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来看,从抛尸现场沿小河往上走五百米左右,这里正好有一条土路通往吉马镇乡道上,长约五十米。就在这段土路上,咱们的刑警颜阳一共找到了三处血渍,三处都恰好被植物枝叶遮挡,如果不是这样,可能早被雨水冲刷得了无踪迹。血痕物证提取回来后,技侦科的人作了血清学分析,三处的结果都与卢生明档案中记载的B型阳性相符。不用说,这血渍散布于土路上,乃是凶手扛着卢生明的尸块下河抛尸时不慎遗落下的。除了这几处血痕,在土路与吉马镇乡道的连接地带,还提取到了一枚足印和一段小汽车车辙印,两枚印痕相离较近,都是黏附在陈旧粘土里。”我点开足迹及车辙印系列照,车辙印清晰可辨的部分约有五十厘米长。“除了三处血渍、失真足印、汽车车辙印,岔道口及土路上再没发现其他可疑痕迹。如果当时正下雨或已下过雨,凶手扛着尸袋从土路上走下去,肯定会有或深或浅的足印遗留,即便没有,路面上多半也会有新鲜的泥泞痕。这个,便是我说的佐证。”
“接下来我再把大致的抛尸过程补充一下,大家先来看这枚足印和这段小汽车车辙印,非常遗憾,足印受到雨水浇淋,形态失真较为严重,以咱们目前的技术条件,无法根据足印来推断主体对象的体型及体格。小汽车车辙印倒还有一段较为完整,经远程终端系统比对,与刚上市不久的奔驰G55AMG原装轮胎印痕正好相符,并且车辙印的尾部一段,也就是朝向国道的一方,还残留有轮胎启动时的抓地痕,从痕迹形态上来看,汽车启动时加速很明显。从奔驰G55的车辙印走向判断,车子启动后是向前开出的,往吉马镇方向走。……抛尸地、血渍、残留足迹、车辙印、向前驶出的奔驰车,结合医生刚才说的捆绑、肢解、水洗。这些现场信息、物证信息及行为信息昭示我们,凶手在杀害卢生明后,用水冲洗了尸块,把尸块装进大帆布袋,然后开着卢生明的奔驰G55AMG运送,开到这条土路与吉马镇乡道连接处把车停在路边,下车来扛上尸块,沿着土路下到小河里,继续往下走,抛尸后再回来,启动汽车,朝吉马镇方向开出。这就是大致的抛尸过程,残尸虽然发现于尤龙镇地界,却是从吉马镇这边抛过去的。”
“严笑堂说的这点我倒认同,痕迹与路径相符。邰净,你认为呢?”邵广义说。
“从路径上来说,我也同意这个分析。……但是这个足印,也不能完全肯定就是抛尸者所留,毕竟经雨水浸泡后不易分出新旧。”
“按理来说确实是这样,不能完全肯定,可太凑巧了,就这么一枚足印,还是承重痕迹。”严队说。
“这个倒是,结合足印尺寸、深浅及承痕客体粘土的质地来看,这应该是负重后的足迹。可为什么只留下一枚呢?”
“如果可以,我想他一枚都不愿留下,可能是疏忽的原因。”
“先不说这些,邰净,后面你再仔细分析下。……严笑堂,还有一点,你一直说是凶手抛尸,理由好像不太充分。”邵广义说。
“邵总,理由我待会儿自会说到,这里我只是先插两句嘴,把抛尸过程接在法医的话后边,省得待会儿岔开了再解释麻烦。”
“行,明白,那法医你继续吧。”
“我这边的发言差不多了,刚才说的这些,便是我针对死因和凶器所作的全部分析,死者除了心脏部位的致命伤、机体多部位轻重程度不同的瘀伤外,还有左边面颊上一处较重的打击伤,尸检过程中并未发现其他严重性伤害,颅脑及其他脏器也是健全状态。左颊上的这个打击伤,应该是由拳头造成的徒手伤,击打力度很大,有明显的皮下出血及肌肉组织肿胀现象,但并未造成下颌骨骨折或脱臼。除了这几处伤害,并不清楚机体其他部位有无显性伤害,由于尸块多个部位遭受老鹰蚕食,肌肉组织缺失严重,单凭这副尸骸还真是难以进行精确判断,不过这对于咱们解决主要矛盾并无阻碍。”
“好了,我法医这块的分析至此就先告一段落,尸检过程中提取的生理组织及生物检材,部分已经送往省厅检测,等检测结果出来自见分晓。有部分物证凌晨时交由技侦科分析,也已形成报告交给严笑堂,虽然我也还能发表一些言论,不过恐怕都是局部性看法,有些结论需要从整体角度来看,这方面严笑堂更在行一些。再说我剖析得多了,把该严笑堂说的话都说完了,他脸上岂不是很没面子。”法医说着说着,自个儿就笑了起来,他这是像平时一样在开严队玩笑,“所以接下来的时间,我就只管坐到一旁,静听严笑堂来发表上一番高论吧。”法医合上文件夹,站起身来坐到一旁。
我又坐到电脑前,给严队充当演示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