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人家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本来好好的冷战,就因为一个小小的乐谱打乱了。“那个,借我一下乐谱抄抄”“说得这么直白真的好么”“不然呢,拐弯抹角你也听不懂”“你...我语文可比你好”“情商呢”咳咳,这种事情是狗肉上不了席面,怎么能这么直白的说出来,也正是因为这句话,让我对他的了解发生了逆天似的改观。原来他真的是个逗逼!
我性格比较豪爽(前提,只对跟我关系还算不错的人来说),对待其他人就显得比较内向而又腼腆了。上课我小学一向是乖乖女,可是中学时代不知我是着了什么魔,上课睡觉,上课吃东西,上课说话...曾经的认知中那些不好学生的代名词,都在我身上有所体现。这也得都归功于李牧飞扬。
我们两个从音乐课开始,变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上课打打杀杀,下课又卿卿我我(p.s是正常关系的卿卿我我)。在别人眼里看我们简直腻歪的不行不行的。有一次他买了一瓶“尖叫”,我也是口渴至极了,拿起来就喝了,他上课回来,看到我正在津津有味的品尝着他的“小尖叫”顿时感觉无数只乌鸦从头上乌压压的飞过去。他拿起他的挚爱,对我说“你干嘛,抢走他的初吻”倘若我还没有喝完,现在一定会出现喷泉的洗礼,把他的思想好好的从浅到深的洗礼一遍“不就一瓶尖叫么,下课再买不就好了,反正我知道,我最好的同桌一定没有那么小气的”“说的好像你买一样,哼”说着,嘴挨上了我刚刚喝过的地方,我一脸震惊的看着他,嘴巴张的浑圆,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刚刚生吞了鸡蛋一样,他看着我的样子,可爱又可笑“干嘛,这是我的水,我喝又错?”“没有没有,咳咳,多正常啊,对吧”邓箐和李文煜在后面悄悄地说“他俩间接亲吻了”“嗯嗯,表赞同”我在前面,本来就已经羞得快要钻地了,现在他们一说我更觉得自己愧不可当,这可是我的初吻,这么草率不好吧...就这样,一节简简单单的课带给我了一种无限的压力感,真希望一切都没有发生过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