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惨仍在继续,当轩一剑跳出院墙时,马上发现自己被人逮了个正着。平生第一次做贼,还被人逮住了,太失败了。
“哈哈!被我逮住了吧!老实交代,你偷了什么?咿呀?不对劲,你怎么换衣服了,穿得像一个老头?”凌雪疑惑地说,这场面太诡异了。
“我只拿了这件衣服,而且我留下了钱的,不能算偷。”被人逮住了,轩一剑只能坦白从宽。
凌雪满脸鄙视:“你当我白痴啊!偷这破衣服,你能说点正常人的话吗..”
“我真只拿了这件衣服。”
“你骗鬼去吧!”
“那你说怎么办?”
“让我搜身。”
“不行,士可杀不可辱。”
............……
一番讨价还价,双方又坐下来进行了友好的协商。
最后,协商有了结果:凌小魔女必须跟着轩一剑,而且轩一剑不能逃走,理由是防止轩一剑再次作案。双方对这个结果表示可以接受。其实轩一剑是被威胁而签下不平等条约的。按小魔女的说法就是做贼是可耻的,是没有发言权的。所以其实这个条约是小魔女一人泡制的,轩一剑只有签字的权利。好不容易遇到这么好玩的事情,不玩出点创意来,怎么对得起她小魔女的称号?
于是,轩一剑后面就跟了一个拖油瓶,寸步不离。
走哇走哇,走哇走哇,走过了多少年华,路边的小草正在发芽,又是一个春夏。
“黄老,你给想个法子呗!肚子都走饿了,这小丫头还没有甩掉。”轩一剑没辙了,大吐苦水。
“你个小兔崽子,谁叫你被人逮住的,难道让老夫去对付一个小女娃娃,亏你说得出口。”黄老大义凛然地说。其实是他也没辙,这女娃娃一看就不是善茬,谁惹谁倒霉。
“呃!好像是有点不妥。好了,不管她了,黄老,现在身无分文,肚子也饿了,我们得去搞点钱啊!您老足智多谋,有什么好办法没有?”轩一剑大戴高帽,没有办法啊,肚子饿啊,说话不硬气。
“这个完全没有问题。轩小子,跟着老夫,包你吃香的,喝辣的。”黄老大包大揽地说。还是搞钱难度小一点,只要不是去对付那小丫头,咱们还是好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