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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我马上说:“当然有。”走过去帮她把衣服拿到壁橱里挂好。说来好笑,我此刻竟十分高兴能站起来做点儿什么事。挂的时候,我突然有点难过,因为我一下想起她去铺子里买衣服,而铺子里的人谁也不知道她是妓女,卖给她衣服时,大概还以为她是个好姑娘哩。这使我难过得要命——我也说不出是什么道理。

我又坐下来,想继续跟她聊天,可她真他妈的不会聊天。我问她:

“你每天晚上都工作吗?”这话一说出口,就觉得很不该问。

她说了声:“是的。”在房间里到处转悠,又从书桌上拿起菜单来看,显得很无聊。

“那你白天干什么呢?”

她耸了耸肩膀,说:“睡觉。看电影。”她个子很瘦,看起来有些单薄。她放下菜单看着我。“嗨,咱们来吧。我可没那么多……”

糟糕的是,我没有冲动,只觉得沮丧,真不想干那事儿。因此,我忙说:“瞧,我这一夜过得很糟糕,现在精神不大好。一点不假。

我照样付你钱,可我们要是不干那事儿,你不会在意吧?你不会很在意吧?”我老实告诉你,她本人很叫人泄气,还有那挂在壁橱里的绿衣服什么的。再说,我觉得自己真不能跟一个还喜欢整天呆在混帐电影院看电影的小姑娘干那事儿。我真不能。可她听了,却走到我身边,脸上带着一种很可笑的神情,问我:“怎么回事?”好像并不相信我的话。

“没什么。问题是,我最近刚动过一次手术。”嘿,我他妈怎么会那么紧张呢!

“是吗?在哪儿?”

“在我那……怎么说呢,是锁骨上。”

“是吗?那玩意儿究竟是在他妈的什么地方,我看看。”

“锁骨!呃,真正说来,是在脊椎骨里面。我是说在脊椎骨的尽里边,你看不到。”

“是吗?真糟糕。”她说着,一下就坐到我他妈的怀里来了,然后说。“你真可爱。”

她现在真让我紧张极了,我只好拼命撒谎:“我还没完全恢复过来呢。”

她把脸凑近我,说:“你知道吗,你很像电影里的一个家伙。你知道像那一个?你知道我说的是谁,他叫什么名字来着?”就是不肯他妈的从我怀里下来。

“我不知道。”

“不,你当然知道。他就在那部由曼尔一温·道格拉斯主演的片子里。是不是曼尔一温·道格拉斯的弟弟?就是从船上掉下来的那个?

你知道我说的是谁?”接着,便开始逗弄起我来,粗野得很。

“不,我真的不知道。我很少看电影。我刚跟你说了,我刚动手术,精神不好,不干那玩意儿你不会在意吧?”

她仍坐在我怀里,不肯下来,可极其鄙夷地望了我一眼,说:“听着,混帐毛里斯叫醒我的时候,我睡得正香呢。你要是以为我是……”

“我说过照样付你钱,我说话算数。我有的是钱。唯一原因是我动了一次大手术,差不多刚刚复……”

“你要是刚在什么混帐地方动了一次混帐手术,那还干吗让毛里斯给你找姑娘!哼?”

“很抱歉,我对自己估计过高了,当时以为自己精神不错。不开玩笑。要是你能起来那么一会儿,我就马上给你钱。我不骗你。”

她冒火得要命,不过,终于从我混帐的怀里下来,好让我去五屉柜上取皮夹子。我过去拿出一张五元的钞票递给她,说:“谢谢,非常感谢。”

“这是五元!要十元呢。”

看得出来,她是在捉弄我了。我最怕这类事儿,一点不假,说:

“毛里斯说是五元。他说十五元到中午,五元一次。”

“十元一次。”

“他说的是五元。很抱歉,我真的很抱歉,我只能给这么些钱。”

她像刚才那样耸了耸肩膀,接着冷冷地说:“拜托你给我拿一下衣服,好吗?是不是太麻烦您了?”她声音尽管那么细小,却能吓得你心惊肉跳。她真是个十分可怕的小鬼!她如果脸上涂满脂粉,是个经验丰富的老娼妇,也就不会那么吓人了。

我过去给她拿了衣服。她穿好之后,又从床上拿起那件驼毛绒大衣,然后说:“再见,混账小子。”

我也说:“再见。”并没谢她。我很高兴没谢她。

老桑妮走了后,我在椅子上坐了一会儿,接连抽了两支烟。这时,天渐渐亮了。嘿,我那时心里有多沮丧,你简直没法想象。我确实很难过。我当时干了些什么呢!我开始跟艾里大声讲起话来。有时候,我心情实在糟糕得厉害,就会这么办。我口口声声叫他回家取自行车去,到鲍比·法隆家门口来找我。在缅因时,我们就住在鲍比·法隆家附近,那是几年前的事了。嗯,那次是这么回事。有一天,鲍比和我打算骑自行车去塞德比哥湖打猎。我们自带午饭,还带着支汽枪——我们那时还很小,以为用我们的汽枪可以打猎。嗯,艾里听说后也跟着要去。我觉得他还太小,不肯答应。倒不是我以前出去时总不带他一起去,我是带的。可那一次我没带。他倒没生气,他从不为什么事生气。此后,每逢心情十分沮丧,我就会想起这事,就会口口声声对他说:“好吧。回家取你的自行车去,我在鲍比家门口等你。快去!”

后来,我脱掉衣服上床睡觉。上床后,我倒是想祷告一下的,可祷告不出来。我就是这样,真想祷告时,往往祷告不出来,主要原因是我不信教。我喜欢耶稣什么的,可对《圣经》里的其他人很难感兴趣。就拿十二门徒来说吧,他们叫我腻烦得要命。我老实告诉你,他们在耶稣死后倒是挺不错,可耶稣活着时,他们所起的作用简直就是等于在他脑袋里打了个窟窿眼儿,只会泄他的气。在我看来,《圣经》

里的任何人都要比十二门徒强。你如果要我说老实话,那我可以告诉你,除了耶稣以外,《圣经》中我最最喜欢的要数那个疯子,就是住在坟墓里不住拿石头砸自己的那个。我喜欢这个可怜的杂种要胜过那些门徒十倍。

在胡敦中学,我常为这事跟住在走廊尽头的那个叫亚瑟·查尔兹的家伙争论个没完。他是教友会信徒,一天到晚读《圣经》,是个不错的孩子。我很喜欢他。不过,关于《圣经》,我始终没法跟他获得一致看法,主要是对那些门徒的认识不同。他不住对我讲,说耶稣既然选择了那些门徒,我就应该喜欢他们,我如果不喜欢那些门徒,就是不喜欢耶稣本人。我说我对耶稣毫无责备之意,也知道他们是他选择的,可他是随便挑选的,他没时间对每个人仔细分析,而他之所以没时间是命运使然,不能怪他。记得我还问过查尔兹,那个出卖耶稣的犹大自杀以后是不是进了地狱。他说当然啦。我跟他就是在这一点上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我说我可以跟他赌一千块钱,耶稣并未将犹大打人地狱,我现在依然愿意跟人打这个赌,只要我有一千块钱。不过,如果对方愿意,我也可以随便拿什么东西来打赌。我觉得任何一个门徒都会把犹大打入地狱,而且打入得极快,唯独耶稣不会。查尔兹说我的问题在于从来不上教堂。这话倒也不错,我的确从不上教堂,主要是我父母信不同的教,我们这些孩子也就什么教都不信了。我老实对你说,我真受不了那些牧师的装模做样。就拿那些学校里的牧师来说吧,他们布道时,总装出一副神圣的样子。天啦,这真讨厌!我真他妈看不出他们为什么不能用正常的声音讲道。他们一讲起道来,听上去总很假。

嗯,我上床以后,怎么也祷告不出来,只要一开始祷告,就会想老桑妮为什么管我叫瘪混账小子。最后,我在床上坐起来,又抽了支烟。那烟一点味道也没有。打离开潘西后,我差不多抽掉两包烟了。

我正抽着,忽听有人敲门。我很希望那不是我的房门,可心里很清楚这正是的。我也知道是谁敲我的门——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会知道的,但的确知道,我未卜先知——我却还是问了声:“谁敲门?”心里很害怕,我对这类事情一向很害怕。但他们不说话,只是一个劲儿地敲门,而且越敲越响。最后,我不得不从床上起来,穿着睡衣裤去开门。我已经用不着开灯了,因为天已亮了。我打开门,见老桑妮和开电梯的王八毛里斯站在门外,就问他们:“怎么啦?有什么事吗?”嘿,我的声音怎么抖得这样厉害。

老毛里斯说:“没什么事,只要五块钱。”两个人里面就他一个人说话。那个老桑妮只是张大了嘴站在旁边。

我说:“我已经给她了。我给了她五块钱。你问她。”声音直发抖。

“先生,要十块。我跟你说好的。十块钱一次,十五块到中午。

我跟你说好的。”

“你不是这么跟我说的。你说的是五元一次,十五元到中午。我清清楚楚地听你说……”

“先生,把门开大点儿。”

我紧张地问他想干吗?天啦,那会儿我的心差点儿就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了。我真后悔自己没穿好衣服就开门。碰到这样的事,光穿睡衣裤真可怕。

老毛里斯用他的那只脏手把我狠狠推了一下,说:“先生,咱们进去说。”他一推之下,我他妈差点儿栽了个跟斗。他是个魁伟的婊子养的。一转眼,他跟老桑妮就都在房里了。瞧他们那霸道的模样,好像这混帐地方本就是属于他们的。老桑妮坐在窗台上,老毛里斯解开衣服领子,坐在那张大椅子上——他还穿着那套制服。嘿,我当时紧张极了。

“好吧,先生,拿钱来吧。我还得回去干活儿呢。”

“我已经跟你说过不下十遍啦,我不欠你一个子儿。我已经给了她五……”

“别说废话啦。唔,拿钱来吧。”

我大声问:“我干吗还要给她五块钱?你这是在向我勒索!”声音响彻整个房间。

老毛里斯把制服钮扣全都解开了,里面只有个衬衫假领,没穿衬衫什么的。他有个毛茸茸的又大又肥的肚子。“谁也不向谁勒索,”

他说。“拿钱来吧,先生。”

“没有。”

他见我不给,就起身向我走来,一直走到我面前,说:“先生,拿钱来吧。”他只会说这么句话,真是个窝囊废。看他样子,好像非常非常疲倦或是非常非常腻烦。天啦,我心里真害怕。我记得当时我好像是把两臂交叉着放在胸前,我要是不光穿着混帐睡衣裤,事情恐怕不至于那么糟糕。

“没有。”

“先生,你欠我们五块钱。你是不是一定要我给你点儿厉害看呢。

我不愿那样做,不过,看样子非那样做不可了。”

我说:“我不欠你们五块钱。你要是敢动我一根寒毛,我就会大声叫喊。我会把旅馆里的人全喊醒。我要叫警察。”因为太紧张,声音抖得像个杂种。

老毛里斯说:“好极了,嚷吧,把你混帐喉咙嚷破吧。看来你很想让你父母知道,像你这样的一个上等人跟一个妓女在外面过夜。”

他这话虽然下流,却很锋利。一点不假。我顿时就软了下来,说:

“别捣乱啦。你当时要是说十块钱,事情就不同了。可你明明白白地说……”

他突然把我顶在那扇混帐门上,简直就是挺着他那个毛茸茸的脏肚子将我压在下面,恶狠狠地问:“你到底给不给?”

我交叉着双臂,说:“别捣乱啦。快给我滚出去。”天啦,我真是个傻瓜蛋。

这时,桑妮开口说话了:“嗨,毛里斯。要不要把他皮夹子拿出来?就在那地方。”

“好的,拿来吧。”

“别动我皮夹子!”

桑妮从我皮夹子里拿出五块钱一扬,说:“我已拿到了。瞧,我只拿你欠我的五元。我不是小偷。”

我突然哭了起来。我真希望自己当时没哭,可的确哭了,说:“你不是小偷,你只是偷走了五块……”

“住嘴,”老毛里斯说着,又推我一把。

桑妮说:“嗨,我们走吧,别理他。我们已拿到了他欠的钱。走吧。”跟着就往外走。老毛里斯嘴上说我来啦,可依旧压着我,没动窝儿。桑妮见他那样,便催他:“嗨,毛里斯,别理他。我要你来。”

老毛里斯装出一副极天真的样子,问我:“是谁在出口伤人?”接着,就用手指在我腿上重重弹了一下,疼得要命。我骂他是个混帐下流的窝囊废。他把手圈在耳后,装成聋子的样子,问:“你说什么?

你说我是什么?”

我是他妈的那么生气、紧张,哭着说:“你是个下流窝囊废,是个向人勒索的混帐窝囊废,再过两年,就会变成一个只会向人讨一毛钱喝咖啡的叫花子。你那件肮脏破烂的大衣上面全是鼻涕,你还要……”话没说完,就又挨了一拳,只觉得肚皮上重重挨了一下。我甚至都没想躲避。

我没给打昏过去,我还记得自己怎样躺倒在地板上,目送他们两个走出房间,随手把门带上。我在地板上躺了好一会儿,就像我跟斯特拉德莱塔打架时那样。只是这一次,我的呼吸十分困难,觉得自己好像掉在水里快要淹死了,我真的这样以为。最后,我好容易站起来,弯腰捧着肚子向浴室走去。

我到浴室去是想喝一大口威士忌什么的,好定定神,让自己真正下毒手。在去浴室的半路上,我真是疯了,我可以对天发誓说我是疯了!我不停地幻想自己胸膛上中了一颗子弹,是老毛里斯开枪打的;幻想自己从混帐浴室里出来,穿好衣服,衣袋里放着一把自动手枪,走起路来晃晃悠悠的,用手扶住栏杆步行下楼,并不乘电梯,嘴角断断续续淌出血来。我就这样幻想我自己走下几层楼——用手捂着胸膛,身上流得到处都是血——随后,按铃叫电梯。老毛里斯一打开电梯门,见我手里握着一把自动手枪,顿时害怕得冲着我高声尖叫起来,求我别杀他,可我还是开了枪,一连六枪,枪枪打在他那毛茸茸的肚皮上。

然后,我把枪扔下电梯道,当然,会先把指印什么的全擦干净了,爬回房里,打电话叫琴来给我包扎伤口。我想象着自己怎样浑身是血,而琴又是如何拿一支烟给我抽……那些混帐电影!它们真能害人,我不说瞎话。

我在浴室里呆了约莫一个小时,洗了一个澡回到床上,过了好一会儿才睡着。我并不觉得困,但终于还是睡着了。当时,我倒真想自杀,很想从窗口跳下去。我要是确切知道我一摔到地上,马上就会有人拿布把我盖起来,可能真会那样做。我不希望有一大帮傻瓜蛋伸长脖子看着浑身是血的我。

没睡多久,大约是十点光景,我醒来了,抽了支烟,立刻觉得饿得厉害。我最后一次吃东西,还是跟勃罗萨德和阿克莱一起到埃杰斯镇看电影时,吃的是汉堡牛排,那好像是很久很久的事了,简直是发生在五十年以前。电话在我旁边。我本想打电话叫他们送早点上来,可又担心他们会派老毛里斯。你要是以为我急于想再见他一面,那你才有神经病呢。我在床上躺了一会儿,又抽了支烟。我本想给琴打个电话的,看看她有没有回家,可又没那心情。

于是,我给萨丽·海斯打了个电话。她在玛丽·伍德鲁夫念书,我知道她这时候已放假回家,因为两星期前她曾给我写信说过。我对她并不怎么倾心,只是认识她有好几年了。由于自己愚蠢,我一直以为她很聪明。我之所以这样认为,是因为她对戏剧文学之类的玩意儿懂得很多。如果一个人对这类玩意儿懂很多,那你就得花很大工夫才能明白这人到底是不是真正愚蠢。拿萨丽来说,我花了几年工夫才明白过来。我想,我如果不是老和她搂搂抱抱的,也许能发现得更早一些。

我的一个大问题是,我只要跟哪个姑娘一起搂搂抱抱,就会以为她们很聪明。其实,这两件事没他妈一点儿关系,可我总那么想。嗯,我当时就打了个电话给她。接电话的先是女佣,接着是她爸爸,再后来,她来了。我问:“是萨丽?”

她说:“不错。你是谁?”她真是个假模假样的姑娘,我早已告诉她父亲我是谁了,却还问我是谁。

“霍尔顿·考尔菲德。你好?”

“霍尔顿!我很好!你好吗?”

“好极了。听着。你好吗,嗯?我是说学校里?”

“很好。我是说,你懂得我的意思。”

“好极了。呃,听着。今天是星期天,我不知道你有没有空,可星期天总有一两场日戏演出,比如义演什么的。你想不想去?”

“我很想去。再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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