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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防止自己胡思乱想,我吃了两颗安眠药想要让自己更快的睡去,沉醉在梦中。以前我失眠的时候,安臣君会打电话过来,给我唱歌,或者讲一些小故事给我听,等我睡着了,他再轻轻挂断电话。他不准我吃安眠药,从来都不准。他说他就是我的安眠药。那时他一定没想过有一天我会因为他而吃安眠药强迫自己睡着。强迫自己不去想念他,不去责备他抛弃了我。
清晨我是被一阵敲门声惊醒的,起身的时候头疼的像是要炸掉。慢慢走到门口,打开门,全叙就那样站在那里对我微笑。手中拿着钥匙扣,看到钥匙扣的一瞬间,我的头突然不疼了。我说过吧,安臣君,我生病了,你能帮我治疗。我激动的抱住他问他是怎么找到的。他挑挑眉对我微笑着说:“为了讨你开心掘地三尺才找到的。”我打他说:“花言巧语,我才不会上当受骗呢。”可我当时真的开心极了。
全叙走后,我翻来覆去的看那个钥匙扣,其他地方都完好无损,只是少了我和安臣君的照片。安臣君,我听人们说遗忘的速度是每秒五厘米,那么你猜猜,我需要多久才能够完全忘记你,现在连你的照片都没有了,我想一定过不了多久,我就会完全想不起你的面容来。然后是气息,然后是回忆。然后就将你完全忘记,不怕风吹草动。不怕藕断丝连。
那一整天我都过的昏昏沉沉,老是想起一些和安臣君在一起的事情。比如他哭着对我说别离开。比如安臣君捏着我的小脸说,你真可爱。比如他狠狠的抱着我说,我该那你怎么办。比如他霸道的吻我。安臣君跟我一起去游乐园,他坐在旋转木马上羞红了脸。安臣君陪我去游泳,被许多女孩围住,我偷偷跑开。。。。。。
我想,忘记一个人是不是也有一个临界点,在今天疯狂的想念之后,以后我就可以很少再想起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