发不出来,又咽不下去,他直想摔个东西!

“今天在看守所,你表现不错。”

凌队长沉沉地说了一句。徐五四当然领会,这是指他下午劝阻杜丽明这件事而说的。可他心里却别扭,在凌队长眼里,好像他天生就是个“愣头青”、“没遮拦”,今天没跟着杜丽明火上浇油,就算是“表现不错”了。他委屈!可这时他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屋里真闷。他打开一扇窗子,远处大街上喧嚣的声浪扑面而来。他长长地呼了口气,像是要把胸中的郁闷一下全吐出去,看看表,七点了。他没心情再谈下去,低声问了一句:

“您不回家?”

凌队长一动不动,好半天才答非所问地说:

“最近,见着葛建元了吗?”

“没见着,怎么啦?”

“没什么,我是说,那件事你是做得对的,怪我不好,委屈你了。”

他万没想到凌队长会在这个时候如此郑重地向他表示歉意。进刑警队一年多了,他从来没见过凌队长向谁这么认真地道过歉,这一瞬间,他甚至后悔当初那么尖锐强硬地顶撞队长,如今人家冲他一低头,你反要觉着欠了什么情分了。人哪,也许都这样儿。一夕之间,一念之间,可以干戈玉帛。

他把头低下来,又摇了摇,“这事也怪我,可能当初没把审马有利的详细情况跟您说清楚。”

“不,不怪你,”凌队长却用一种复杂得难以捉摸的眼光看着他,说了一句他意想不到的话:“我一直是清楚的,我只是,太性急了。”

啊——?徐五四的瞳孔都吃惊得放大了,葛建元构不成窝赃罪,难道凌队长一直是清楚的?他为什么?一个老公安人员,为什么要这样!这仅仅是性急的问题吗?五四身上冒汗了。

凌队长还是那个不动声色的面孔,默默站起来,打开保险柜,取出一卷材料来。

“要不是天天忙骆进财这个案子,我早想把这些材料给你看看了。”

卷宗皮里的材料厚厚的,没有装订。

“这就是葛建元从1979年开始,三次涉嫌犯罪的材料。三次,都是证据不全,不了了之了。”

凌队长一字一顿地说着,仿佛这几句话有许多分量似的。徐五四的声音也不由得放沉重了。

“您上次说的房修公司的盗窃案……”

“那是最近的一次。房修公司俱乐部的二十英寸彩色电视机被窃。彩电是美国货,一个华侨送的,国内没有进口这种彩电。案发后的第三天,有两个房修公司的工人偶然到葛建元家串门,无意中发现那台彩电就在他的床底下藏着,型号、新旧,一点不错,回去向保卫干部汇报了。可保卫干部没有找我们就冒冒失失地向葛建元追问这件事,葛建元当然不会承认,说那彩电是他一个朋友卖给他的,这个朋友,就是马有利!”

“噢!”徐五四禁不住叫出声来。

“那个机会很可惜,如果保卫干部及时向我们报案,我们及时采取措施的话,很可能在葛建元家里人赃俱获。可是保卫干部到第二天才找到马有利核对情况,一切都晚了,葛建元有充分时间同马有利串供,所以马有利一口承认电视机是他以一千元的价格卖给葛建元的。”

“这不是美国货吗?应该问马有利是从哪儿搞来的!”

“这还不好编,在东单信托商店旁边的胡同里,从一个陌生人手上买的。”

“那么电视机呢?叫葛建元拿出来让人认认。”

“还是在东单信托商店的胡同里,葛建元又把它卖给另一个陌生人了。”

“这简直是哄孩子!”

“对了,他们撒谎并不高明,可对法律来讲,就是再蠢的谎言,也要靠证据来推翻它,证据呢?没有。”

“盗窃现场没有勘查吗?”

“俱乐部的大门平时是不锁的,谁都能进去,葛建元作为房修公司的职工,有正当进出的理由,所以,现场没有勘查的价值。”

徐五四目瞪口呆地听着。

“还有,大前年有人在葛建元的衣服兜里找烟抽,却翻出了一个吓人一跳的存折来,多少?一万!他一个普通三级工,哪儿发的横财?我们查了一段,没有线索;想去银行查实,人家有为客户保密的规定,没有确凿证据不给查;仅凭一个人的揭发检举,我们又不能采取任何动作;而且你也知道,咱们人力有限,在一个案子上耗不起太长的时间,结果最后也放弃了。”

这些话要是放在以前,徐五四也许会说:“没有证据嘛,本来就该放弃,没证据就别动人家的心思。”可他现在不但说不出这话来,自己心里甚至也猛烈地跳了一下——那天,他不是也在葛建元家里看见过一个可疑的玉兽吗?后来被葛建元匆匆忙忙藏起来了,难道就没有可能是件来历不明的古董?太可能了!但你就是把一千个可能性加起来,也不等于一个肯定性啊!

凌队长站起来,认真地收起那卷材料。就着窗外黄昏薄暮的余光,徐五四依然看得见他的头发就要白了,不,已经白了。他把材料送进保险柜,锁上,站在那儿长长地出了口气,仿佛有赶不尽的疲倦,又突然挥了一下手,动作却是那么干脆利索,声音也蓦地有了力量:“葛建元肯定有问题,绝不会有错的,只不过没抓住他的尾巴就是了。当然,现在还没法认定他有罪,可我们国家的法律也并不实行‘无罪推定’的原则,没有抓住尾巴,不等于没有尾巴。而且这种人,我是看透了,不给他点苦头就指望他改恶从善,做梦去吧!‘庆父不死,鲁难未已’,知道这个典故吗?”顿了一下,似乎并不等着五四回答什么,又说:“摩托车这件事出来以后,我本来想趁机会把他收进来算了,总比漂在社会上害人强,我是太性急了,不应当这么做,也没想到你会这么坚持。你来队里一年了吧,没发现你还有这么种一丝不苟的素质,好,我喜欢这样的。唉,我也是仗着对葛建元心里有底,才破例搞点歪门邪道的手段。后来想想,不行,要是开了风气,别人也学着样儿做,岂不乱套吗。这事幸亏你硬顶着没搞成,不然我非后悔不可。”

徐五四直想掉眼泪,他觉得自己真浑,仿佛再也亮不起那理直气壮的嗓门儿了,嗫嚅着说:“我只是,只是怕搞错了案子,队长,我从进公安学校那天起,就发誓要当一个好警察,一个称职的、问心无愧的好警察……”他看见凌队长的脸一下子变得慈祥起来,还有那从未有过的亲切的目光……他不知道该如何说下去了。

“三十五年前,我第一次跨进北京市公安局大门的时候,才十六岁。十六岁,多好的年纪!我也是发过誓的,要为新的政权,为解放了的人们,为咱们的北京城,当个好警察。三十五年过去了,对这个初衷,我自信是身体力行的。这些年,我亲眼看着你们这些年轻人一茬一茬地补充进来,有不少人干得比我们这些老家伙好。可有时我也觉得,咱们这些穿‘官儿服’的,怎么样才算尽职了,怎么样才称得上一个好警察?局里这一茬一茬的人,各自都有各自的看法、标准。你们也许认为,能一辈子不冤枉无辜,不搞错案子,就可以问心无愧了。可我们这帮老一点的,心事就更多一些。特别是现在,我们总觉得自己没能好好地尽职,总忍不住要去怀念六四、六五那几年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升平盛世。我们是从那时候过来的,不像你们,一进来就赶上十年内乱,没有我们这种怀念和幻想。你看前些年,开大会做报告一张嘴就是那句套话,叫做社会治安有所好转,但恶性案件仍有发生,但实际情况怎么样,咱们在基层工作的人最清楚嘛,那时候,社会治安越来越坏,恶性案件有增无已!在这么个现实下,还一味坚持少捕少拘,不敢提‘乱世用重典’,一提,有人就扣帽子,说你否定大治天下。有什么办法?全在那儿自己骗自己呢!老百姓那几年是怎么说我们的?说我们笨蛋、熊包、废物点心。人们上街出门走黑道,连点安全感都没有。大家恨小偷流氓猖狂,也恨我们这些公安人员没用。我这次去沈阳,沈阳市局的同志说,当时有人把沈阳出的那六个劫机犯、二王流窜杀人犯和咱们公安局并列起来了,叫六英二虎一熊,我干公安三十五年了,三十五年!干到这个份上,真是无颜见江东父老了。这三十五年,我可以说基本上没搞错过案子,没冤枉过好人;‘文化大革命’一开始我们这些老公安就卷铺盖了,所以也没有欠账。可我仍然觉得我们没有尽职,一个工作上从来不出错,可对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也一点不着急不痛心的警察,是好警察吗?至少在我这儿,我不承认他!”

徐五四一连串地打着冷战,脸上却烧了一片火,如果这时候有人揍他一顿,他也情愿挨着。这些年他天天觉得自己已经不错了,可以问心无愧了,别露怯、别出错、别搞砸了案子,他对自己一直就是这么个标准,可除去媛媛以外,对那些被打被杀被侮辱被祸害的父老兄弟姐妹们,他从来没有过像凌队长这样发自内心的惭愧和焦急,从来没有过!而他还一直以为凌队长只不过是个极为熟练的机器人呢。他三十岁了,竟是这样一个混人!

“五四,你也是从十年动乱中走过来的人,应该有体会,社会治安的问题是长期动乱的后遗症,没有快刀斩乱麻的气魄绝搞不好。这话我以前就说过,现在看怎么样?要不是前年中央坚决提出‘从重从快’的原则;要不是咱们全国几十万干警拼命干,怎么会有现在的局面?多年降不下来的发案率降下来了;老百姓拍巴掌叫好了;我们也觉得实现社会治安的根本好转真的有奔头了,干着是那么回事了。中央撑腰,老百姓也撑腰,往下就看咱们的了。不是要当个好警察吗?行,那就既别罚无辜,也别赦有罪。现在光是把浮在面上的一层脏沫了打掉了,还有不少沉在下面的渣滓没动呢,有朝一日水一浑,照样沉渣泛起,像葛建元这样的,你别小看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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