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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你是比我命重要的人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追上白苏止,“白公子,骑术了得啊”

“怎么说也是白起将军的后人,哪能给他老人家丢人”

“我之后可再也不说你抠门了,这马真是匹好马”如此快的脚力,应该就是传说中的汗血宝马了吧,我偷偷的摸了摸马脖子,出的汗果真带着血丝。

“都是上等的千里马”

“它俩是一对儿吗”

“哈哈,是啊”

“都叫什么名字?”

“黑的是烈风。白的是洌雪”

“白马是清冽的洌?”

“你怎么知道的?”

“风雅之人懂风雅之人呗”

“哈哈,来啊,看到了吗远处的山,比比谁先到山脚,赢者一壶‘竹公子’”

“说话算话,不要输了反悔,驾”

我看着在马上的白苏止,有一刹那的恍惚,风卷起他与洌雪一样白的衣裳,他的面色亦如白玉一般。与疯子(白鹿之)有着一样的脸,却给人不一样的感觉。和他一起策马在这漫山遍野的花海里,犹如一幅画一样,画中的他可真好看,我吞了吞口水不敢再瞧。哈哈,要是疯子知道我对着前世的他流口水,不知道笑成什么样子,估计还是拽拽的说‘小爷我天生丽质难自弃’我突然有些庆幸在这里有个与疯子长相一样的他,让我不那么孤单,不那么无助。

“我先到了,酒是我的,不许耍赖”

“我那是故意让着你,怕你输了下不来面儿”好吧,我承认是我看他走神的缘故。

“行啦,一人一半,要不你又该说我铁公鸡了”

“还是白兄仗义”

“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啊”

“这儿可真漂亮,山脚下就已经是漫山遍野的花,这花也从没见过”

“我之前也未见过,应是只在秦国才有”

可能和恐龙一样绝种了吧,现代没听过这种花。

“哈哈,起个名字吧”

“怎的什么东西你都要起名字,酒是,马是,花亦然”

“每样东西都有它生来的意义嘛,有个名字不应该吗?”

“那你为何从不叫我名字”

“太拗口,酒友显得多亲切,要不起个外号铁公鸡?”

“还是把这赏赐赠给花吧。白某无福消受”

“哈哈,苏璃怎么样?你我名字各取一个字”

“才疏学浅了?”

“不喜欢就算了,叫铁公鸡花”

“喜欢,顾大将军起的名字最好听了”

“呵呵”我白了他一眼,心里却很开心。

这儿真的很美,这片花海是我来到秦国见过最美的地方了,没有提心吊胆,没有怀疑算计,有的只是自由与轻松。原来,只是看着电视上草原辽阔骑着马,现在真的身临其境才知道有多开心,好想大声的嚎几嗓子,套马的汉子你威武雄壮?呸,才不要。白苏止带着我一路上山,半路真的有一片竹林,茂盛的很,郁郁葱葱的。

“怎么还有个竹屋?”

“我盖的,偶尔避世而居清净清净挺好的”

“哇,你这日子过得当真逍遥快活啊”

“人生在世,乐在随性”

“赞同,不谋而合,日后若离家出走就住这儿了”

“那可不行!”

“怎么,怕连累你啊,我又不是逃犯”

“玩笑话,我多深明大义”

“嗯,你大智若愚”

“喂,我说的不是这个意思”

“我这是夸你……”一路吵吵闹闹爬向山顶,没觉得多累,途径白苏止说的小溪,我泼了他一身水。山上有野兔子,抓了好久也没抓到,就放弃了。不过野果子却是好吃的很,样式也多,我挨个尝了个遍,这时候才知道会轻功的好处,多高的果子都轻而易举够的到。只顾吃喝玩乐,无暇去白苏止的竹屋,反正日后多的是时间。等到了山顶的那刻,才是真的震惊,景色简直美翻了。

远处重峦叠嶂,一层又一层青翠的峰峦环绕着,雾里看花之感,朦朦胧胧的。四处皆云,虚乎缥缈,仿若仙境。身处悬崖边环视景色,心胸一下子就觉得豁达了。来到古代的烦恼一扫而空,心里一片清明。正赶上太阳下山,落日的景象更是难以形容的美,大自然鬼斧神工的很,山顶也遍地是花,和山脚下的花一样,火红火红的,满眼绵延,似没有尽头。

“山顶怎么能有这么多花呢”

“我把山下花的种子试着栽到了这儿,没想到几年之后,开的这样好”

“你的闲情逸致真的用对地方了,这个地方真好,幸亏让你发现了,不然错过这等美景将是人生一大憾事啊”

“喜欢就好”

我躺在花海里,看着天,山顶好像离天空很近,云仿佛一伸手就能抓到,就连风都是香的,夹杂着花的香气留连于全身每一处地方。

“我现在特别开心,特别特别特别开心,这儿简直比任何药材都管用,所有的不舒服都没有了。”

“是啊,心情不好的时候来到这儿确实很解乏”

“你也会有很多烦心事儿吧,全天下的人都会想让你继承你父亲的衣钵,成为一个受万人敬仰的大将军,大英雄。却没人在乎你真正喜欢什么”我说完,过了好久,白苏止都没有出声,我转过头去看他,发现他也在看着我,眼里亮亮的,蓄着泪,看到我转过来,急忙看向天,笑的开怀。

“哈哈,从没有人像你这样想,去在意我的感受,想我喜欢什么,他们只会骂我不争气。可是那又怎样,我不喜欢打打杀杀,我不喜欢一个城池一个城池的侵占掠夺,要那么多土地钱财有什么用,活的开心就好,难道有什么比命还重要?可是我的家人不管,他们只想子孙后代都是王侯将相,报效朝廷。”

“一昧的厮杀,用血搭建的城墙和王座就牢固了吗?用命换来的天下哪能世世代代都属于一个姓氏。野心勃勃,机关算尽,太累了。历代的王若是在意老百姓的命,在意我们说的这些,早就没有杀戮了,可是这样的道理不是谁都懂的,我们不能怪罪那些不懂的人。谁说生在将军家的孩子不能舞文弄墨,喜欢就做喽,我支持你。”

“看来你我之间不止酒友了,知音难觅啊,顾大将军”

“哈哈,伯乐难求,白大公子”

顾清璃只要和白苏止在一起就像有说不完的话,她一直在那里滔滔不绝的说着,白苏止却只静静的专注的看着她的脸。他没有告诉她,关于烈风洌雪的传说,只要能骑上烈风的女子就是他命里的那个人,马为一对,人是一双。他没有告诉她,他不仅仅把她当做酒友伯乐,因为他知道除了酒友伯乐,他们不能有别的关系存在。他没有告诉她,他好像很喜欢她,他是怕她知道了会疏远会离开。他还没有告诉她,因为那件事他后来才明白,【难道有什么比命还重要?——她。】

待我回到宋府,正赶上晚饭,宋篆也刚好回来,我松了口气,这要是让他知道我疯到现在才回家,不知道气成什么样子。

“今天清璃陪我去庙里上了香,我还求了一签”

“娘,你求的什么”宋秧秧一听好奇了

“姻缘”

“咳咳,你个老婆子求什么姻缘”宋篆父亲怒道

“哎呀,给儿子儿媳求的”

“哦,吓死我了”

“娘,怎么样?”秧秧倒是比我俩还上心

“天作之合”宋母喜上眉梢,眼睛都笑眯了。我看向宋篆,他自顾自的吃饭,毫不理会。他都不在意,我尴尬什么。于是我也镇定自若的夹菜,手有些抖,没夹起来。深吸气,再夹,还是没夹起来,额头冷汗有些下来,这就丢人了啊。宋篆给我夹了一筷子放到碗里“别太紧张,天命难违”

我真想掐死你,什么叫天命难违,和我天作之合你很为难吗?我瞪着他,他瞄了我一眼“吃菜,吃菜,别老看我”我服了,五体投地的服。

用过晚膳回到竹清苑,我在案前练字,爸爸原先就说过,我这样没心没肺,脾气暴躁的女生是不可能静下心来练好字的,所以当别人家的孩子去学毛笔字钢笔字的时候,我在被我爸逼着强身健体,满小区跑圈。如今看来,他老人家说的是对的。在我第无数个“唉”之后,宋篆放下了手里的书。

“过些日子,要出兵赵国,你若是觉着无聊,跟着队伍一起去吧”

“你受刺激了?哪根筋搭错了?”

“怎么?”

“大发慈悲带我出去玩?”

“这是打仗,你以为游山玩水”

“对于我来说,打仗就是小菜一碟啊”吹牛我也是不害臊

“去不去?”

“去,必须去,怎么可能不去,宋大将军”

“像你这不拘小节的女将军平日里就不要练字了,浪费笔墨”

“你家,呃,我,咱们家,家大业大的差这点东西了?”

“写几个字而已,唉声叹气,没完没了,打扰我看书”

宋篆没好意思说,她只要在他身边,他就不能沉下心思去做别的事,而且她写字的样子实在可爱的很,脸上蹭了许多墨迹不说,嘴里还哼哼唧唧不停。

“不说这个了,你陪我练剑吧,去军营里不能给你丢人啊是不”

“你还是发挥你的特长和本领,女扮男装吧”

“为什么?怎么,说我是你夫人你觉得脸面过不去?”气的我把笔摔在桌上,墨汁都溅到了脸上。宋篆看我好气又好笑

“没有,军营里都是男人,多有不便”

“这还差不多,可不能因为我是女人就瞧不起我”

“岂敢啊,顾大将军”

“走吧走吧,陪我练剑”

月圆圆的挂在夜空,夜里的风逐渐变凉,石桌上的茶却冒着热气,宋篆自斟自饮看着树下练剑的人儿,笑意盈盈。

“你能不能别光坐在那儿喝茶,起码过来指指手画画脚啊”

“遵命遵命”手掌轻拍桌面,跃身而去,抓住清璃的手腕,两人共舞着剑。风吹动着掉落泛黄的树叶,打着转儿吹拂两人的衣角,每次转身顾清璃都微红着脸偷偷的看向宋篆,而他却兢兢业业的比划着她手里的剑,目不斜视。这样的记忆,或许就一不小心成为了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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