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孤零零地站在原地,想了很久,最近一年多的时间对他犹如梦境一样,从小时候邂逅了秦玉郎后,再到自己十八岁后的变化,这一年里发生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和血族的人合作过,和教廷的人拼命过,而现在又变成了众人追杀的魔头,想想还真是可笑。
地球……好怀念啊,是不是还和以前一样呢?哎,自己才走了一年多而已,应该不会有什么大变化吧?枫思索着踏入了传送阵中,光芒闪过以后,枫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眼前是一片繁华,高耸的大楼直冲云霄,耀眼的霓虹灯把漆黑的地球之夜照射得灯火通明,宛如白昼。无数的汽车在宽广的马路上来回奔走着,道路上忙碌的人群熙熙攘攘,喧闹声,机车轰鸣声连成了一片,一种熟悉温暖的感觉在枫心中油然而生。
枫在空中落下,从吊坠中拿出一套休闲装穿在身上,找到了一位卖糖葫芦的老者问道:“大爷,这里是哪个城市啊?现在是什么年代了?”
老者好像看怪兽一样看着枫:“年轻人,是脑袋有问题吧?自己在哪不知道?还问多少年?”
“哦!不是,是这样的,我前几天失忆了,现在什么也记不起来……”枫装出一副极端可怜的表情,他现在演戏的本领可不一般了,再加上原本就反应迅速的头脑,编出这样的瞎话根本都不需要经过大脑的思考。
“啊!原来这么回事啊,真是可怜的小伙子,这里是J市啊,现在啊?是公元2007年啊。”老者十分同情地看着眼前的年轻人。
“哦!谢谢啊,原来这里是J市啊!L市的旁边,幸好不是很远。呵呵!麻烦你了大爷!”枫道谢完在老者好奇的眼光中转身离开。
一年了,离开家乡整整一年了,枫叹息着,看着故乡的土地,心中有着别样的滋味。
招手拦了一辆出租车回到了L市,枫才傻了眼,他身上根本就没有人民币,虽然之前他做过千万富翁,但在和秦玉郎离开地球之前,就全都挥霍光了啊!
出租车司机,一个三十多岁的小伙子对枫说道:“哥们,L市到了,你要去什么地方?”
枫挠了挠头,他也没有明确的目的地啊,而且钱的问题还在困扰着他。
出租车司机凭借自己的职业本能,觉得好像有些不对劲,再仔细看看,枫身上穿的衣服可是地地道道的名牌啊,不像没钱的样子,就不忍继续追问了起来。
枫想了半天,只好说道:“衡水路二百三十七号,‘飞天’夜总会!”这个夜总会就是枫当年工作的地方。
司机点了点头,把车开往目的地,心里却想:这哥们真有病啊,J市什么好的夜总会没有?偏偏花几百块钱来L市的这家小店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