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苦参果
林逍已经沿着悬崖行了好几天,也没遇到个斜坡,或是能够攀爬上去的地方。
现在看着眼前这条河流,突然给了他一些希望。
这条河是从悬崖上方流下来的,但是河水流下来的位置却并不如其他崖壁那般垂直,大致与地面呈四十五度角,这样的斜角看在林逍的眼里很是吸引人,之前的崖壁一眼看去就完全断绝了希望。
虽然这里河水湍急,水流澎湃,但是斜坡上的河面露出一些礁石,礁石很小,却可以作为一处落脚点,这个斜角是林逍在谷底找到的最平缓的了,他不想错过。
接着,林逍从靠近崖壁处的岸边,跳到最近的一块礁石上,他站稳身形,停顿了一下。
又深呼了几口气,调整自己的状态,他眼神犀利,屏住呼吸,身体下压,双脚弯曲近似蹲下,猛地一下发力,登出三丈多远,离下一块礁石的距离还差三四丈,接着他便落入水中,被水流冲回下面。
林逍并不气馁,之后他又做了第二次尝试,心想:既然一下跳不上去,落水后再往上游一段就行了,应该能做到。他这样为自己打气鼓励。
林逍这一次跳出后,落水的瞬间他借助惯性就奋力的朝前游,却只游出半丈多远,又被水流无情的带回底下。
难得遇到这样的斜坡,错过就不知还能不能遇到了,他还在继续尝试,三次,四次,五次,十三次……二十一次……
这么多次下来,林逍最远能跳出三丈多远,落水后也只能游出丈许远,离下一块礁石还有三丈左右,现在林逍不得不放弃了,一是自己确实能力有限,二是尝试这么多次他的体能也坚持不住,面对那么强大的水流,要奋力抵抗逆流还要前行也是很耗费体力。
林逍停下来休息一阵之后,感觉肚子有些饥饿,便又跳入水中,准备再找一条横公鱼猎杀了果腹。
这次林逍没费多少工夫就捉到了,只是这次的没有之前的大,抓起来也不费力,林逍也顾不得那么多,狼吞虎咽的几下就把这条横公鱼吃了个干净。
之后,林逍在这里尝试了两三天,但是不管如何试,他的实力摆在这里,不可能几天时间就进步多少,这也从另一方面说明了林逍性格中的固执,而非坚持,明明做不到的事还不舍弃。
这么长时间下来,林逍始终到达不了下一块礁石的位置,在地上三丈的距离并不算遥远,可是对于如此湍急的河流,三丈却犹如天堑,始终越不过去。
到现在,林逍才明白现在的自己是不可能做到的,并非一次次尝试与坚持就能达到。
他放弃了这里的“机会”,继续沿着崖壁前行。
正如之前所说,林逍是固执的,这里的环境,高高的崖壁,遍地的蛮兽,无不说明这里就是绝命谷,可是他不相信,他只是认为这里的山崖很长,但总有尽头,能够回到上面,不可能掉入一个悬崖,之下就是绝命谷。
这也显示出林逍乐观,积极向上的态度,在这样的绝境之下抱有希望,才有可能生存下去,若是想到这是绝境我什么也做不了,什么也改变不了,就只能坐着等死了。
就这样,林逍又迈出了前进的步伐,继续寻找他的出路。
又行了五天时间,林逍看着眼前的环境,顿时一阵心凉。
这熟悉的场景,十来丈的巨树,浓密的树林,林逍朝着他记忆中的方位跑去。
他跑进树林,来到一颗树前,地面还有些许狼藉,应是几天之前有过一场打斗,地上还有骨头参杂,只是经过几日变得面目全非。
他踩着这棵树的树干,三两步便跑到了树冠上,他继续往上爬,这棵树顶部还有一眼洞,洞周围还有树枝断裂的痕迹,从洞口可以直望天穹。
一切表明,这里正是他掉落下来的地方,这棵巨树还救了他一命,这么明显的痕迹他怎会认不出来。
不连他在河流处尝试上去的那几天,林逍用了八九天的时间在这下面饶了一整圈,他每天的脚程在百八十里左右,这一圈下来也就八九百里了,这山谷还是很大的。
我果然掉进绝命谷了,跑了那么远,没想到又回到原来的地方了,我该怎么办。这便是不到黄河不死心,不见阎王不落泪,到现在,事实摆在面前林逍才肯承认,既然到了绝命谷,那接下来怎么打算呢,林逍自己也不清楚。
既然上不去,那么在这山谷下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若是勤加修炼,待得自己强大时,也许还能上去吧,虽然现在情况不乐观,但是林逍并不灰心。
想到修炼,林逍突然想起一件事,之前他在这树上吃得那苦涩的果子,效果还挺不错的。
因为之前掉落下来,虽然没有伤到筋骨,但是皮肉伤还是很严重的,当日林逍吃下这果子后,半日时间身上的伤,便有了明显的好转。
林逍也想过会不会是其他食物的功效,但那半日却只吃过这一种果,林逍便把这种果记在心上,以便日后寻到为己用。
而且,这几日下来,林逍的气力有了明显的增进,比他在村里日常修炼时增长还多,该不会也是这苦桃的作用吧。
苦桃是林逍为这果子取得名字,它外形像极了桃子,入口却是苦不堪言啊。苦桃的真名其实叫作苦参果,林逍为它取的名字跟真名也差不多了。
苦参果的作用跟林逍想的也差不多,不过有一点林逍颠倒了它的主次,苦参果的主要作用其实是强健筋骨,而非疗伤,既然苦参果的作用是强身,那么要强健体格必定会活络经脉血肉,所以附加的就有疗伤的作用,不过用苦参果疗伤只能是皮肉伤,伤筋动骨的就没什么疗效了。
思及于此,林逍又忍不住想去摘几个来吃。
正当他要行动之时,却是看到自己之前掉落的位置有一个椭圆形的东西,走进一看,是一枚尺许多长的蛋,蛋的表壳透着淡淡的紫金色。
“小爷我的重生之地,被那个不开眼的鸟人当成了鸟窝。”
因为之前林逍落下来砸断好些树枝,全部堆在他醒来的地方,树枝纵横密布,确实像极了一个鸟窝,反倒省了那鸟搭巢的工夫。
“看这蛋上的紫金色,难道是之前林宇带我们来找的紫金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