歪嘴听加雷斯说完了,说道:“哈哈,还真有意思。这之后的事,我就知道了,范德希以前一直找我麻烦,自从被你打跑了,就失踪了。正是因为这样,我才知道你回来了,才过来找到你的,要不然,我们恐怕也不会这么快就能见面了。”
“你小子,现在似乎混得不错啊,前一段时间,我陷入消沉和无助之中,难以自拔,也多亏了你的照顾。”加雷斯一边真诚的道谢,一边转移话题,他不想再将话题牵扯到他的异能方面,因为那样他又得说更多的谎话来欺骗歪嘴,虽然这些都是“善意的谎言”,但是说多了,他心里还是感觉到不舒服,他喜欢和朋友们能够真诚地交往,尤其是和好朋友之间。
“行了吧,我们又不是外人,就别忙着谢我了。对了,有个人想要接见你,听说,那可是一位大人物,要不是因为你,我这辈子也不会有机会能够接触到那种层次人物的,你要是肯见他,就是帮了我大忙了。”
“谁啊?让你说的这么一本正经的。”加雷斯听着歪嘴郑认真的语气,感到有些好奇了。
“我还没见过,是男是女,是老是少,我也不知道。”歪嘴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如实回答。
“那你还跟我说什么啊?一点也不可靠。”加雷斯有些不满。
“这不,等着跟着你,才有机会见到他吗?具体我也不清楚,总之,是个大人物,一般国家的元首应该也不一定有他尊贵呢。”歪嘴不知道哪来的这份自信。
“真的?你说那个人这么厉害,怎么会想到接见我这样一个小人物呢?而且还会这么客气?”加雷斯不信的怀疑道。
“这以前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他几次找人传话给我,让我说服你,去见他。今天,听你说了这么多,我似乎有点眉目了,可能因为你的戒指,吸引了他,你还得小心点,不行,就给他,小命更重要。”歪嘴突然想到这个问题,不免又为加雷斯担心起来。
“我不见!”联想到自己的异能,加雷斯就有些反感,若不是因为如此,自己的父母也不会遭到不幸,自己也不至于沦落到如此地步,至于说这枚戒指,子午须有的事,哪有什么特殊之处,只是自己在老房子里找到的一件遗物罢了,他小的时候见过父亲带过,感到很奇特,现在自己带着,也就是图个念想罢了。
“算我求你的,我保证,他和以前抓你的那些人不一样,要不然,他传下命令,就直接把你捉走了,还费这事干嘛?你仔细想想。”歪嘴继续劝道。
加雷斯脸色一怔,想了一会儿,说道:“嗯,你说的也对,以前抓我的那些人,说实话,就没把我当人看过,除了好奇就是询问,没有一点人性可言。”加雷斯想起来就有些忿忿然。
“就是,如今这乱世,死一个人,和死一只鸡,能有多大区别呢!人家不重视你,也正常。不过,这个大人物可是把你当客人来请的,咱也得有些自知之明。之前,你一直心烦,什么也不想碰,什么也不想干,也不是个事吧,这次机会,或许就是你一个重大改变的契机也说不定。”歪嘴苦口婆心地劝道。
加雷斯知道歪嘴说的有道理,但他的心里的第一想法是:“是不是自己又该跑路了。”
以前他父母没少带着他跑路,从容上路的时候有过,如同丧家之犬的时候也有过,所以跑路几乎成了他躲避危险的惯性思维了,所以他不害怕跑路。但那些时候都是形势所逼,不得不跑,而此时如要跑路,就是吓跑的了,那还算什么男人,加雷斯从内心里不想做这样的选择。
想罢,嘴里说道:“我可以考虑考虑吗?”
歪嘴点头,说道:“好,你考虑,想通了,自己做决定吧。我这里有一封信,是有人要我交给你的,连我都不准看,应该是指明你去见他的办法。你要是想去,就靠这个了。”歪嘴说完,从内衣兜里拿出来一封信,交给加雷斯。
“你真没看过?我可是记得你以前一直胆大包天的,居然能这么听话?”加雷斯有些不信,大声笑道。当然,如此说笑,也是为了掩饰他内心的不安。
“那要分什么事?再说了,无知者才无畏,我也是有自知之明的。你就别挖苦我了,你是不知道现在想要活的好好的有多难,等你知道了,保准你也得怂了。”歪嘴说着,嘴巴似乎更歪了,加雷斯知道,这表明他说的是真心话,他认真起来,说话就会更加使劲,也就是这样子,如果发现歪嘴嘴巴不怎么歪,或者把话说的利落了,那没准就是他在满嘴跑火车了。
“你不是也要陪我一同去吗?”加雷斯不再为难歪嘴,转而试探着问道。
“这次我还去不了,通过你,我总有机会见到那个大人物的。嗯,听你的意思,你是想要去了?去了最好,没准以后我们就可以一飞冲天了。”歪嘴高兴地问道。
“还没想好,随便问问。”加雷斯回答。
“拿我寻开心呢,是吧。不过,你最好去,我虽然不会为难你,但有人不会同意,你就算跑到天涯海角,我想,你也会被捉回来的。到那时,你还得被押着去见,而你那枚戒指,你想留也怕是留不住了。”
一听歪嘴又把话题转到了戒指上面,加雷斯不想在这上面纠缠,连忙说道:“好,好,我会好好思考你的建议的。”加雷斯装作不舍得样子,将戒指给遮盖住,他是不想让歪嘴再盯着它看了,心里却道,为一个谎言,说了一堆谎言来隐瞒,还真是够累人的。
加雷斯加入十三区,初具归属感(帮助加雷斯建立人生原则,那就是“兑现自己的承诺”)
歪嘴走了以后,加雷斯回去翻来覆去想了一晚上,他最终还是决定去见见那个大人物。既然对方已经提到自己不止一次,肯定不会轻易放过自己的。否则的话,或许真会如同歪嘴说的那样,躲到哪里都会被捉回来,再说自己现在也没什么可害怕的了。既然躲不了,就只有硬着头皮去见了,能隐瞒过去更好,隐瞒不了,也没有办法的事。
下定决心以后,第二天,在那封信的指引下,加雷斯来到了信中称之为“十三区”的神秘地方。
而且,信中还解释说:“十三区”是个地名,实际上并不太恰当,因为这个“十三区”不是一个地名,而是一个神秘组织的名称,并且仅仅只是因为这个神秘组织曾经在这片地方流露出过一些痕迹,被人们这样称呼得来的。
加雷斯来到附近并没有找到一个叫“卓翰”的酒吧,昨天经过大雨冲刷过后,街道干干净净的,他想打听一下,左右看看,连一个人也没找到,他再次拿出歪嘴留给他的那封信,仔细看了又看,没错,让他来的地方正是这里。
他不知道,他已经被一个十分特殊的人给注意到了。
这个人当然就是专门来等加雷斯的,而且很早就在这里等候他了。
这个人,又等了一会,看着周围还是没人,才从街角显露出身子,迎向了加雷斯。
因为周围没有其他人,加雷斯立马也注意到了。
加雷斯的眼中,这个人不但太老,而且也太瘦了,瘦骨嶙峋,就像一根竹竿一样戳在街道上,头发稀疏,额头、颧骨都高高地凸起,眼睛深陷,如同古棺中爬出来的僵尸一般,走起路来还左右摇摆,似乎一阵风都能把他吹倒。
加雷斯猜想,这个老头不像是来给自己带路的人,一般跑腿的,都是一些资历底、阅历浅的年轻人,有谁敢用这样的老人,说不定哪会就西去了;肯定也不是歪嘴说的那个重要人物本人,先不说那种重要人物不会轻意一个人出来见自己一个小人物,起码那种人物也应该是一个阅历丰富、风度翩翩、气质卓绝的人,而眼前这个人,不但老,明显营养不良,还有些邋遢,特别像那些整日酗酒的落魄老男人。加雷斯心中料定,这应该是一个路过的人,所以他停住脚步,打算等着老人先过去,再去四周找找信中说的那个“卓翰酒吧”。
但道路上并没有其他人,这个老人却歪歪斜斜的直冲着加雷斯迎面而来,这倒让加雷斯心中怀疑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