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看完葡萄牙人克路士撰的《中国志》(何高济译,中华书局版),其中有些记述明朝嘉靖时广州物质生活的内容非常有意思,与大家分享一下。
在正文前的《致读者》中,克路士表示,“读者不要指望我夸夸其谈,用词讲究,而要满足于我的朴实无华的真实叙述。”他对明朝后期中国的总体印象,通过这段文字表露无疑:“尽管遥远的事物听起来比实际的要大,现在却刚好相反,因为中国比听起来的要大得多……这由我本人和其他人在眼见中国事物后所证实。这必须要眼见而不能靠听闻,因为耳闻不如目睹。这种情况有似舍巴女皇之对待所罗门。当她听说他的智慧之名时,她想亲自去证实一下,便从她的国家赴耶路撒冷。在听到所罗门谈许多事物,眼见他的宫室和政府后,她说:“赞美那爱抚以色列和立你为它之王的上帝,我所看见的远比他们向我谈到的你伟大。”读者对于我在这里谈的中国事物,应有同样的感觉(那比我所说的要大得多),那么他可以更有兴味地阅读本书。
在第十二章,克路士对明朝中国的富饶极之赞扬。
“那土地的出产极富庶,食物及维持生活的各种必需品都极其充足,原因在于中国的主要粮食是大米,在全国产量极丰,有很多一年两收或三收的大稻田。也有大量的上好麦子,他们用来作面包,那是从葡萄牙人学来的,从前他们食用的是用同一麦子做成的饼。”
由于欧洲农业生产比中国粗放许多,单位面积产量低,因技术问题一般农田有1/3要休耕,1/3春播,1/3秋播,而中国一般不但不需休耕,且早已一年几种几收,这一明显区别使克路士印象深刻不奇怪。而令我意外的是,中国人居然早在明朝时就已经会制作面包了,老百姓此时接受外来事物的能力、学习外国新东西之快令人赞叹。
克路士还记载道:“(广州)有很多法国豆(扁豆)和其他豆类,有大量牛肉和类似牛肉的水牛肉,有很多鸡、鹅和数不清的鸭。无数的猪,猪肉是他们最爱吃的,他们把猪肉制成非常奇特的腌肉,当葡人到印度去进行贸易时,就把无数的腌肉运去那里。中国人重视猪肉到把它给病人吃的程度。他们也吃蛙,蛙是养在大门口的大水盆中出卖,售卖的人要负责剥开。
所有的肉都是按活的重量出售,例外的是牛肉、水牛肉和猪肉,那一般是按磅售卖,除非整买,那就按整的称。为了增加份量,他们先给牲口吃喝。他们也灌水给鸡增加重量,鸡食则掺砂粒及别的东西。鸡、鹅、鸭和蛙的磅,都是一个价;猪肉、牛肉和水牛肉要便宜些,也都是一个价。
鱼非常之多,有好多品种,都很好,市场上从不缺鱼。有很多螃蟹和牡蛎及别的甲壳类,都很好,这些在市场上有的是。
菜园里有很多蔬菜,如大头菜、萝卜、白菜,及各种有气味的菜、蒜、葱等,极其丰富。也有很多水果,如桃、西洋李及我们没有的一种李子,核长而宽,他们用来制成果脯。有很多坚果而且很好,还有很多栗,既有种的也有野的,又大又好,野的比我们的要好,因为他们把壳都去掉,我们的却没有。它种得比我们最好的还要好,但很少,种在树林里,不知道他们怎么栽培它们。”
克路士后面还提到“有很多很好的橙”、无花果、苹果、荔枝等,读到这些文字,更得打个惊叹号!
灌水给鸡增重量、掺砂粒在鸡食中这些奸商做法,我们今天也并不陌生。而令人惊叹的是,在明朝嘉靖年间,广州蔬菜水果如此丰富,特别是牛肉、猪肉、鱼、鸡、鹅、鸭等肉鱼禽类供应如此充足,证明当时老百姓的生活水平之高,不但欧人惊羡,也是后来中国历史上某些时期无法相比的。
明嘉靖时的广州餐饮业,发达、清洁,给克路士留下深刻印象,他在书中写道:“虽然有专门开设饭馆的街道,但城内仍是几乎所有街巷都有饭馆。这些饭馆里有大量烹调的肉食。有很多烧煮的鹅鸡鸭及大量做好的肉和鱼。我看见一家馆子门口挂着一整只烧猪,任人选择哪一部分,因为整只都清洁地做好。
广州沿城墙外还有一条饭馆街,那里出卖切成块的狗肉,烧的煮的和生的都有。
这个地方有一件了不起的事,那就是沿街叫卖肉、鱼、蔬菜、水果及各种必需之物,因此各自必需物品都经过他们的家门口,不必上市场去了。”
“有专门开设饭馆的街道”,又一次证明美食街并不是什么新近事物。见多识广的克路士将沿街叫卖各色生活必需品称为“了不起的事”,更让我们可以清楚地认识到,在明嘉靖年间,广州的饮食服务业比之葡萄牙更发达便民。
克路士还在中国人家里喝到了茶——“如果有人或有几个人造访某个体面人家,那习惯的作法是向客人献上一种他们称为茶的热水,装在瓷杯里,放在一个精致的盘上(有多少人便有多少杯),那是带红色的,药味很重,他们常饮用,是用一种略带苦味的草调制而成。他们通常用它来招待所有受尊敬的人,不管是不是熟人,他们也好多次请我喝它。”从描述看,克路士喝的应是红茶。当时一般欧洲人还不知道茶叶为何物,所以他特地进行了介绍。
克路士注意到,“中国人是大食客而且使用很多盘肴,他们同桌吃鱼和肉,贱民有时把鱼、肉煮在一起。”贱民也能吃到鱼和肉,这当然体现了当时广州人民生活水平之高。而克路士对鱼和肉同吃如此敏感,我以为是由于西方传统上认为一餐不宜同时吃几种不同肉类的缘故。这观念在现代依然如此。去年10月美国《国际先驱论坛报》登的一篇题为《中国人吃西餐很有“创意”》的文章中,作者曾经惊讶于两个北京年轻人在吃西餐时几种肉食都要的中国作风——“我在中国生活了两年,完全知道中国人会从许多盘子夹菜,一顿饭综合多种口味。但我从没想到,面对西餐他们也会采取同样办法。北京人怎么知道巧克力是甜点?怎么知道我们一种碳水化合物配一种蛋白质,而不是两种碳水化合物配三种蛋白质?”
在广州,克路士神父还曾被他的同胞邀去一起参加一个中国富商举办的宴会。
“办宴会的房子是有楼的而且很华丽,有很多漂亮的窗子和窗叶,于是(赴宴者)都十分高兴。桌子摆在屋内三处地方,每个应邀的客人都有一张桌子和一把漂亮的涂金或涂银的椅子,每张桌前有一张垂到地上的缎子。桌上没有桌布,也没有餐巾,因为桌子很好,他们吃得也干净,以致无需这些东西。
水果摆在每张桌子的边沿,排列齐当,那是些炒过的去皮栗子、敲碎和剥好的核桃、清洁和切成片的甘蔗,以及我在前面提到的叫做荔枝的水果,大小都有,但它是干脯。所有水果都堆成像塔那样的整齐小堆,插上干净的小棍,因此桌上四周都用这些小塔装饰美观。
继果品后,各种菜肴都盛在精美的瓷盘内,烹调精细,剁切整洁,样样都摆得整整齐齐,而尽管一套盘碟是放在另套上,却都放得适当,以致上席桌的人无需移动其中任何一套就可以吃他愿吃的。同时有两根精巧的、涂金的棍子,夹在手指间作取食之用,他们像使夹子那样使用它,不用手指接触桌上的食物。确实哪怕他们吃碗饭,他们也用这根棍子,不会把饭粒掉下来。”
在没看这本书前,用牙签之类东西插切好的水果吃,我还以为是西人传来的方法呢,这段文字说明情况正相反。而在当时一般西人眼里,用筷子也就是克路士所说的“两根精巧的、涂金的棍子”吃饭,还是奇事一桩,自然要详述用法。
看来,参加这个中国宴会让克路士非常尽兴,所以他不吝笔墨。而这位葡萄牙神父在字里行间流露出的,正如收录《中国志》的英国编者所认为的,是“对中国生活和工作的很多方面表现出无限的崇拜”。
在我看来,克路士赴富商宴会的经历,对于考量明代后期中国人民的普遍生活水平并无太大价值。在这方面,更重要的是他目睹的市场极之繁荣丰富的情况(见我上次发的(1)里内容)。在嘉靖统治期间,西方人目睹的广州物质生活水平如此之高,特别是生熟荤食供应如此充沛,这一事实比之某些人津津乐道的“盛清”如何,比之民国如何,甚至比之共和国以来的一些历史时期如何,我以为史家和读者应当深思。对所谓嘉靖是“家家皆净”的“盘剥”皇帝的说法是否该照单全收,自然更无须多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