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莎经常梦见那天的月亮——她坐在自己的旅行袋上面,托着腮。每到这种时候,莎莎就自豪地想,总有一天我可以把这件事说给记者和粉丝们听,说不定还能写进我的个人自传里。电视上所有那些了不起的人,不都喜欢对着大众一边讲自己艰难的时候,一边流眼泪吗——莎莎突然就紧张了起来,啊呀要是真到那一天,哭不出来就不好了,浪费了一个那么好的煽情,并且获得观众支持的机会。
简晨考来这座城市的大学的时候,她已经是一个非常有经验的漂泊者。她同时兼了三份工作:酒吧歌手,平面模特,每周有几个中午在麦当劳做服务生。简晨来接她下班的时候,她总是忘不了从店里偷拿一个汉堡,或者一包薯条给他。简晨羞涩地说:“莎莎,这不好吧。”她于是非常老练地回答:“你们这些只会读书的人就是死脑筋。”
她还记得,那一天,她把一个已经不那么热的“巨无霸”用力地放在简晨手心里的时候,他突然低下头,吻了她。
家乡的人们一直都还活在十几年前的中国,所以他们无视报纸上大学生们可怜的就业率,简晨这个在大城市念大学的孩子是前途无量的,莎莎这个疯丫头怎么配得上?每次回到家乡,莎莎觉得自己像只可怜兮兮的猫,跟在简晨身后必须得做出自知理亏的模样——简晨揣着一副见过世面的表情,大方热情地和所有街上的邻居们打招呼。她不服气地想:他们哪里见过在遥远的都市里,简晨是多么需要那个聪明能干的莎莎。
就是如此。在不同的地点,他们互相保护着对方。
等着瞧吧,莎莎总有一天会让那些人大吃一惊的。谢谢你们曾经看轻我!——阿信实在是太了不起了,把莎莎想说的话全都唱出来了。
她自己也很喜欢类似的时刻,一灯如豆的温馨夜晚,简晨的呼吸微微地吹在她脖颈上,她坐在简晨的电脑前面,耍赖地霸占着鼠标——没有理由,仅仅是为了淘气而已。
“不早了,送我回去嘛,”她又嘟起了嘴,不过她自己不知道,此时的她比镜头前面的可爱很多,“明天早上还得起个大早赶通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