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那些匪徒近了,罗宾、加雷斯、科索尼三人不敢再急行军,而是确保隐蔽,小心翼翼地慢慢接近,还没等他们潜伏到石壁地下,就在另一处地势逐渐稍高的地方发现了那伙匪徒的踪迹。
就听见一个年轻匪徒的声音说:“真倒霉,怎么能有速度这么快的蛇呢,一下子就咬死了我们三个兄弟,连救都来不及救,只有跑的份。”
另一个明显较老匪徒的声音回答道:“谁说不是呢,我都在这片雨林中行走了二十多年了,也没见过这样快的蛇,而且被那蛇的尾巴抽上,都能要了人的命,真是见鬼了。”
“斯坦卡加那是多快的身手啊,不是说连子弹都能躲开,怎么没能躲开这条蛇的攻击呢,难道它的速度要比子弹还快?”又是那个年轻匪徒的声音问道。
“那倒不见得,可能是事发突然,也可能刚好碰上斯坦卡加的视线死角,可惜了这样的高手,以前还救过我的命呢,唉!”年老匪徒叹息道。
“我们上到那个高台上,到底要找什么东西?”年轻匪徒问道。
“找两种奇特的药材,听那些关着的人说,很贵哩。”年老匪徒答道。
“或许正是这个原因,才更没人愿意给那些人饭吃了。你说也怪了,那些关在地窖里的人,他们也上去过,怎么就没有事呢?”年轻匪徒似有所悟,然后疑惑地问道。
“肯定他们运气好,没有碰到。”
“那些人也可怜啊,几个人都快要死了。”年轻匪徒似乎又想到了抓住的那些人的惨状,心有些不忍地感叹。
“哼,我们这些流亡的人,自己都生死难料哩,再说了,谁有那个闲工夫天天伺候他们!你愿意吗?”
“嘿嘿,当然不愿意。”年轻匪徒笑着回答。
“这不得了,谁也不愿意。”
“那让他们伺候我,倒还不错。”
“得了,那福可享不得,那是嫌自己命长哩。我们这些人连自己人都不会真正相信,别说是那些人。万事小心才能活的长,你来的时间还短,久了自然就知道哩。”年老匪徒语重心长地说。
“我们还是赶紧回去吧,都出来一会了,迟了怕又要被老当家的骂了。”年轻匪徒有些担忧的说。
“没事,斯坦卡加可是老当家的左膀右臂,这次突然死了,老当家的心情绝对非常不好,现在在他眼前晃荡,那才是愚蠢哩。别看老当家的平常只是骂骂人,那根本不算什么,骂你那是关爱你哩。他手底下那可是真狠啊,你是没见过!”年老匪徒想到那个老男人的狠辣手段,身体都一哆嗦。
“真的?给我讲讲,讲讲。”年轻匪徒却更加来了兴趣。
“那好,那就给你说说,也让你这年轻娃子以后做事有个分寸,别被老当家当成杀鸡儆猴的那只鸡哩。”
……
罗宾、加雷斯、科索尼他们听到这,便不再准备听下去了,他们可不是回来听故事的,各个击破才是救出被困兄弟们的最好办法。
听那两个匪徒谈话,他们已经大概知道布罗德他们被关在一个地窖中,而那地窖应该就在这个斜坡上面,否则地势低的地窖必然会灌满了水,根本就没法关人,所以罗宾决定在这两个匪徒返回高坡的路上实施劫杀。
于是,朝着加雷斯和科索尼使了个眼色,慢慢退后,然后小心翼翼地绕到了上面,埋伏了起来。
就在加雷斯他们藏好不久,那两个匪徒的说话声从下面传了上来,声音渐渐清晰了,显然他们也越来越近了。
就听到年轻匪徒问:“你说老当家的现在应该在哪里?”话音里带着明显的担忧。
“哈哈,这个不用猜哩,肯定在地牢那里,他正满腔怒火呢,难道还朝着自己兄弟撒气吗?”
“那个梅杰要杀了其中两个人,怎么老当家的似乎很不高兴呢。”年轻匪徒不解地问。
“撒气可以,杀人当然不行。现在还没拿到钱,你杀一个,我杀一个,不都杀完了吗,到时候人家过来赎人的时候,一见人都死了,岂能善罢甘休。而且做我们这一行的,也有个规矩和底线,求财的不伤人命,这是不成文的规矩。”年老匪徒耐心地给年轻匪徒讲解。
“嗯,对,对,您老人家不愧是智多星啊!”
“什么智多星?自从我们碰见了梅杰那个混蛋以后,别看老当家的对梅杰凶得很,可我却知道他的心思,他是在有意培养梅杰哩。如果梅杰听话,将来梅杰肯定会代替我,成为老当家的的军师的。”
“什么?我怎么没看出来,我看老当家的对你却是越来越好了啊。”
“这你就不懂了,不过,梅杰这混蛋也确实有两下子,也许我们这些老家伙在这荒山野岭里呆的时间太久了,脑子也变得……。”
老土匪正说到这,从侧面突然两道身影一前一后扑了出来,正是加雷斯和罗宾两人。那个被称为智多星的老匪徒果然不一般,一感到有情况有变,急忙缩头矮身,并且作势准备向侧面地上一滚,可惜碰到的是加雷斯自下向上的攻击招数击卵,本来是打向男人命根的一招,由于罗德曼这么一矮身,灰色光球却结结实实地打在了他的胸膛上,老匪徒一下子就摊倒在了地上,让加雷斯准备好的后招都没用上。
于此同时,罗宾转而从上向下攻向年轻匪徒,扳着年轻匪徒的脑袋,猛地向后面一拧,“咯嘣”一声响起,敌人瞬间毙命,连吭也没吭一声,手法狠辣娴熟,显然也是个狠辣的主儿。
接下来,他们继续在山坡的边缘游走,寻找落单的匪徒,因为根据罗宾的分析,其他的匪徒,也会有老匪徒相似的想法,并不会凑到那个老男人身边去。
果然如他们想的一样,他们找到了许多三三两两的人,他们像索命的幽魂一样在周边游走,碰到一个两个人就上前直接干掉,无不干净利落,碰到更多人在一起时就选择跟踪,然后寻找落单的再各个击破。
他们从中午到傍晚,足足杀掉有二十多人,这些可全部都是难缠的匪徒,这也让加雷斯认清了罗宾的厉害,他的拳脚功夫绝对一流,而且经验老道,一点也不拖泥带水;就连那个科索尼也不是俗手,补刀、偷袭更加擅长,几次都是他阻止了敌人喊叫出来,避免他们泄露了行踪。
天色已然黑了,加雷斯他们知道,再拖延绝非智举,死了这么多人怎么能隐瞒的很久呢,如果不是那个老男人在发飙,哪能如此容易偷偷地击杀了这么多人,等到明天天一亮,匪徒们发现了异常,有了准备,再想救人就难如登天了。
他们知道,世界上任何的投机取巧都不是长久之计,实力永远是第一位,现在就到了该打硬仗的时候了,躲也躲不过去。
所以他们便不再犹豫,沿着较为隐蔽的路线,急速地往上冲去。这一冲,果然立即引起了匪徒的主意,在敌人喝问之后,接着就是冷枪响起,三个人再也顾不得更多了,尽量沿弧线行走,不断高低身形,左右寻找石块、大树等作为掩体,快速地攀上了坡顶。
坡顶前面是一片开阔地,后面是一处岩壁,岩壁跟前有几株高大的望天树。
加雷斯一眼就看见了地窖,就在一棵高大的望天树下面,其实是一处半地下的天然岩洞,被封住了洞口,地窖距离他们还有一段距离,而且非常平坦,也没有高大的树木和岩石作为掩护,这段路绝对危险。
此时,关在地牢里面的兄弟也看见罗宾、加雷斯他们冲了上来,一下子炸开了锅,高声喊叫着,用力地撞击着挡门,旁边守着地窖的正是梅杰的一班兄弟,他们正在用木棍胡乱地向下面戳着,他们后面是岩壁,无处可跑,恼怒而又惊慌。
加雷斯他们则像是发了疯的疯牛一样,找准了目标之后,不顾四处纷纷涌来的敌人,笔直地冲向了地窖。
每个人的生死都只在一瞬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