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增加新的协商内容。政党协商要避免走过场、流于形式,必须有丰富而具体的内容。只有政党协商内容更加明确和丰富,参政党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从近年来的实践看,可以尝试将以下方面的内容纳入协商内容: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算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工作规划,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行政区划调整方案,政府重大项目投资和重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决策,年度为民办实事“民心工程”的确定,关系人民群众生活的医疗、卫生、教育、就业及社会保障方面的改革方案,等。
三是明确两种渠道的具体协商内容。如党委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政治协商的内容:(一)地方党委代表大会和委员会全体会议的重要文件;(二)重要地方性法规和重要政府规章的制定和修改建议;(三)党委提请民主协商的重要人事安排和其他需要协商的干部任免事项;(四)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决策;(五)经济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六)事关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七)通报重要文件和重要情况并听取意见;(八)人才建设规划,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廉政建设情况报告;(九)其他需要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协商的重要问题。人民政协渠道政党协商的主要内容,可以加以明确:(一)党委作出的有关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重要决议、决定和意见;(二)本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三)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及财政预决算报告;(四)地方法院和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五)重要地方性法规和重要政府规章的制定和修改建议;(六)区域总体规划、行政区划的重大调整;(七)领导班子换届时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及法院院长、省检察院检察长的建议人选;(八)事关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决策,应对各类重大突发事件和公共危机的应急处置预案;(九)各民主党派参加政协工作的共同性事务,政协内部的重要事务及有关爱国统一战线的其他重要问题;(十)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和政协参加单位提出的其他政治协商事项。
三是在协商内容方面要充分体现参政党特色,发挥参政党的优势。要充分利用民主党派的认同资源、代表资源、功能资源,做好其所联系社会阶层的民情民意表达;同时,民主党派要在围绕大局、服务发展方面,充分发挥其“人才库”和“智囊团”的智力优势。为此,在推动政党协商方面,要认真分析政党协商的现状,在协商内容方面要充分体现参政党的特色和优势,推动参政党在实践政党协商时做到公益性和代表性的统一、服务性和特色性的统一。
四是平衡政党协商内容。从政党协商的现状来看,在立法协商、文件协商、事务协商、人事协商分类中,人事协商远远弱于其他三类协商内容;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五类协商中,经济、社会类协商远远多于其他三类协商。正因为如此,参政党在政党协商中不应只充当配角的角色,在当前的政治体系和四项基本原则的基本规定性和维护党际和谐的前提下,共产党和参政党要共同致力于提升参政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平衡政党协商内容,推动政党协商稳步发展。
3.规范政党协商的程序。现代政治是程序政治,程序是政治主体开展政治行为必须遵循的规范。发展政党协商,须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推进程序建设,使政党协商成为中国协商民主发展的突破口。
规范政党协商程序,许多地方已进行了大量尝试。以广东省为例,《中共广东省委政治协商规程》从制定计划、协商准备、召开会议、成果汇总、办理与反馈等五方面进行了规范性要求,涵盖了协商的各个环节,为有效开展政党协商做出了有益的尝试。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须从完善政党协商运行机制、强化程序建设着手,切实做到在发起环节发起权利运用领域的平衡,真正做到协商准备充分而有质量,确保政党协商的科学性,促进政党协商成果的转化。
第一,构建政党协商的基本程序。要切实按照“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基本要求,构建政党协商的基本程序。在当代中国的宏观政治系统中,存在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家”。推动政党协商的程序化,就要理清这“四大家”之间的关系。从政党协商运行机制来看,议题可以通过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先行协商,再进入政协协商,然后提交人大表决,按照“先有协商民主、再行票决民主”模式,构建政党协商的基本程序。如在“两会”的安排中,可以改进现行的惯例,先行召开政协会议,在协商取得较为满意的效果后,再行召开人大会议,确保决策前的协商充分具体,使协商议题进入决策程序具有保障。同时,在发展政党协商的进程中,要积极推进在中国共产党的党代会、全委会、常委会之前开展政党协商,以确保执政党和参政党共同致力于推进政党协商落到现实实践中来。
第二,规范政党协商的操作流程。根据协商议题的具体内容,针对事前协商和事中协商,编制不同的协商流程体系。对于议题比较单一、论证较为充分的,可以根据相应的协商形式,设计相应的协商流程。对于较为复杂的议题,可以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充分酝酿,反复论证,形成更加合理有序的工作流程。
协商发起。执政党和参政党作为协商双方,虽有发起协商的平等权利,但从政党协商的现实运作来看,参政党作为协商发起方来看,相对被动一些。为此,在设计政党协商操作流程方面,可以出台相应办法,激励参政党更加主动发起协商。
协商准备。一是合理选取议题,确保协商资源的充分有效利用。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事关民生的重点以及阻碍发展的难点等问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酝酿,选好议题。二是充分准备。政党协商之前必须有必要的准备时间,以便协商参与者进行认真准备。从目前的实践形式来看,在协商的准备时间上,有规定提前五天、七天和十五天的。对此,可以从全国层面加以规范,既要保证一定的时间以作准备,又要注重协商的效率。为此,可以以十天为限,要求提前十个工作日,向协商对方提供拟协商的议题、材料或相关资料。
协商过程。一是要让参加协商的人员充分发表意见和看法,对协商内容进行充分讨论。讨论是一个反复的、交互的、达成共识的过程,在讨论中要按照“提问——回应——再提问——再回应”的模式,反复讨论,不断磋商,吸纳各方声音与关切,兼顾各方意愿与诉求,既确保讨论的代表性,又推动讨论的科学性。二是建立合理的会议规则,确保意见表达机会均等。要按照现代政治的程序性要求,为协商与讨论提供规范的操作性规则,服务于协商与讨论的深入沟通、良性互动。三是协商成果的答复程序。应当明确规定答复的时间和程序,及时向参加协商的委员告知协商的结果。有的可以当面作出答复,有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委员对答复结果有疑问或者不满意的,可以通过既定的程序提出意见和看法,对这些意见和看法应当有明确的答复机制。
反馈程序。要从制度上和程序上保证政党协商的有效性,要建立制度化的反馈程序机制,确保政党协商达成的共识落到实处。一方面要及时整理协商的意见和建议,报送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另一方面,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政协报送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研究处理,并及时向政协反馈采纳落实情况。对于反馈和落实不及时、不到位的现象,要建立健全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通过程序性规范,提升政党协商的约束力。
加强参政党协商能力建设
政党能力是政党履行职能的主观条件,是政党为维系自身生存、发展与发挥作用而养成的基本素质在政党政治实践中所呈现出的技能与本领的总和。从政党能力形成的角度看,它不仅涉及政党性质、政党职能、政党使命以及政党的组织结构、制度安排和活动方式诸多因素,也涉及具体国家的政治资源、经济资源、文化资源以及社会资源诸多条件,还涉及国际政治、经济及国际关系诸多方面。政党建设是政党对自身建设规律、政党执政(参政)规律以及社会主义政党政治规律的正确认识和自觉运用的能力建设。
作为与共产党长期合作、共同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参政党来说,应该有与共产党相匹配的政治意识、政治能力和参政水平。多党合作是以合作对象的存在为前提的,多党合作事业的发展要求参政党成为能够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高水平、高素质的政党。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建设适应新时期要求的参政党需要各民主党派加强政党能力建设。中国共产党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要“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增强民主协商实效性”“加强同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这对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起到重要引领作用。对于参与协商民主的参政党,协商能力建设的水平会对其发挥作用大小产生直接的影响。作为参政党,民主党派的能力建设就是参政能力建设,而协商能力作为参政能力的一个重要体现,与参政能力的价值取向是一致的。它要符合民主党派自身的发展要求,符合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要求,符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发展要求。它需要高素质的党派成员、坚定正确的政治理念、与执政党的良好合作关系、成熟规范的制度、合理的组织架构、健全的运行机制、较强的组织凝聚力和社会影响力来做支撑,又需要围绕参政党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能来发挥作用。对民主党派来说,政党协商能力必须伴随着执政党建设的发展而发展,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的发展要求相适应。
一、巩固参政党协商能力建设的思想基础
在巩固参政党政党协商的思想基础时必须要增强参政党的政党意识,通过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及多党合作理论、参政党建设等方面的理论研究和学习教育,完善参政党建设的理论支撑,提高成员的思想素质,增强履行参政党职能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自豪感,展示体现参政党的特色。
(一)增强参政党的政党意识
参政党的政党意识是决定其作为及社会影响力、社会认同度的重要方面,也是体现参政党代表性的重要方面。当前必须要强化参政党的政党意识,通过明确参政党建设的科学目标、描绘美好的政党愿景、加强政治共识教育,提高参政党及其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履行参政党职能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自豪感。发挥政党协商的表达和沟通功能,把参政党及其成员所联系的群众的意见要求综合起来,通过参政党的渠道反映到我国的政治体系之中,促进政治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1.确立符合时代要求的参政党建设目标。政党建设目标,是政党自身建设所要达到的境地或标准,也就是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的问题。政党建设目标的确定,对政党自身建设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政党建设的目标是一定政党制度下制定的,是政党为适应政党制度的发展变化,谋求在既定的政治系统内实现自己政治抱负而制定的自身发展方向。作为中国政党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的行为主体,作为与共产党共存于同一政治体制中的参政党,政党建设目标的选择,内部受到参政党自身性质、定位的影响,外部受到中国宏观政治发展进程的影响,而最主要和最直接的取决于中国政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