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择业机会的角度看,分工的细分化为人们的扬长避短提供了更大的选择余地。人们的天赋以及后天形成的优势都是不同的。如果市场上可供选择的职业很少,条件适合者自然可以大展拳脚,而条件不适者却可能要勉为其难了。由此而拉开的收入差距并不反映两者之间的天赋差异,而是反映了一方在无缘扬己所长、只得“屈就”的条件下的一种“损失”。当市场上的职业日益丰富时,就为更多优势各异的人们创造了扬长避短的择业机会。由于更多的人可以各尽所能、各干所长了,原本因工作不适而导致的低收入就可能得以改善了。
3.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新的消费产品往往因为可提升人们的生活效率和生活品质而受到欢迎,但在初期由于成本较高而与中低收入者无缘。但随着生产的规模化和劳动生产率的提升,产品的成本和价格便逐步下降,最终成为中低收入者也能够享用的产品。这会产生两种利益:一是可让穷人也享受到物质文明的成果,二是通过改善穷人的生活和人力资本可增强其追赶或崛起的能力。
4.劳动力供不应求
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会从三个方面导致劳动供求发生有利于劳动方的转化:一是经济的增长会创造出更多的就业机会,并对于劳动力产生了更大的需求。二是教育和文明理念的普及,改变了人们,尤其是穷人的无节制的生育习惯,从而可降低生育率和新生劳动力的增长率。这两者的结合就会促进劳动力的供大于求向供求的平衡、继而向供不应求的方向转化。靠劳动谋生的人们,就会因这种供求形势的转变而得到更多的收入。三是教育的普及会提升低收入者的人力资本,通过增强其向上流动和竞争的能力而改善其收入能力。
二、“渗滴”管道的不畅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利益分配上既存在着两极分化的问题、同时也存在着大多数人们的福利均有所提高的事实,只不过这种普遍性的改善与少数阶层的暴富相比显得微不足道而已。这实际上反映了利益扩散管道不畅的问题。
1.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缓慢转移
从构成全社会承受力“短板”的民工阶层来看,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农民离乡外出就业的年均增加规模达到了600万人左右,而至2004年的上半年,农村劳动力到乡以外地方流动就业的人数首次超过了1亿人。这应有利于经济增长的利益向社会下层的渗透。然而比起巨大的待转移人口来说,目前的转移水平又令人焦急担心。农村有8亿人口,其中尚有1.5亿有待转移。若仍按每年增加600万人的转移规模,转移1.5亿人口则需要20年以上的时间。根据库兹涅茨理论的启示,人口由传统部门向先进部门转移的速度和规模会影响到倒U字型拐点出现的时间和高度。
据这样的假设来设计的:全社会共有100人,只有传统的农业和先进的工业这两个部门,其人均收入分别为100元和200元。最初人口全在农业部门,随后则逐渐向工业部门转移。表中的虚线表示转移和走势的继续。表中的数据表明:(1)随着人口的逐渐转移,不平等会呈现先上升、后下降的变化。(2)转移的规模和速度会决定富人收入份额“见顶”和穷人收入份额“见底”的早晚,从而会决定拐点出现的时间。
如果我国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尚需20多年才能完成转移,这当然会大大制约增长的利益向下层的扩散,延缓实质性拐点的到来。其间,社会对于不平等的承受力就会令人堪忧。
2.“渗滴”不畅的原因
关于“渗滴”不畅的原因,可先分别从上述几个常规管道上来找原因。
(1)富裕阶层支出的影响有限。从该阶层的支出来看,其中的投资部分,如果属于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的话,其对劳动力、尤其是简单劳动力的需求本来就不大;至于珠三角、长三角中大量的民营中小企业,虽多属劳动密集型企业、本该为创造就业机会作出更大的贡献,但由于普遍存在的不对称因素,过低的、甚至是难于糊口的工资削弱着农民的转移热情,以至于在尚存1.5亿过剩劳动力的情况下竟会出现所谓的“民工荒”。
相比之下,富人的消费支出(虽比其投资要小得多)、尤其是对于各种服务的需求还是创造出不少就业岗位的。其间也不乏一般劳动力可以胜任的岗位,如家政服务、娱乐休闲服务等等。但消费对就业的贡献会受到两个因素的负面影响:一是富人的消费倾向较低,二是败坏风气的消费会引发社会的反感和仇富心理。
(2)社会分工的作用有限。这方面的问题主要体现在社会下层缺乏进入的能力上。由于收入过低,不具备进入所需的物质资本或人力资本,很多人对于新出现的谋生机会无缘介入,因此只能继续在现有的岗位上勉为其难。
(3)商品便宜化的局限性。从劳动生产率促进商品价格平民化的作用来看,消费的梯级转移确实有所实现,但由于城乡之间、发达地区与落后地区之间的差距太大,以至于造成了购买力上的断层。
因此,不少产品尽管在城市中早已积压,但在落后农村地区仍然还有很多人买不起。此外也存在着以伪劣产品坑骗农民、致使购买热情大减的问题。
(4)劳动供求的局限性。从劳动力的供求因素来看,一方面存在着前述工资太低而导致劳动供给放缓的问题;另一方面虽有计划生育的强力推行、但农村原有的人口基数毕竟太大,因此新增人口的规模依然很大。此外还由于农村在医疗、教育上存在着公共投入太少的问题,严重地制约了农民及其子女在人力资本上的改善。据2005年6月22日的《第一财经日报》,2000年我国农村的人均卫生事业费仅12元,尚不到城市人均的三分之一。据沈阳曾做过的一次调查,该市城市占有教育经费最高的学校每个学生平均享用公用经费达到580多元,而农村最低的学校每位孩子头上只能分到8.8元,高低之间竟然相差近70倍。这种公共支出享用上的不平等直接导致了农村人口在向上流动和竞争上的劣势地位。
从上述分析中不难看到,初次分配与再次分配上的不平等是导致“渗滴”不畅的主要原因。几乎每根管道中的“淤塞”问题中都有这个因素在作祟。由此可见,不管收入差距的最初原因是什么,已有的收入不平等却已经成了不平等进一步加重的原因。
三、“渗滴”不畅的威胁
前面已经说过,作为全社会承受力“短板”的低收入阶层已经面临着所能承受的底线,加上“渗滴”不畅、“出头”无望,一些人可能会继续忍耐等待,另一些人则可能会越轨行事。
仇富和危害社会正是两种较为常见的越轨行为。由于强大反差的刺激以及所处的困境,一些人可能会仇恨直接的剥削者或自己的雇主,甚至可能会迁怒于整个富人阶层。轻者怠工、寻衅滋事,重者绑架、乃至杀人。另有一些人因生活所迫(当然也有自身素质不高的原因)而走上了偷盗、抢劫、诈骗等歪门邪道。具体情形在第九章的(第一节)中已经有了较为详尽的介绍,故此处从略。但值得再次强调的是,这种既害社会亦害自己的行为,实际上是社会、尤其是其中的“短板”阶层的承受力已近底线的产物。所提示的是保护和增进下层民众利益的刻不容缓。如果仅仅将其越轨行为视为一种单纯的刑事犯罪活动就实在是过于简单化了。
凡带有暴力性质的行为总还比较容易引起人们的关注,但当承受底线被击破后的人们采取了更为忍辱负重的行动时,反而会引不起更大的关注,甚至还可能招致“坐着不嫌腰疼”式的道德点评。
案例1:“包二奶”现象
2002年12月20日的《信息时报》报道,据广州市妇联信访统计,近年来到市妇联投诉丈夫重婚、非法姘居、婚外性行为的个案有逐年上升的趋势,1999年是246宗,2000年是582宗,比上年上升136.5%;2001年是882宗,又比上年上升了51.5%。由于大部分的偷情者采用了秘密或者姘居方式来逃避法律制裁,因此实际上的“包二奶”问题,比起法院审判的重婚案件要多得多。
文化程度较低的年轻未婚外来妹是“二奶”队伍中的主要分子。调查显示,第三者年龄在35岁以下的占94.6%,未婚者占70.5%,外来妹占68.7%,初中文化占57.8%。信访中妻子反映丈夫的“二奶”多是年轻的外来妹,有些“二奶”和其丈夫年龄相差甚至达40岁;而抱着非婚生子女来投诉被男方抛弃的也大多是年轻的外来妹。
74..5%的被访者认为,充当“二奶”是为了能脱离穷山区、留在城市生活;认为是为了爱情的仅占13%。一些外来妹由于家乡贫困,盲目跑到广东淘金,年轻幼稚又无一技之长,很容易成为成熟男人的猎物,有42%的“二奶”甚至表示甘愿永远处于没有名分的地位。
“二奶”现象的孳生引发了不少社会问题。严重破坏社会风气,成为贪污腐败产生的根源,同时也冲击着我国计划生育的国策。还会造成离异家庭子女教育的缺陷、问题少年的增加、青少年犯罪率的增长,甚至导致自杀、他杀等恶性案件的发生。随着时间的推移,非婚生子女的抚养纠纷和财产继承纠纷,也将成为愈加突出的社会问题。
案例2:为讨回150元钱而下跪
据2004年12月23日的《山西晚报》,太原市的张育兰在向“早早便利”北园店8次索讨被扣的150元工资未果之后,于11月30日采用了跪在店里的方式进行索讨。在媒体的呼吁以及劳动监察部门的干预下,张最终要回了属于自己的工资。下面就是媒体在采访时与张的对话:
问:为了150元而当众下跪,不觉得丢面子吗?
答:150元对于我正在住院的孩子来说,就是一天的医药费啊。面子和孩子的病比起来算什么呢?
问:150元钱对你的生活意味着什么?
答:150元相当于我们一家三口半个月的生活费。150元能给我和孩子买四五身衣服。
问:为什么不通过职能机关,例如劳动仲裁机构,或者借助法律的力量来维护自己的尊严和权益呢?
答:一方面觉得自己的钱太少、“早早便利”北园店又不是正规单位,花路费、花时间找职能机关担心并不能解决问题;另一方面,现在打工者“要不到工钱、要不全工钱”的事情很普遍,谁会管咱这点小事?
问:你觉得在解决这件事上,谁起了关键作用?
答:媒体。如果当时没有记者恰好路过,她(指女老板)是不会给我这150元钱的。
以上两件案例,虽然算不上是最严重的事件,但所反映的都是弱势群体以放弃尊严作为最后求救手段的状况。在充当“二奶”的外来妹中,不排除有个别好逸恶劳者,但应该相信多数人是在人地两生、工作难求而生活艰难的情况下所被迫作出的选择。张育兰的下跪也许并不是唯一的或最好的办法,但对于这么一个势单力孤、又承担着养家糊口重担的下层妇女来说,能坚持8次索讨已属不易,第9次才采取了当众下跪的方式,足见她已“弹尽粮绝”,牺牲尊严实属无奈之举。对于一个每天要为小孩150元的住院费而奔波的弱女子,我们还能要求她有更从容不迫的谋划和选择吗?
弱势群体的忍辱负重,虽然不如暴力性、群体性事件那么令人有震撼感和威胁感,因此只要事情没弄到不可开交的地步,不少官员往往会听之任之。然而这种“不闹大不解决”的处置态度其实是非常短见的:一是因为这么做的结果往往会助推弱势群体的铤而走险;二是因为弱者的忍辱负重往往会唤起更多人的良心和正义感,并对这个社会产生逆反心理;三是因为这会助长那些倚强凌弱的恶习,并反过来激起更大的民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