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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我认识你

“我认识你。”女子看着宋知行,开口说道。声音不算柔弱,但很好听。

宋知行从小就住在这八宝街,周围的街坊可都是看着他长大的,若说有什么熟人,还真不稀罕。只是他绞尽了脑汁,也没想起来眼前这位是谁。许是谁家的小媳妇,平日里不方便出门,所以自己记不太清吧。

宋知行微微一笑以示回应,然后倒了杯茶水推给眼前的女子。老雪收拾好了院子,刚走进屋内,就听见这么一句,抬眼观瞧一番,见二人都没什么异样,便搬了张椅子,挨着宋知行坐下。

“诶,你说,刚刚那位到底是人是鬼?你对付他不用拳头。洒一盆狗血干嘛?别说,好像还真挺有用,我看那链子上面腾腾的黑气,怪吓人的。”宋知行嘴上问个不停,老雪皆是沉默以对。见他不搭话,宋知行自觉无趣,也就闭上了嘴。

他这边一静下来,老雪立马开了口。不过不是回答问题,而是冲着这位女子问了一句:“姑娘,时辰就要到了,你不回家,抱着孩子来道观门口做什么?”

“时辰?什么时辰?”宋知行好奇地插嘴,被老雪一记白眼噎了回去。

女子摇摇头,“我已经没有去处了。”

不等二人继续追问,她喝了口茶,再次开口,将自己的身世来由娓娓道来。

她自称名叫郑昆娥,家在城东汲泮街。汲泮街近水,离着丰裕县不远,蟹美鱼肥,百姓们多靠打渔为生。每天忙完,收网归家,留几条肉多的,给孩子们打打牙祭,其他的养在水里,等着第二天挑到集市上卖了,换几餐饱饭。虽不算富足,倒也称得上安逸。汲泮街与秀水街相邻,居民来往走动频繁,加上民风淳朴,隐隐有些小村落自给自足的模样。谁家有了婚丧嫁娶、红白之事,各家各户一定登门拜访,或是道喜,或是帮忙。

郑家以前也打渔。

郑昆娥不算真正意义上的锦都人。她老家在葫芦城,据说是南方一座小的不能再小的县城,因为过去总有人种葫芦,便得了这么个名字。郑家从郑昆娥的父亲那一辈起,就举家迁来了锦都,所以对于老家的详细方位,她也不甚清楚。

锦都作为南衍王朝的政治中心,户籍制度可谓非常严苛,随便就想混进来住,肯定是行不通的。当年郑昆娥的大伯郑启山,带着自己还年幼的弟弟——也就是郑昆娥的父亲郑绍远,在城郊徘徊了数日,凭着脑子机灵,很快就学会了当地的口音,还学得有模有样。

两个孩子就这么游荡在锦都城边,白天蹲在淐河旁,看着来往的渔家撒网打渔。等到众人满载而归,纷纷散去之后,便偷偷下水摸几条鱼,或是跑得远些找野菜吃。郑启山当时已经十一二岁了,郑绍远还小,也就六七岁,正是淘气玩闹长身体的年纪。然而经常性的食不果腹,让他看着比实际年龄还小,虽不至于皮包着骨头,也是面有菜色。

赶上运气好的时候,哥哥能摸到条大鱼,寻些枯枝碎叶,堆成个小包,把鱼架在上面烤着吃。点子背的时候,采个野菜都要被蚊蝇叮上一圈的包。

两人来的时候是初春,天还有点凉,尤其锦都在北方,昼夜温差还挺大。郑启山心疼弟弟,远道奔波,本就没带几件衣服,还都不厚,临出门时候卷了个布包就带过来了。一到晚上,就全拿出来给弟弟围着盖着,生怕着了凉不好治,而自己连脚踝都露在外面,免不了要被蚊子使劲“亲热”一番。

要说火石,还是离家的时候,郑启山偷偷揣在袖子里的,时不时拿手捏一捏,总觉着攥在手里就有力气。您说这小孩子初次离家,就能预感到未来的艰辛,还知道带着打火石?其实不然,只是郑家当时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除了几件旧得不能再旧的衣服,其他的还真是什么都不剩了。凡是能拿走的,大到衣柜长案,小到豁了口的瓷盘子,全都被卷了个空,连个蜘蛛网都不给剩,搬东西的时候全都扯烂了。伙房门后倒是还剩了口大缸,又笨又重,还泛着股腌菜的腐臭气味。可最后就连这搬不走的大缸也被砸烂了一半,几片烂菜叶子探出了头,白绿的汁液洒了一地,流成个腐朽的地图。

前文说了,葫芦城不大,可以说是鸡犬之声相闻,这都是乡里乡亲的,得有多大的仇恨,才能把事做的这么绝?杀父之仇?夺妻之恨?

其实还真不是。

早些年,郑家都是本本分分的农民。当家的郑良,是个结实的汉子,起早贪黑种地,笑得也憨厚。因为他为人老实勤快,老天爷也给面子,每年数他家的收成最好,卖得最快。一早就盖了屋子,又娶了温良贤惠的媳妇李氏。李氏是读过书的女子,这在那个地方可不多见。进了家门以后,也是尽心操持家务,闲了便教丈夫吟诗答对。郑良总也学不会,每次都挠着头,瞅着媳妇嘿嘿笑着,最后把媳妇拦腰一抱,就算完了。

夫妻二人算是生活和睦,举案齐眉。后来李氏又接连给郑家添了两个孩子,虎头虎脑的,名字起的也好听,原以为,这辈子就会这么平平淡淡地过去。

有一回郑良挑着新鲜的菜去临近的宣城赶集,到了黄昏也没回来。李氏出门,见同去的乡亲早都回了家。拦着一问,说确实是一同去的,但是郑良说要往人多的地方走走,就分开了,一整天也没再见过。临走前也四处寻了,连个人影都没,大家惦记着家里,就都先回来了。

有人规劝,说郑大哥应该是卖得顺,心情好,找了酒楼喝酒去了。也有人说,许是看见了布庄,给嫂子和孩子裁衣服去了。我郑哥您还不放心吗?过一会就回来了。

李氏听了邻居们的话,也没多心,毕竟这么多年了,丈夫从没让自己担心过,转身回去做饭了。

没成想到了第三天,郑良才带着一身酒气,跌跌撞撞地回来。有人拦住他,问他去哪了,嫂子正担心着。谁知道他张嘴就骂,嘴里不干不净地,还想伸手推人。有相熟的,心里话说他喝多了,我不跟他计较。有气性大的,直接就打起来了。有劝架的有骂人的,乱作一团,不可开交。

郑良回了家,伸手就管李氏要钱。其实李氏并不是算计的人,平常郑良手头从没紧张过,二人赚了钱,也鼓励郑良适当放松放松,听个小曲喝壶茶。郑良好不容易回来了,却连衣服都不脱,一脸凶恶地堵着自己要钱。李氏吓得面色苍白,体似筛糠,赶忙给他拿了钱,又喊他坐下,自己去给他热菜。结果郑良拿了钱拔腿就往外走,李氏喊他加件衣服,他没应声,手使劲往后一挥,正好挥倒了追上来的李氏,然后头也没回地走了,一步三摇。

李氏后来才知道,郑良卖菜的时候,被几个小混混遇见了。几人一来是看他憨厚老实,想耍弄一番,二来其实也想交个朋友。但小混混之间所谓的朋友兄弟,能有什么好?

郑良跟着他们学会了耍钱。

开始就是小赌怡情,玩玩闹闹也就过去了。后来陷得深了,再就出不去了。

眼看着曾经老实巴交的庄稼汉子,一天天变得浑浑噩噩,整日打牌酗酒,调戏良家。甚至还带坏了几个本就好吃懒做的年轻人。除了杀人越货,其他的恶事基本都做尽了。

可以说,他一个人搅和了整个葫芦城,搅得大家不得安宁。

所以说,也不能怪葫芦城穷山恶水,刁民太多。只怪郑良胡作非为,和乡亲们积怨太深,才有了今天这么一出。

郑启山的母亲李氏,从头至尾没有一丝一毫的挣扎反抗,坐在床头,任凭曾经相熟的邻居把自己家翻了个底朝天。哪怕有人为了翻床铺,把她推搡到一边,她都没开口,就静静地、呆呆地看着。倒不是突如其来的变故把她吓傻了,她心里早就有数,这一天早晚都会来。她只是默默把这些人疯狂的嘴脸都记住,记到来世。

屋里的东西能搬的都搬走了,还是不断有人走进来。后来的人翻不到值钱的物件,就把气撒在李氏身上,左右开弓扇了好几个巴掌。李氏的头发散了一半,发簪也被人拔走了,头发挡在眼前也不拿手拨开,乱得像个失去理智的疯子。

郑启山和郑绍远躲在角落里瑟瑟发抖,有两三个男人看见有孩子,奸笑着过来用力捏他们的脸。郑启山死命把弟弟护在身后,自己脸上身上也挨了好几下,当时就青紫了。

有个小流氓,本来想混在人群里看热闹,寻思趁机捞点什么。进屋转了一圈,发现什么也不剩了,就趁着周围人不注意,一下上前撕开了李氏的衣领。

一片雪白。

郑启山嗷地一声,尖叫着扑了上来,用牙咬住了小流氓想进一步的手。流氓吃痛,想甩又甩不掉,反手给了他一巴掌,他却死活也不肯松口。郑绍远也跑过来,拽着母亲的两片衣服,拼命想拼到一起。可是家里好的衣服早就被父亲拿出去当光了,母亲穿的本就单薄破烂,越扯越凑不到一起。郑绍远急得哇哇大哭,简直隔着几里远都能听见。

有几位心软了,也许是怕遭报应,扯扯流氓的衣袖叫他算了。流氓也是怕了,没想到小孩子看着不大,竟然有这么大力气,差点给自己扯下一块肉来。郑启山也咬累了,嘴巴一酸,稍微松了口。流氓讪讪地缩回手,瞪了李氏一眼,不甘心地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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