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冠花翎大公鸡冲到白眉儿跟前,没有丝毫停顿,颈毛恣张,尖喙恶狠狠地朝它的眼窝啄来;它躲闪不及,眼角被啄了一口,啄出了血;幸亏没啄中眼球,不然的话,这世界上就多了一条独眼狗。汪汪的血灌满了一只眼球,望出去半个世界都是红的。
白眉儿疼极了,也气极了,完全出于一种本能的反应,张嘴朝气焰嚣张的红冠花翎大公鸡咬去。它恨不得一口咬断公鸡的脖子。一瞬间它忘了自己正叼着茶褐色母鸡呢。它松开嘴,母鸡掉落地下;母鸡还没死,在地上挣扎着,“咯咯咯,咯咯咯”,发出尖厉刺耳的鸣叫。“喔喔喔,喔喔喔”,红冠花翎大公鸡也加入了这呼救大合唱。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叫声啊,出自丹田,发自肺腑,极度的惊骇与恐惧,万分的凄惨和慌张,在寂静的黄昏,格外响亮。霎时间,全寨子的牛羊猪鸡鸭鹅都恓恓惶惶叫起来,丧魂落魄,仿佛世界末日已经来临。一条条狗从篱笆后面蹿出来,从四面八方朝冬青树合围;好几家木屋的门纷纷开启,人声鼎沸,朝冬青树逼近。
苦安子见势不妙,闷声不响撒腿就往家里跑。
在这节骨眼儿上,白眉儿犯了一个错误:它理应扔下半死不活的茶褐色母鸡和气势汹汹的红冠花翎大公鸡,赶紧溜之大吉,可它的智商毕竟不如人,它对红冠花翎大公鸡怒火中烧,恨不得生吞了这厮。大公鸡又朝它眼珠子啄来,这回,它早有准备,往后一蹲,躲过尖喙,猛地一咬,哇哈,该死的大公鸡再也叫不出声了。
这时,人和狗已经逼近,白眉儿意识到自己的处境很危险,便叼起大公鸡,逃出冬青树丛。村长阿蛮星家的老黑狗和一条名叫冰冰的白母狗在后面穷追猛撵。它叼着猎物,奔逃的速度显然受到影响,几乎被它们咬断尾巴。
对狗来说,主人的家是最好的避难所。白眉儿一口气跑回家,逃进木屋。老黑狗和白母狗也想追进木屋来,被苦安子用木棍拦在门口。
“去去,走开,走开!”苦安子横眉竖眼舞动木棍进行恫吓,竭力想赶走一黑一白两条狗。
两条狗不依不饶,凶猛地朝木屋汪汪吠叫。
人群很快聚集在苦安子的木屋前。
从人群里走出一位瘦瘦的中年妇女,手里提着那只已被咬得半死不活的茶褐色母鸡,喝住老黑狗和白母狗,杏眼圆睁,手指着苦安子的鼻子,厉声说:“发酒瘟的,苦安子,你竟敢唆使恶狗来偷鸡!”
“巫娘,这可是天大的冤枉。我刚刚睡醒午觉,脚还没迈出门槛呢,怎么会放狗偷鸡?”苦安子哭丧着脸,十分委屈地说。
“放你狗屁,你不做贼,为何要拦住黑虎和冰冰,不让它们捉贼?”
“我的白眉儿没在屋里。”
“老娘亲眼看见它叼着我的红冠花翎大公鸡逃进你屋里去的。”
“这……”
“苦安子,发酒瘟的,你让开!”那女人说。
“对,让开,让开,让黑虎和冰冰进去搜搜。”围观的人们纷纷附和。
那位瘦瘦的中年女人是猎户寨的职业巫娘,一个响当当的人物,会捉鬼降妖,能消病禳灾,无论谁家婚丧嫁娶,红白喜事,祭典祖宗,拜祀猎神,都要请她身穿七彩霞帔,头插松雉尾翎,用红黑黄三色泥土把脸涂抹得非人非神,来诵经念咒。她手里捏着一串用虎豹牛象熊猴马七种走兽膑骨穿成的念珠,据说这是沟通阴阳两界的法器,她只要一掐膑骨念珠就能占卜凶吉预知未来。
巫娘有这等本事,自然在猎户寨享有很高威信,连村长见了她都要谦让三分。
苦安子无力阻挡,只好极不情愿地闪开身,让老黑狗和白母狗钻进屋去。
这等于瓮中捉鳖。
白眉儿躲藏在竹榻下,很快被捉拿归案。
那只已魂归西天的红冠花翎大公鸡成了白眉儿犯罪的证据和赃物,也被搜查出来送到院子里亮相。
“发酒瘟的,苦安子,你还有什么话好说?”巫娘冷冷地说。
苦安子使劲搔搔脑壳,突然回转身,取下挂在墙上的一根细铁链,三下五除二,把白眉儿拴牢在院子一棵小杏树上。
“你这条瘟狗疯狗,竟敢背着我去偷鸡!”苦安子唾沫喷溅,破口大骂,“你这不是存心想败坏我清白的名声吗?看我不揍扁了你!”
他折了根树枝,朝白眉儿抽打;树枝被挥舞得嗖嗖直响,雨点般落在白眉儿的颈上背上和屁股上;狗毛飞旋,火烧火燎般疼。
老黑狗黑虎和白母狗冰冰欣喜若狂,在旁边又跳又嚎;整个狗群也兴奋得连声吠叫,像请了一支免费拉拉队。
“看你以后还敢去偷鸡!”苦安子声色俱厉,“我要你牢牢记住这个教训。”
“苦安子,这样的偷鸡贼,莫非你还想继续养着它吗?”巫娘用讥诮的口吻问道。
“是呀,这样的恶狗,活该剥皮抽筋宰了吃肉。”众人在一旁附和道。
“嘿嘿,”苦安子不断地向人群打恭作揖,赔着笑脸,“这狗牙口还嫩,狠揍它一顿,教训深了,它以后就再也不敢偷鸡了。各位高抬贵手,我苦安子花了大价钱买了这条猎狗,不容易啊;从今后我把这畜生拴在家里,留神看着它,再不会放它出来捣乱了。”
“寨子里三天两头丢鸡,看来都是这畜生偷的。祸根不除,祸害不止啊。”巫娘不依不饶地说。
“是啊,怕不是什么狗,是豺狼哩。江山易移,本性难改。”酒糟鼻在一旁煽风点火。
“不不,是狗,是狗,只是身上野气重了些,”苦安子慌忙解释道,“我要用这畜生的血洗净这畜生身上的野气。”他手中的树枝挥舞得更凶更猛更沉更重更稠,像无数条毒蛇缠绕在白眉儿身上。
白眉儿不明白主人为何要这般毒打它。它觉得其他人恨它情有可原,它偷了别人的鸡,理该受到惩罚。但主人不该咬牙切齿地揍它。它完全是遵照主人的指令行事的,偷来的鸡它只吃一点主人扔弃不要的肠肠肚肚,其他都归主人了;出了事,主人却不来庇护它,反而把所有的罪责一股脑儿全喷泻在它身上。
它被铁链子结结实实拴在小树上,想跑跑不脱,想躲躲不开,很快被树枝抽得皮开肉绽;可它不服,打死也不服。它天生就是这种性格,倘若确实是自己错了,低头认罪,在所不惜,但自己没错,受了冤枉,任你采取什么形式的暴力,都不肯逆来顺受,忍气吞声。遗憾的是,它是狗,满肚子冤屈无法诉说,它只有狂怒地嗥叫着,头颅高昂,以示不屈不挠。
这当然大大触怒了围观的人群。
“瞧这畜生,不躲不闪,不流泪不低头,那气焰,天生的强盗坯子。”
“瞧这畜生那双眼睛,比豺狼更毒三分,不信现在放开它试试,保准会蹿上来咬断我们的喉管。”
“混账东西,还不赶快向大家赔罪,低下你的狗头!”
苦安子一只手按在它的脑顶上,用力往下揿,就像按在一根无形的弹簧上,才揿下去又弹上来。
“我看,这畜生不像是条狗。”巫娘眯起眼睛,阴阴的眼光直勾勾盯着白眉儿,“我一下子说不清哪儿不像,但确实不像。”
老黑狗黑虎和白母狗冰冰突然蹿到白眉儿面前使劲摇甩起尾巴来。一黑一白两条狗尾上下左右全方位摇弋,飘若雨丝,柔若柳丝,飘柔二合一,如墨菊,如浪花,舞得眼花缭乱。这是一种暗语,一种提醒,一种对比,一种揭发。
——它是异类,瞧,我们都是正宗的狗,我们都会摇尾巴,它却不会摇尾巴!
白眉儿意识到情况不妙,它晓得老黑狗和白母狗在这种场合乱摇尾巴用心十分险恶。它很想在这节骨眼上能使自己的尾巴也自如地摇甩起来。它将意念集中尾部,遗憾的是,尾巴只能左右晃荡,或者上下拍打,像支笨拙的扫帚,怎么也达不到狗尾巴灵巧圆润的境界。
豺尾与狗尾表面看起来似乎差别不大,无非是豺尾的茸毛蓬松些,狗尾的茸毛紧凑些;个别长毛狗的尾巴也蓬松,与豺没什么区别。但内在的差异是存在的,那就是能否随心所欲地舞动。这差异来源于生存压力,来源于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狗依附于人类生活,尾巴是传达喜怒哀乐的工具,是献媚邀宠的法宝,不孝有三,不会摇尾为大;豺依赖自身的力量在荒野谋生,既不必向主人献媚邀宠,也不需要向主人表达自己的喜怒哀乐,尾巴摇了无益,也就没生成狗尾巴的功能。豺尾巴的功能简单而实用,一为扫荡讨厌的蚊蝇牛虻,二为在快速冲刺时像舵一样保持身体的平衡。
它白眉儿从小生活在豺群,从未像狗那样操练过尾巴。它愈是焦急,愈是想把尾巴摇得飘柔二合一,那尾巴愈是僵硬如棍。
老黑狗和白母狗两条狗尾愈加摇得潇洒。
对比太强烈了,无法不引起人们的注目。
“我明白了,”巫娘一拍大腿,叫起来,“它不会摇尾巴,它不是狗,它是豺狼投的胎哩。”
她说着,掐动挂在脖颈上的那串走兽膑骨念珠,两眼翻白,嘴里念念有词,猛地瞪圆杏眼,手指着白眉儿斩钉截铁地说:“这是豺狼,千刀万剐的豺狼!”
巫娘的话无疑是有权威性的,立刻,众人眼里亮起一片憎恨与厌恶。
“确实是豺狼,该一刀剁了头,剥出张豺狼皮来。”酒糟鼻摩拳擦掌地说。
“这世上还从未有过不会摇尾巴的狗哩。”另一位丢失过鸡的妇女咬着牙说。
“苦安子,你若舍不得下手,我们来帮你宰。”巫娘下了最后通牒。
“各位乡亲,算我苦安子瞎了眼,把豺狼当猎狗买回了家。大家都晓得,我苦安子生来是穷命,蚀不起这笔血本;不瞒诸位,我是借了钱买的这条狗,不不,是借的钱买的这畜生,账还没还清呢。就算剥得一张上等豺皮,也抵不过一条猎狗价的十分之一啊。”苦安子眼圈红红地说。
“发酒瘟的,你明明晓得它是吃人不吐骨头的豺狼,你还打算养着它呀?”巫娘问。
“不不,这般可恶的偷鸡贼,我不会再让它待在猎户寨了。我明儿就把它牵到镇上去卖喽,好歹把本钱赚回来。”
“限你明天把这豺狼弄出猎户寨去,”巫娘想了想说,“发酒瘟的,给你留点面子。”
众人离去,狗群也散开了,苦安子小小的院子又恢复了冷清落寞状。
“你这条笨狗!”苦安子踢了白眉儿一脚,“莫怪我无情无义要把你卖掉,实在是你逼得我这样做的。你怎么这样缺心眼呢?你听到有人和狗追上来了,就不该再去咬大公鸡;你叼着大公鸡,更不该跑回家来。这下好,贼赃俱获,赖也赖不掉。还有,我用树枝抽你时,在人面前,你该低头摇尾,哭泣求饶;你倒好,还犟头倔脑,谁还会来可怜你?你呀,一错再错错到底啦。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