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到大,从北方的幼儿园到南国的大学,秋秋一直都有在纠结一件事情,这件事情就是每一次新班级的见面介绍会。秋秋是这样的一个女孩,她没有那么突出,没有那么容易让人一眼能记住,至少她自己是这么认为的。但是如果她稍微用点心,搞点什么与众不同,大家就会记住这个不太寻常的姑娘。对于秋秋而言,不寻常等于优秀。这就好比,她喜欢别人夸她气质独特夸她聪明,因为在她的世界里,“漂亮”这种词眼很俗,但是气质独特就好比是你的标签,让别人不得不记住你,这种“记住”还带着那么一点崇拜的味道。于是,从小到大,秋秋的自我介绍总是不同寻常,她敢在一票陌生人面前唱歌,敢第一次见面说别人不敢说的脏字,敢不加修饰的在自我介绍的时候驳全班同学的面子。是的,秋秋做到了让人记住,但这种记住并不总那么美好,可是秋秋自己不知道。
没错,秋秋就是想独特,她也觉得自己挺特别的,尽管一路上学下来已经发现自己在传统的物理学面前没有任何的智商优势,已经发现比自己聪明优秀的人一大堆。可她就是这么自命不凡,她觉得很少有女孩子像她这样,她觉得自己是一个可爱的矛盾综合体。得益于小的时候母亲的“威逼利诱”,她弹得一手好钢琴;又在父亲的强烈影响下,无法自拔的爱上了各种各样的体育运动。她觉得自己动静皆宜,美好极了。她能在迎新晚会和运动会上同时收获别人期待赞许的目光,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有多享受这一切。
因为喜欢与众不同,秋秋容不得别人和她一样,高考结束后,她就是义无反顾的选择了南方的一所知名学府而不是像她的各路同学一样选择去北京上海。再后来,申请美国研究生时,她把加州的学校通通枪毙了,只因为那里同学太多。后来,秋秋愈发的奇怪了,她不喜欢舍友学着她买衣服,她不喜欢别人和自己吃一样的东西,也不喜欢和别人选择一样的化妆品。反正,她就是尽自己所能的用生命来撰写自己理解的与众不同。
对于秋秋的介绍到这里就够了,她自己还想写很多,但是没什么必要,因为那些和她要将的故事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