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
沈文雨虽然撕掉了侯靖城好不容易才帮她买到的那张飞机票,暂时留在了军营里,但侯靖城对她依旧冷得像冰,经常都对她避而不见。
沈文雨也不管他是什么态度,反正就赖在军营里不走。
军营的生活枯燥无味,又都是男人,偶尔也会有一些军嫂到来,但都是住上一两天就走了,沈文雨又不好意思打扰人家难得的探亲,无事可做的她便开始替战士们洗衣服。
她一个千金小姐,过去的二十八年里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何曾洗过衣服?战士们也不好意思让她帮着洗。
“嫂子,不用了,我们自己洗就行了。你看,这天,冷着呢,你那双白玉的小手呀,看就是敲电脑的,哪经得起刺骨的冷手泡制?真的谢谢你了,要是嫂子冷着了,我们营长大人的脸会比晚上的天空还要黑的。”
军营的院落里,几名士兵正紧紧地拿着自己的换下来的脏衣服,不让沈文雨抢走,上次好心想帮沈文雨捡纸碎的关云怀更是满脸堆笑地对沈文雨说着。
“没事的,我只帮你们洗外衣”沈文雨笑着,她真的很无聊嘛。再说了这么大了,她还没有洗过衣服呢,她刚来那几天,因为高原反应,嗯,都是侯靖城躲在众人身后帮她洗的。看到侯靖城这里的生活环境和大都市相差天地远,她既然爱侯靖城,为了他而逃婚,抛弃了对她一直不错的侯靖国,她就该学着适应部队里的生活。
军嫂,不好当!
但如果选择了当一名军嫂,就要当得称职一点。
像她这样出身的千金小姐,不经过磨练,怎么当得起一名称职的军嫂?看着现实,她知道军嫂并不像小说里的那么幸福,而是担起家的重担,上照顾老人,下照拂小的,外要赚钱养家,内要洗衣做饭,遇着委屈要往肚里吞,遇着困难要自己解决,无论大事小事都是自己挑。
冷不防,一只有力的大手自身后伸来,攫住沈文雨一只手腕,侯靖城沉冷的气息如同清晨浓浓的霜降一样罩来,“走!”
他不等沈文雨反应过来,就把沈文雨扯着转身就走。
“阿城,别走这么快,我都跟不上了。”沈文雨被他扯着一路小跑才能跟上他的步伐。
侯靖城板着冷脸,把她扯回了他的宿舍里,然后就拿起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帮她收拾好的行李扔到了她的面前,冷冷地说着:“走!立即回家里去!这里不属于你,也不适合你,还有四天时间,你可以赶得上你和大哥的婚礼。”
沈文雨僵僵地看着他。
他还是要赶她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