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阵叽叽喳喳地鸟鸣吵醒了寂静的山林,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透过树梢照射在芳草地上,微风吹来阵阵花香和野草香味。山青水秀,绿树蓝天,一切景物都在春天的气息中显得那么怡人,连空气都格外沁人心脾。
一只花大姐不知从什么地方嗡嗡飞过来,正好落在树下熟睡的张群脸上。那虫子一点也不安分,在他脸上爬来爬去,弄得他痒乎乎的。
张群下意识地伸手去摸脸,那虫子吓得飞走了,他也慢慢睁开了眼。
树?阳光!他猛地坐起了来,头还在隐隐作痛。
我怎么在这个地方?醒来后他的第一个反应就是这个问题。
摸了摸头说道:“活着?”
然后又像想起来什么,喃喃自语说:“死了?”
最后还是发懵,只得说一句“这是个问题。”
这确实是个问题,他模模糊糊想起昨晚被黑白无常推入河中,照情形应该淹死了,不会出现在这个地方。即使不淹死那也去了阎王殿,怎会好端端的在这里。
是不是酒喝多了,自己记错了?后来他有了一个较为合理的推测:黑白无常这两个死鬼昨晚肯定喝多了,记不得回冥府的路,误打误撞就把他带到这来了。
想到这,他爬将起来去掸身上的草叶和泥土。不对,身上的衣服也变了,昨晚是一身西服,现在变成了一件长衫。而且睡觉的地上还丢了一顶帽子,就像古装戏中男子戴的那种帽子。这两个死鬼干嘛要把自己衣服换了,还给戴了顶帽子?不过这帽子挺别致,正好适合自己,就收下吧!
“二位哥哥,你们在哪里?”张群大声喊着,四处张望,根本就没有人答应。过了一会儿,他终于认识到自己错了,黑白无常不可能在这儿,因为现在红日正在天上,这两个死鬼胆子再大,也不敢在太阳底下出现。
他确定了,自己这条小命还活着,多亏了昨晚那顿酒肉,把两个死鬼灌醉了,虽然破了费,可毕竟捡回来一条命。那黑白无常如何回冥府交差呢?算了,那也不是自己考虑的事情,能从鬼门关回来已实属不易,还想那些作甚,况且这两个死鬼一辈子也不想再见到了。
正在暗自庆幸,忽然觉得腹中翻江倒海,有一种想呕吐的感觉,连忙跑到一棵大树下哇哇吐了起来,昨晚吃的东西估计有大半被吐了出来。
总算吐完了,这才觉得舒服一点,不禁嗔怪起昨晚烤羊肉串的小二哥来,定是那羊肉串过期变质了,这该刀杀的小二竟然昧心,欺蒙顾客。又后悔自己吃羊肉时应该吃几瓣生大蒜,因为大蒜可以消毒,酒桌上常说“吃肉不吃蒜,营养减一半。”现在终于明白此话的意思了,自己不是减了一半,几乎全减光了。
先找个地方洗洗脸,再去街市上吃早点,完了抓紧回家,不然晚了,娘们又要生气了。
他沿着一条弯曲的山间小路往下走,眼见着四周景物有点不对劲,本县好像没有这么一座山,第一次到这陌生的地方。不过想来离县城不会多远,昨晚虽然走了许久,但不会超过几十公里,一会儿遇到人问一下便知,实在不行找个电话亭打110,向警察求助。
走了许久,终于看到山脚下有一汪潭水,清澈见底。他紧走几步来到潭边,那透明的潭水感觉一丝杂质都没有,有些不知名的小鱼正在其间游动,看见人来立即四散逃开了。
他蹲下身子就要洗脸,忽见水面中自己的倒影,那张脸好像变了,不是说变成了帅哥,脸还是自己的脸,只是变年轻了,原先那个骨瘦如柴,弱不禁风,像个烟鬼似的张群变成一个相貌堂堂的小伙子,也就二十岁样子。
这是自己吗?他拍了拍脸颊,没错,肯定是他。奇哉怪哉!一夜之间年轻了二十岁,这要是回家,老婆肯定接受不了,而且说不定会产生危机感。
年轻有何不好,别人想要还没那福气。他欣赏完自己的倒影,用手捧起潭中之水往脸上胡乱抹了几把,然后回到小路上哼着小调继续向着山外走,心情仿佛也年轻了二十岁。
这地方景色秀丽,植被茂盛,参天的古木比比皆是,还有些植物他连见都没见过。没有任何人为破坏的迹象,只有这条山间小路像是山民踩出来的,算是证明有人活动。保存这么完好的原生态景致还是第一次见过,看来政府还没有进行大规模开发,一旦建成旅游区,估计游客马上会蜂拥而至。如果在这山脚下开发房地产,那价格嘛自然是翻着跟头往上涨。
不过这地方太偏僻了,交通也很差,都已经出山了,仍然见不得一个村落或者小镇,连个人影也不曾见。没办法还得继续走,总不能困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地儿,眼见太阳已经到了头顶,接近吃午饭的时间了,远处依稀出现了城镇的轮廓,不过似乎没有什么高层建筑,不是繁华的都市。
天无绝人之路,只要有人就行.他加快了速度,渐渐到了跟前,定睛一看不禁倒吸一口凉气。
这确实是一处城镇,只是这城镇中没有一处现代建筑,清一色的古代院落。有的地方还有土建的房子,屋顶居然是草盖着,应该是穷人住的;富人住的房子一律青砖碧瓦,几进的宅院,有的门口摆放一对石狮子,气势威严,派度不凡。
这是哪跟哪啊?他满腹疑虑。转过一条小巷,远远地看见一户大户人家门口站着两个人,正倚着门前的石狮子说话。
是两个十五六岁的女孩,确切的说是两个古代女子,因为都穿着长袍大袖,其中年龄稍大的女子一袭粉色长裙,头上挽着高发髻,那发髻上插了一根明晃晃的簪子,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年龄较小的看来是个丫鬟,因为穿的是素裙,头上只挽了一个简单的发髻,且没有饰物。
真是活见鬼,怎么看到古时的人了,莫不是时光真的倒流到了古代?不管怎样,此刻总算见到活人了,先去问一下这是什么地方再作计较。
张群快步走到那两个女子面前,两人见有陌生人过来,立即停止了说笑。
“小同志,我想打听点事?”他微笑着示意说。
小同志?她们用异样的目光看着张群。
“是这样,我是外地来的,迷路了,不知不觉就到了这里。敢问一下,此间是什么地方?”
两人扫视了一下他,那个丫鬟模样的开口说道:“公子原来迷路了,这里是长安县城,以前没来过吗?”
长安县城?张群惊得张口结舌,从沛县到长安一千公里的路程,怎么一夜之间像大变活人似得就到了这里。真是到了古代!不行,还得再问问。
“那……那……那我再问一句,现在是什么朝代啊?”
话刚说完,他立刻觉得这样问有点不妥。
两个小丫头相视一笑,又白了他一眼,头也不回往大门里走了。那种神情分明是在说:“神经病!搞得像外星来客似的,装什么B!不就想套姑奶奶近乎吗。”
他也觉得自讨没趣,哪有如此问话的,可是眼下必须得搞清楚这个问题,于是又顺着路往前走,看见一位老者正拄着根拐杖在树下休息,连忙过去问讯。
“老丈,一个人出来散步呢?”
老人看了他一眼,只是点了点头,并没有想和他说话的意思。
“今天天气真是好啊!”还是有一句没一句地找话,老人仍然没搭理他。
“老人家你气色很好……”
“公子有何贵干?”这次老人不耐烦了,没等他把话说完,直接开口了。
“老人家,我……”
该怎么说呢?他正踌躇不定。
“公子有什么话,不妨直说吧!别绕弯子了。”老人看出他心里有话说。
“老丈,我想问一下,咱这个朝代的前一个朝代叫什么名字?”情急之下也只好这么问了,最起码别人不会把他当白痴。
“哦!我道公子为何犯愁,却为此事啊!吾朝是明朝,那么上一朝自然乃是元朝了,公子是读书人,怎么连这个都忘记了?”
明朝!这两个字简直是晴空霹雳,四周的建筑此刻快速地旋转起来,模糊起来。他快晕了,站在那里直发愣。
“公子!公子!”老人看他如此反应,连忙叫他。
“多谢老丈!”他终于返过神来。
“公子!老朽说话有失礼貌,请不要见怪,适才并无讥讽之意,还望公子切莫往心里去。”
“没事,没事,晚生就此谢过!”说完头也不回走了,老人看着他的背影,连连叹气摇头。
张群走到一处僻静地方,一屁股坐到地上。眼前发生的事搞得他已经抓狂了,精神接近崩溃的边缘。冷静,此刻最需要的是冷静,把经过的事情好好缕一缕,看看能找出什么眉目。
黑白无常,烤羊肉串,卖唱老头,还有那座桥,现在是明朝。他像过电影一样仔细回忆着昨晚发生的一切,特别是遇到卖唱老头那一段,这中间的蹊跷最多,现在想来老人的一句话颇让人寻味,说他与凡尘因缘未断,还要找读书人之魂方可得解脱。
此刻,他大抵想明白了,那位卖唱老头定是世外高人,有意要点拨于他。这一切都是他安排好的,包括回到这五百年前的明朝。
可为什么非要找他呢?其他人不行吗?这些也许永远都是迷,现在他想知道自己还是不是曾经的自己。模样虽然年轻了,但是可以肯定还是他本人,那思想呢?思想也没变,昨晚的事情他还能全然记得,说明脑子还没坏,也是自己的。
最后他得出了正确结论:我还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