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家小院,轩一剑正在吃早餐。对于一名猎手而言,吃是不能马虎的,食物是和力气划等号的。肚子里多装一块肉,丛林中生命就多一份保障。因此,轩一剑每次都会尽量把食物的味道做到最好,尽量让自己多吃一点。
“吱”的一声轻响,门被悄悄地打开了然后传来轻微的脚步声,有人正蹑手蹑脚地走来。轩一剑不禁翻了翻白眼,这小妮子,每次都玩这招,还百玩不厌。果然,一双温暖的小手,带着少女的芳香,准确地从背后捂住了轩一剑的双眼:“轩哥,猜猜我是谁?”轩一剑顿时满头黑线,你都叫轩哥了,只有白痴才猜不出来。但是即便如此,该配合的还得配合,不然后果很严重。
啊!是谁呢?这小爪子肉呼呼的,啊,我知道了,难道是隔壁家的那只小汪汪。“轩一剑一顿胡扯,尽量配合,反正猜正确了后果会很杯具。猜不对就简单了,天南地北到处跑就是了。
”不跟你玩了,哼!一点乐趣都不懂,每次都变着法儿骂人家。“夏雨荷嘟着小嘴,在桌子的一边坐下,手却是早就伸向了盘子,抓起一块肉就往嘴里塞。她知道轩哥做的菜,味道一定是杠杠的。”哇!太好吃了,我去拿碗筷。“
于是,轩家小院的场面发生了变化,夏雨荷在桌子上风卷残云,轩一剑在一旁给她夹菜。按夏雨荷的说法,这叫:”美女吃饭,等候召唤。这是赏给他的美差。“其实轩一剑知道,梅姨虽然平时总是一副文文静静,柔柔弱弱的样子,但是骨子里却十分要强。因此家中生活一般都比较节约,省出积蓄以备不时之需,所以荷花平时吃肉的机会都少。
终于,夏雨荷摸了摸自己滚圆的小肚子,对轩一剑的伺候十分满意,表扬道:”味道有进步,但是不能骄傲,还要努力,啊!我想起来了,我妈让你今天晚上到我家吃饭。“
“好的,还有呢?”
”我妈估计你这里的兽皮已经积累不少了,让我来拿。“
”在你身后十米的凳子上放着呢,都已经整理好了。“
”哼!和你说话一点都不好玩,跟轩伯伯一样,就差板着脸了,我走了。“说完抱着兽皮就往外走,小鼻子一边走还一边直哼哼,显然对轩一剑的表现十分不满意。
轩一剑听了,脑海中不由得闪过老爸的一张整天绷着的脸,不由得苦笑:咱可是他亲儿子,像才是正常的,不像就麻烦了。
说到兽皮,轩一剑不由得想起梅姨,术业有专攻,他在丛林可以如鱼得水,游刃有余。但是这兽皮,他还真没有什么办法。不像梅姨那一双巧手,如同一位强悍的魔术师,任何兽皮在她手里不到一个时辰,三下两下,就能变成一件高贵华丽的兽皮大衣,剩下的边边角角的料子也不会浪费,同样三下两下,这些废料就变成各种花样百出的饰品,点缀到兽皮大衣上,增色不少。这本事轩一剑只能叹为观止。当然,兽皮大衣卖出去以后,轩一剑会把一半的钱留给梅姨,这是两家平时积蓄的主要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