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七十八号,能不能将你的名字告诉我呢?别怕,我不是坏人哟。”
说完我就心乱如麻,只想赶紧挖个地洞钻进去,这是我第一次这样叫她,可是这语气,就像是坏人调戏良家少女似的。。
果然,她好奇的问我:“你刚才叫我什么?”
“七十八号啊!你衣服上不是写着的嘛。。”看似调侃的语句,在这时候对我来说却是一种莫大的嘲讽,但这嘲讽又出自我的嘴巴,无奈只能欣然接受。
“拜托,我有名字的,我叫肖星星。”她歪着头,用一种不可思议的眼光看着我,让我只想马上逃离现场。
“我是高一3班的子碧。交个朋友吧!”
她“嗯”的应了一声,便转身离去。这时上课铃也响了,于是我一路小跑回到了教室。
经过几番苦战,她终于答应做我女朋友了。在这以后,我了解到她原来是一个会抽烟爱打架的女生,她没有我想象中的完美,但这并没有我对她的爱恋,相反的,我想要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她。“人之初,性本善”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她太出众了,追求她的人可以排成很长一队,喜欢她的人更是数不胜数。所以,在我短暂的虚荣之后,我也预料到了分手。
七十八号有种特殊的能力。在我经历许多烦恼与不顺心之后,在我惆怅和颓废之后,在我疯狂和绝望之后,在我声嘶力竭找不到出路之后,总是因为看到七十八号,一切因此烟消云散。她那精彩绝伦的美,往往能使我忘却一切烦恼,消除一切杂念,摒弃一切欲望,好像消失了整个世界只剩下我和她。她的确拥有这样一种能使我感到安稳的能力。
有天下午,我拿着语文课本,边走边读,鲁迅先生的文笔处处皆为经典:“我因为常见些但愿不如所料,以为未必竟如所料的事,却每每恰如所料得起来,所以恐怕这事也一律。果然,特别的情形开始了。。”
经过小树林时,我看见七十八号被一个男生搂着,怀里的她,乖巧得像只可爱的小猫,顿时我感觉天昏地暗,可刚才明明风和日丽的,心里酸得实在受不了,可我嘴里含的明明是一颗薄荷糖。我渴望逃离,可双脚却被强力胶死死地定在原地,无法挪动半步,满满的酸楚也只能憋在心里:那个女孩,她本属于我。
分手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沉浸在回忆里,我想找到传说中的“情侣墙”,可以两个人紧紧地贴在一起,永不分离。
后来,她离开了这所学霸居多,学渣极少的学校,去了另一个城市。我和她都是学校里占极少数的学渣,我留了下来,她却因为犯了太多的错,屡次遭到学校处分,最终离开。我想时光倒流,可现在却是只剩下我,在这学校里,无聊的呼吸着。
七十八号离我越来越远,我的不安也愈加强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