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投资方的罗山良,当然不希望平白把四成的利益拱手让人。但现实却是不能不让——你想平安无事、你想生意火爆、你想赚钱,就得找一个强而有力的“保护人”!
这,就是香港黑道的规矩。
当然,黑道上能赚钱的项目还有很多,这只是其中一项。
但这一项却最能体现一个黑道人物的综合实力,也是最赚钱的项目之一。故此,很多时候的所谓“争地盘”,其实也就是争这种夜店的“保护权”。
丁蟹弄明白以后,自然不会再在利润分配上为难罗山良了,“罗先生,既然如此,那以后还是按这个老规矩办事好了……合作愉快!”
“哈哈!好、好!合作愉快!”罗山良跟丁蟹握了握手,心里也是欢喜不已。
站在他的角度,他才不管是谁担任夜总会的“总经理”。他只关心一点,这个“总经理”有没有这个实力,保住夜总会的平安、不会有人生事。
丁蟹年纪虽然不大,但他能在肥龙手上抢来这个位置,就足以说明一切。
罗山良今年已经三十六,这间夜总会当时投资了一千四百多万,经营了几年,现在当然已经回本、并且也赚了不少,可谁又会嫌钱多呢?
经营夜总会的这几年,他看尽了不少黑道人物的起落,也让他明白了一个道理:在黑道上,没有永远不倒的人物;也没有绝对的不能上位的人物。
不少看任何人,“和气生财”。
所以,罗山良一点也不介意丁蟹的年纪,甚至希望丁蟹这个“新扎师兄”(新冒起的人物)能一直“扎”下去。当负责送他出去的榔头准备返回夜总会时候,罗山良笑眯眯地叫着他,“榔头哥,等等——!”
榔头转身不解地看着他。
“榔头哥,这里小小心意——以后,就拜托榔头哥你多费点心思了。”罗山良从西装内袋掏出一个信封,递给榔头,“我现在还得回去准备一下,不然两手空空的参加今晚的酒会,多失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