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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那阿姨还说了句让陈曦几乎喷血的话:“如果医生都像小刘大夫你这样,就好了。”

可是,便算是陈曦把全身鲜血都喷光,也改变不了病人和家属对刘志光的信任。甚至连“周大夫的手术做得特别精致”,“李主任是全国在这方面最出色的专家之一”,都不止一个病人,要跟刘志光证实了之后,才心里备觉踏实。

对于刘志光的受欢迎,叶春萌很替他开心,感叹说用心做事还是有回报的,病人看见了他的努力、他的用心。

陈曦不能认同,说光用心有什么用,他现在虽然诊断操作基本功都有提高,但还是咱们同学里最差的,真正稍微急一点,病人多一点的情况,老师根本让他靠边站不要碍事。他跟病人关系好,那是他正经事做不了,就越发有工夫管闲事。

可是,就算他“正经事”做不好,他也在努力,“正经事”暂时还做不好的时候,他做了力所能及、能帮到别人的“闲事”,错在哪儿了?他是笨点儿、慢点儿,可是也没真的惹到你啊!陈曦你平时也不是小气的人,你怎么就那么容不下他呢?

陈曦每当提起刘志光时那种说不出的讨厌,让叶春萌真的有点困惑。

对于叶春萌认真的困惑,陈曦嬉皮笑脸地归之于嫉妒,她对刘志光的嫉妒,嫉妒他搞得定让自己手足无措的病人。对于这个理由,叶春萌当然不信,认为这是陈曦的胡扯。陈曦对刘志光,只有都市聪明姑娘对小县城笨拙傻小子的歧视,跟嫉妒哪里扯得上半点关系?

然而把“小白菜”从菜市场抱回来的那天,晚上,大家在宿舍里还在激动地谈论这件事的时候,陈曦把大衣手套帽子穿戴齐全,在四级风里,啃着羊肉串绕着校园溜达。她的脑子里,竟然一直在想自己最讨厌最看不上的刘志光。

为什么那么容不下他?她看不上的、看不起的人,其实不少,那些比刘志光讨厌、可憎不知多少倍的人,她也不过撇撇嘴,连谈论都懒得谈论,对刘志光,却经常提起来就气急败坏,却还经常不断地提起来。

不断地想用各种理由证明,这个轴到让人发狂,笨到让人沮丧的人有多么讨厌。

为什么呢? 难道真是嫉妒?

只有嫉妒一个人的时候,才会真正不厌其烦地诋毁他,而不是忽视。

嫉妒刘志光?嫉妒什么?

那天陈曦在冷风里走着,眼前始终晃着刘志光笨拙地给“小白菜”做人工呼吸心肺复苏的样子。笨拙,不标准,如果那是一个模拟急救考试,恐怕他还是得到不及格的分数。然而任何一次手术、急诊,都是“观摩”或者作后备的后备的他,最不符合一个医生的要求的他,居然是第一个帮这孩子呼吸,帮助他的心脏跳动的医生。他做得那么坚定,那么理所当然。就像他在任何时候都带着一卷线,在所有人的偷笑中,随时随地地练习打结一样理所当然,就像他做不了“正经事”时,管病人的“闲事”一样理所当然。

他就是总能在被不喜欢他的人嘲笑,在关心他的人叹气的时候,依然那么理所当然地,做着自己认为“应该去做” 的一切。

谢小禾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可以跟一个见了才不过三次面的人说这么多话,且说话的内容,是对最亲近的朋友,也甚少提及的。

“我……平时也没有这么啰唆,”谢小禾抓了抓自己头发,偷偷地看周明,再又低下头,“我就是心里……心里乱七八糟的……”

自从那个车祸的雪夜,自己的生活,便就突然脱离了惯常的规则,不,生活还照旧,然而心情,却每日间七上八下,没着没落,忧惧凄凉。只是,无法对任何亲人,哪怕是亲近的朋友言说。

便算对从小无话不说的陈曦,她也只是轻松地对她说道:“世界真小,圣诞夜来找你赶上车祸,偏就碰见他们夫妻,还帮了他们个忙,联系家人。”

陈曦眯缝起小眼睛看了看她,然后“哦”了一声,笑:“要不要当做熟人,特殊照顾?”

她耸耸肩膀:“难道你们做医生的,不该是对所有病人,都一视同仁,如同亲人?”

“谢记者说得是。”陈曦赶紧点头,然后哈哈大笑,“那好那好,我恪守职业道德,不去替你公报私仇。”

之后,陈曦再也没有跟她讲秦牧的状况,她也并不去问她,前几天陈曦为了找一个菜市场弃婴身世的线索找她帮忙,一起吃饭聊天的时候,更完全没有提起秦牧。今天她听周明说才知道,车祸当天秦牧虽然排除了内脏出血和颅内出血,是住在骨科的病人,但是自从周明从腹部平片看到胆囊异常,第二天重新给他单查肝胆,发现有可能不只是胆囊炎起,就已经在病区病例讨论中作为重点病例之一讨论了。

陈曦当然知道秦牧的一切。

“陈曦一定不想让我再记挂,再难过。我也不想让她知道,我还这么放不下。想来想去,医院不能去,陈曦不能找,就只好,拿帮你的那点忙来市恩。”谢小禾不好意思地对周明说道,“能不能还麻烦你,不要让陈曦知道我……我找过你,我只跟她说过,我为了医疗政策方面选题的事情,采访你。”

“我人缘没其他老师好,学生很少跟我聊天。”周明在厨房里准备材料,补充自己这顿没吃好的晚饭,回头见谢小禾还是不放心地瞧着他,又再说道,“你放心,让学生知道,一个女孩子帮我换过车胎也没有那么光彩。我怎么会去四处宣扬。”

谢小禾带着个微笑叹了口气:“我并不是为了面子。只是不想让他们担心。陈曦这丫头从小就已经是半个我家的人,跟我弟弟之间决无任何秘密,我跟秦牧的事,父母爷爷嘴里不说不问,但不知道为我担过多少心。我是烈士遗孤,家里人从爷爷往下,都觉得我身世可怜,连弟弟,比我小了四岁,却从懂事开始,就被大人灌输要照顾我让着我的概念。其实,我虽然没见过生身父母,但从婴儿开始就被全家、乃至生父的老战友、老上级关怀疼爱,哪里有半点可怜了?小时候不懂事、霸道,还经常欺负弟弟。于是他倒是跟隔壁的陈曦亲近得多,管比他大了几个月的陈曦叫姐姐,不肯叫我这个正牌姐姐。”

“陈曦?” 周明切着鸡丝惊讶地瞧了谢小禾一眼,陈曦这女孩子,古灵精怪得时常让他都觉得头痛,怎么想,也想不出她会是个宽厚的小姐姐。

谢小禾笑:“是。陈曦从小在大院调皮捣蛋欺负人出了名儿,偏偏就和我弟弟这个乖宝宝特别投缘,那是真正的青梅竹马,不过小时候,骑竹马的那个,应该是陈曦。”

谢小禾说着笑起来,这个笑容在厨房不算明亮的灯光下,有一点朦胧的温柔甜蜜。周明心里微微地一动,自打认识她,从在他心里印上了“不靠谱” 戳子的女记者,到雪夜一边躺在地上给他换轮胎一边挤兑他的“刻薄版雷锋” ,从冷静镇定地跟他和交警一起帮忙转移车祸伤员,到为了已经做了爸爸的前男友失神担忧,以至伤心大哭的小女孩……从来没有见过,她这样的神情。

“水开了。” 她指着不断冒水汽的锅提醒他,周明抓过面条丢进锅里。

“乳腺组的主任很中意陈曦,我也觉得她有许多女孩子不具备的决断、狠劲儿、皮实不娇气,而且聪明——是有点儿浮,但能懂事的聪明。还真很想好好地给自己科带出来留下,没少为基本功跟她较劲。” 周明笑着看谢小禾一眼,“后来听说陈曦的男朋友在美国,而且是相当情比金坚,还真有点遗憾。原来就是你弟弟。嗯,说不准啊,” 不知怎么的,周明忽然有了点想逗逗她的兴致,“好像现在心外的住院总大夫,我们大外科年轻一辈儿最潇洒英俊出类拔萃的一个,很想对陈曦攻坚。世事难料啊,我们做老师的,于公于私,支持他,也别让我们的心血白费。”

“就全世界都支持他,陈曦也还是会嫁给我弟弟。” 谢小禾果然挑起眉毛,瞪着他说道。

“这么肯定? 他们不过是二十一岁的小孩。” 周明忍着笑正经地说,发现谢小禾认真的样子其实非常可爱。

“小孩儿怎么样? 他们是不到五岁的小小孩儿的时候,就说要做一家人了。到现在,长大了,个性变了,样子变了,分开到地球的两边了,这个承诺丝毫没变,十多年的坚持,是不是已经超越了许多成年人做了这样那样客观条件的权衡,挑选伴侣时做出的决定?”

“不到五岁?” 周明这次是真惊讶了。

“我弟弟四岁半,才从福建外婆家回来不久的时候。” 谢小禾把头靠在墙上,微笑,很多失意的时刻,知道身边还有某种温暖恒久地存在,便总觉得多了一点希望。

那是很久远前的回忆。

那个暑假,父亲单位专门办了个暑假班,把那些因为小学、幼儿园放假而没人看管的双职工的孩子,从三岁到十岁统统收在一起。

当时有个放零食的大圆桌,恰恰高过了四岁半的谢南翔的头顶,却才到八岁半的谢小禾的胸口。谢小禾可以在老师还没开始发果丹皮或者大白兔奶糖的时候就偷偷地抓一两片美滋滋地吃,谢南翔却只能伸着小胖手胡乱地在桌上寻摸。

当时在爷爷家长大的谢小禾可没打算听父母的话,跟这个才从外公家被送回来,说话还带着让北京小孩嘲笑的福建口音的“弟弟”相亲相爱,很愤恨他分去了自己不少的玩具和零食,看着他傻里吧唧地伸手在桌面摸索的时候,就不动声色地把一堆阿姨方才嗑的瓜子皮推到他手的搜索范围之内,乐呵呵地看着他抓了把瓜子皮往嘴里塞,嚼了几下,哇的一声哭出来。

陈曦从小就比同龄孩子高,当时,桌面只齐她鼻子的位置,小胖子哭得伤心的时候,她正在一边低头玩魔方,不知道是动了侠义心肠还是被小胖子哭得心烦,走过来,掂着脚尖抓了块奶糖,把糖纸剥了递到小胖子嘴里,并且摸了摸他的脑袋说:“喏,给你糖吃,别哭啦。”

刚刚因为百般疼爱他的外婆去世而大老远地从福建被运送回北京的谢南翔,这时在心里,对父母、爷爷、姐姐、保姆、司机、警卫员……在感觉上并没有半分区别,可在这一时刻,却因为这一块奶糖而对陈曦产生了巨大的亲切感。他吸了吸鼻涕,呜咽着抓着陈曦的手,可怜兮兮地拿带着福建味的、比京片子要绵软了许多的普通话说:“姐姐,我喜欢你。你跟我一起玩好不好?”

那简直是陈曦头一次被一个小朋友如此信任地依赖。她从来都被认为是坏蛋、小魔头,差不多哪怕比她大一两岁的小孩,都对她充满警惕。而这个新来的小孩,无限信赖无限依恋地拽着她的手,管她叫姐姐,眼神里带着崇拜。陈曦也许是昏头了,反手拉住谢南翔,豪气干云地道:“好!我也喜欢你。以后咱们一起玩,我会保护你的。”然后牵着谢南翔的手,骄傲地从谢小禾跟前走了开去,难得大方地把兜里珍藏的零食、枕头下面压着的玩具,跟谢南翔分享。

暑假班结束,小朋友们要各自回家,陈曦的妈妈来接陈曦,谢南翔立马跟着就走,这会儿谢爷爷的司机老刘赶紧过来抱住他:“哎哟,怎么跟着人家走啊。”

谢南翔挣扎:“我跟姐姐走……”

老刘乐,指指谢小禾:“你姐姐在这儿哪。”

谢南翔拼命摇头:“我不要她。 我要陈曦姐姐。我只要陈曦姐姐。”

大人们是一起乐了,陈曦妈妈更是觉得惊讶,不太理解自家这个从能跑能跳开始,就再也不间断地接到其他小朋友控诉的女儿,居然有一天,被一个小孩当成了姐姐。

谢小禾可是火了,走过来,大声对谢南翔道:“我是你姐姐,她不是。我跟你是一家子。”说着过去拉他。这个弟弟固然她并不喜欢,但是毕竟是她弟弟,跟别人跑了,未免太没面子。

“不要!”谢南翔有着他自己的执拗,这时候,福建味的普通话都喊出了点铿锵的味道,看着谢小禾伸过来的手,居然一口咬了下去。

被咬得并不太痛,谢小禾却因为吓了一跳而哭了出来,老刘手足无措地看着这一哭一怒的姐弟俩一时不知道怎么办,而那个小的,这会儿又已经拔腿朝陈曦走了过去。

“小弟,你要回自己家。”老刘对谢南翔作着解释,“不能跟人家回别人家。”

“我要跟陈曦姐姐一家。”谢南翔执著地坚持。

“不行,你跟她不是一家,你跟你姐姐……”原本就不善言辞的老刘对着个娃娃更头痛。

“我就跟陈曦姐姐一家。”谢南翔极其坚定地说。

“没羞!”谢小禾哭了几鼻子之后,惊吓过去,已经换上了羞怒,“不是一家的男生要跟女生结婚,才是一家。呸,你们两个要结婚,没羞没臊。”

谢南翔一时间并不太明白这是什么意思,但是听得结婚了就是一家了,便对陈曦认真地道:“陈曦姐姐,我们结婚吧。”

这会儿阿姨和在场的家长都已经乐得跺脚了,谢南翔却再次跟陈曦说:“我们结婚吧,就能一起回家了。”

陈曦忽闪着眼睛有点犹豫,不知道是否也觉得“结婚” 有点不妥,可是大约因为骨子里根深蒂固的“要讲义气” 的概念,想着这时临阵脱逃太对不起人,终于点头说:“没问题!”

那是谢南翔与陈曦之间最早的承诺。

之后。

六岁半的陈曦对因为普通话仍带着口音被同学嘲笑的谢南翔说:“谁欺负你,你来找我。”并且切实地帮谢南翔出过头,往那些讨厌的家伙书包里塞老鼠——那时候她是唯一一个懂得用老鼠夹子诱捕老鼠然后又敢于亲手摘下来的小孩。

八岁的陈曦对七岁半的谢南翔说:“拼音没什么难的,来,我教给你,明天就拿满分了。”

九岁的谢南翔已经不仅是著名的乖宝宝,而且在许多方面出类拔萃。他性格温和,并不喜欢出头跟其他小孩比试,但是却陪陈曦打乒乓球,让她赢过大院所有因为她是女孩子不肯加她玩的小男孩,去少年宫跟陈曦的“对头” 们下棋,把所有十二岁以下的孩子全部毙掉。

十一岁的谢南翔拿着数学竞赛的卷子给陈曦辅导,无数次陈曦已经烦了,吵嚷着要出去玩,谢南翔把巧克力塞到陈曦嘴里,说你这次得了奖小考就不用参加,直接保送重点,六年级你妈妈就不会把你关家里复习,我们还能总一起去玩。

十二岁的谢南翔钢琴拿了少年组不知道多少次的第一名,却不管人家怎么说,甚至老师怎么说,从来不肯给别的小提琴手伴奏,但却一直是水平相当水货,还被爹娘逼着去考级和参加特长生考试的陈曦的专职伴奏,哪怕陈曦的比赛跟他的比赛冲突。

十三岁的谢南翔熟练地设计好了一套计算机程序,却要费上三倍的功夫努力地把它改得不那么完美,以此帮陈曦混过中学新开的计算机课的考试而不至于让老师起疑。

十四岁的谢南翔钻进物理集训队的实验室,把牛肉干递给陈曦,然后帮着已经焦头烂额想要砸仪器的她找出电路接错的地方。

十五岁的谢南翔参加了中美交换学生项目的十项竞赛,以综合成绩第一名拿到美国顶尖私立中学的奖学金,家里人为他开派对庆祝,众多叔叔伯伯中间,十五岁的南翔已经有了应对的礼貌。

这时候的姐弟两人,已经亲厚非常,谢小禾逗弟弟说:“舍得吗?”

谢南翔笑:“你长大也会离开家,我不过早点,以后我带你们在美国玩。”

谢小禾笑:“除了我们,跟陈曦分开,你舍得?”

“我们不会分开。”谢南翔说得很自信笃定,“我以后要跟她结婚。我会好好念书工作,以后照顾她一辈子。我跟陈曦说了,从前每次一起玩,最后都不舍得回家,这不过是一次更长久点的各自回家,自立了,下一次,就再也不用各自回家。”

十五岁的谢南翔说:“陈曦答应我,大学毕业,就嫁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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