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不用穿过茂密的原始森林内部,走森林的边缘地带,肯定要安全的多。
而且这条路一直沿着山势而走,就杜绝了迷路的可能。
只是罗毅奇怪亚提曼怎么会对这一带的地形这么熟悉,而且还能画出细致的地图。
不由的问亚提曼,亚提曼哈哈笑着说道“这也是我的技能之一,只要是走过一次的地方,我就能凭借记忆,画出地图来”
罗毅不由的对亚提曼多看了几眼,这个老头可不简单,即是工程师,而且还能精准的预测天气,在加上这一手绘制地图的本事。
这老头可不是普通人呀,只是这老头表面看着十分浮夸,性格大大咧咧的,也不知道他说的这些是不是真的。
罗毅想着这老头搞不好就是个人才,只是他的表现,又让罗毅有些不放心,要是他是个骗子呢,还是在观察观察吧。
亚提曼不知道罗毅心里的想法,夸夸其谈的,说着自己的本事有多么的大,能力有多么的强。
可是队伍里却没有一个人相信他,只是表面听着算是给他个面子,心中却在想着别的事。
亚提曼一个人说着说着,见没人附和,感觉有些无趣的道“反正,十几年前我是走过这条路的,现在怎么样了,是个什么情况,我不知道,只是提个见意,这得由你们老大决定”
凯特琳最是看不惯亚提曼,提出反对意见道“这片森林其实根本没有大家想的那么可怕,不错里面的野兽是很多,但是山贼也很多,山贼也是人,既然山贼都能把这片森林当成家,我们还不敢进入森林了吗,亚提曼所说的走森林的边缘,那就是一条自找麻烦的路,要知道这片森林有多大吗,走直线穿过森林,和绕着森林走,大家想想就知道,要多走多远的路了,不说我们身上带的干粮能否坚持这么久,这片森林的边缘都是山脉,如果选择走这条路的话,那我们走的就是一条山路,山路走多了,马匹也会受不的,马蹄也会被磨穿的,所以我觉得选择亚提曼提出来的这条路,就是自找麻烦”
大家一听凯特琳分析的头头是道,也觉得有道理。
一时之间在选择哪条道上,大家陷入了两难的抉择。
罗毅想想不能再耽搁了,最终还是决定直接穿过这片森林。
亚提曼觉得,罗毅没有选择他提出来的建议,也只是有点小失望而已。
至于凯特琳针对自己的事,亚提曼完全就不在意,那只不过是妇人在耍脾气罢了。
亚提曼之所以跟着这支队伍,只是看中了罗伯特这个年轻人,他的年龄与他的心智完全不符,给人一种十分老练的感受。
他觉得罗伯特绝对不是一个简单的人,也不可能向他说的只是个普通的雇佣军。
罗伯特身上所散发出来的神秘色彩,完全征服了亚提曼,亚提曼想要看看,这一路,这个年轻人还能给他带来多少惊喜,这就是亚提曼跟着这支队伍的原因。
再加上他现在着手绘制的《艾奇异大陆之六国》巨幅地图,和自己编写的《艾奇异大陆之六国环境地理人文详解》这本巨著,就差亚伦高原这一带没有去详细了解了。
这也是亚提曼跟随罗毅一行的另外一个原因。为了完成地图和著作,亚提曼已经奋斗了二十几年了。
也就差这么一点,完成这两个心愿,也算是给整个艾奇异大陆留下了点东西,然后亚提曼就想找个环境优美的地方去养老了。
一路前行,各自想着心事的五人,不知不觉就快要进入晚上了。
森林中的天一般比在森林外,还要黑的早。
所以罗毅决定找个地方休息过夜,如果是罗毅一个人的话,找颗大树,搭个树窝,一晚上也就对付过去了。
可现在是五个人,队伍里还有老人和女人,搭树窝就不太现实,必须找个宽敞一点的地方支起帐篷才能过夜。
趁着天上还有一些光亮透过茂密的树丛照进林子里,罗毅很快找到了一个可以过夜的地方。
这是一块五颗大树围起来形成的一块空地,因为五颗大树把阳光都遮挡的密不透光,所以在这块最黑暗的地方,才形成了一块,没有多少植被的空地。
这块空地正好可以搭帐篷,还可以点上一堆篝火取暖。
夜晚的森林之中帐篷是必不可少的,因为森林中的蚊虫太多了,没有帐篷的保护,一晚上那些四五个蚊子加起来就是一盘菜的可恶吸血昆虫,就会让你痛苦不堪,根本别提睡觉的事了。
再就是篝火了,一般的野兽都是怕火的,点上一堆篝火,不仅能驱赶湿气,还能烧开生水。
由于罗毅他们现在水壶里的水都是从雪山上带下来的雪水,直接喝生水,不是不可以,但是把水烧开,加热后喝起来就能够避免喝生水可能会喝坏肚子了。
选择好宿营地,大家各自分工,亚提曼负责捡材生火,凯特琳和波尔查负责搭建帐篷,安东尼就牵着马找地方喂食去了。
罗毅带着两只熊仔出来活动活动身体,顺便看能打到什么野味没有。
亚提曼一直吵着天天吃干粮,嘴里都快淡出鸟来了,早就想吃些野味,来改善一下生活。
罗毅是队伍中对森林最了解的人了,他不出来打猎,谁来呢。
低头看着两只兴奋异常的熊仔,罗毅也是心情大好。
这几天两只熊仔一直都待在马背上的睡袋里颠簸,一定是把它们闷坏了,现在能够出来活动活动手腿脚,它们能不开心吗。
罗毅能够清晰的感受到小白和小黑,心中的愉悦。
它们两一边嬉戏打闹,一边在宿营地周边做着气味标记,这一点非常重要。
因为在大多数动物的本能当中,眼睛看到的其实都是次要的,关键是嗅觉,才是它们捕食和保命的关键。
熊仔们把宿营地周围撒上一圈代表着自身的气味信息,对于野兽的威胁,远远大于宿营地中火光的威胁。
因为那些野兽远远的就能闻到人熊的气味,从而远离危险地带。
气味标记完后,罗毅又带着熊仔们去打些野味来吃。
偌大个森林,各种大大小小的动物多不胜数,没多久两只熊仔就抓到了一只巨大的食蚁兽。
这食蚁兽的身长超过两米,算得上是中等级野兽了,虽然它长长的嘴巴,总给人一种没有任何威胁的感觉。
但是食蚁兽最厉害的武器,可是它的两只前爪,为了刨开蚁穴坚硬的土壳,吃到里面美味的食物。
食蚁兽的前爪,十分的锋利坚锐,为了保持前爪的锋利和尖锐,食蚁兽平时走路,都是把前爪弯曲成拳头的样子行走。
这样就能很好的保持前爪的锋利和坚锐,不会因为行走在地上被磨损掉。
所以食蚁兽远远没有看上去那么简单好对付,发起狂来,它绝不会见意把猎食者的肚腹当做蚁穴坚硬的外壳一样刨开。
只是这支食蚁兽命不好,遇上的是小白和小黑,两只顽皮的人熊。
在把食蚁兽戏弄的精疲力尽以后,小白和小黑,才开始享用美味的大餐。
食蚁兽的内脏和大脑全被它们吃了,其他的部分就扔在那里。
罗毅想着这食蚁兽的四条腿,看上去肉质应该不错,所以罗毅就把食蚁兽的四条腿砍下来,带回了宿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