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酒之徒?”
特丽菲丝有些诧异,她还是头一次听人家说大猩猩是好酒之徒。心里不解,求教道:“亲爱的中国朋友,为什么说大猩猩是好酒之徒呢?我很难理解你的说法。”
“这个嘛,我也不好解释,我凭的是感觉!我感觉它是好酒之徒,仅此而已。”
莫惜哥要让大猩猩喝酒,只是心血来潮,想和这善解人意的“朋友”举一举杯。至于这一句“好酒之徒”,也只是顺口而出,哪有什么深意!
“对了公主,大猩猩不会喝酒的吗?”
“我想,不会吧?”特丽菲丝摇了摇头,“我没有见过、也没有听说过大猩猩会喝酒。”
“噢。会喝酒最好,如果不会,可以学!看它刚才吃苹果和香蕉的吃相,对美酒,应该不会拒绝吧?”
“亲爱的中国朋友,我发觉你很有趣!”
特丽菲丝眨着碧绿的眼睛,娇羞地一笑,“你知道吗,西方人是追求幽默的人种。在我见过的少年男子中,你是很幽默的一位。在东方人中,你是最幽默的一位!你如果生活在西方、或者里斯本,我想,一定会有很多女孩子表示要追求你!”
“呵呵,是嘛?”莫惜哥得葡国公主赞赏,心里十分快慰,淡然笑道,“这个好说!如果有缘的话,我会带着我的母亲和朋友,一起坐船去你的国家玩耍!”
“亲爱的中国朋友,你确定你的话是真实的吗?”
特丽菲丝精神一振,欣喜道,“如果你想去葡萄牙游玩,我可以为你提供船只、保证你在海上的安全!在葡萄牙,我会让我的哥哥热情地款待你,让你喝到最好的葡萄酒,住最漂亮的房子,拥有很大的权力、很多的仆人!如果你觉得葡萄牙是一个美好的国家,我想,你完全可以永久的生活在那里!”
特丽菲丝盛意拳拳。话中提到自己的哥哥,也就是葡萄牙现任国王、阿维什王朝君主、“虔诚者”若昂三世。让国王哥哥接待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中国人莫惜哥,这副诚意,真可谓热情如火了!
莫惜哥客气地笑了笑,知道特丽菲丝对自己很有好感,对她的一番好意也十分感激。
刚才说到去葡萄牙玩耍,那只是随口说说,真要举家移民葡萄牙,这种事直接不考虑。——自己在中国有吃有喝、并没有受苦受难,好端端地跑到异国他乡干鸟啊?不说风土人情,单是那完全听不懂的葡语,想想就蛋疼!
“公主殿下,你说的这事儿,我记下了!我在中国还有大事要办,等我办完了事儿,如果有空,我就准备去葡萄牙做客!”
莫惜哥看她满脸的期待,不想明言拒绝,便随口敷衍一下。
“好的!亲爱的中国朋友,等一下让我们好好谈论这件事情!”特丽菲丝以为莫惜哥有意赴葡,见士兵搬出了酒桶,便暂时打住话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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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见四位葡国士兵,从船舱中分别搬出了四个椭圆形的橡木桶。四个橡木桶大小如一,约有一尺半高,看上去有些沉重。显然,桶内装满了酒。
四个酒桶在甲板上一字排开,士兵相继打开酒桶的盖子。随着微拂的海风,一阵阵不同味道的酒香扑面而来。
“啊,这么浓的酒味儿!”
莫惜哥深嗅了一下,瞧了瞧第一桶酒。只见桶内的酒液为琥珀色,酒色晶莹光灿、可谓庄重而不失娇艳。
“怎么有股葡萄味儿?葡萄酒不是红色的么?”莫惜哥有些奇怪,向特丽菲丝道,“公主殿下,这桶里装的是什么酒啊?”
“亲爱的中国朋友,这是葡萄白兰地,是葡萄酒的灵魂!这桶白兰地,是在法国干邑镇酿造的,是全世界最好的白兰地酒!”
“法国?白兰地?”
对于这两个陌生的概念,莫惜哥有些茫然。——酒的名字叫白兰地。法国,应该也是一个很遥远的国家吧?
特丽菲丝说的不错,放眼全球,确实要数法国干邑镇酿造的葡萄白兰地为最好!
白兰地是鼎鼎有名的烈酒,也是一种蒸馏酒。以水果为原料,经过发酵、蒸馏、贮藏后酿造而成。以葡萄为原料的蒸馏酒,就叫葡萄白兰地。
在当时,所谓的白兰地绝大多数就是指葡萄白兰地。至于苹果白兰地、樱桃白兰地等等,酿造的很少,口感似乎也不如葡萄白兰地。
莫惜哥又观察第二桶酒。这桶酒的酒色棕黄带红,清澈透明,气味焦香,似乎还伴有淡淡的烟熏味。
“公主殿下,这一桶又是什么酒?”
“亲爱的中国朋友,这是纯麦芽威士忌酒!这桶威士忌,产自苏格兰北部高地,陈酿了十五年,是全世界最好的威士忌酒!”
“噢!好,好。”莫惜哥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对于苏格兰和威士忌,同样感到陌生。
再看第三桶酒,酒色鲜红如血,散发着浓郁的酸味儿,莫惜哥欣然道:“这是葡萄酒咯!”
“是的!——中国也有葡萄酒吗?”特丽菲丝有些奇怪,还以为只有西方才有葡萄酒。
“中国的葡萄酒,多了去了!在很久很久以前,比那位武松的年代还要久,中国就有葡萄酒了。”
早在汉朝,张骞出使西域的时候,就把西域的葡萄和葡萄酒的酿造技术传入了中原。到了唐朝,葡萄酒的酿造从宫廷走向了民间。到了元代时,老百姓喝葡萄酒,就跟喝茶一样随便了。
莫惜哥虽然不爱喝葡萄酒,但也知道一点葡萄酒的历史。当下便简略地介绍了一下葡萄酒在中国的情况。
“亲爱的中国朋友,我没有想到,你的学识是这样的渊博!”
特丽菲丝见他叙事简明而不失趣味,还提到了用葡萄酒贿赂比如“十常侍张让”等历史人物,发自内心地赞许。在欧洲,勇士着实不少,但有勇力而又有学识的少年才俊,那就很少了。
“渊博?我的学识渊博吗?”
莫惜哥尴尬地一笑。说自己是勇士,那还勉强当得起。说自己学识渊博,真是何出此言啊?关于葡萄酒的这点小事儿,我娘都知道得很清楚呢!
第四桶酒,酒色呈金黄色,靠近桶壁的酒液还泛着清白的泡沫儿。凑到桶口一闻,颇有一股麦香味儿。
“金黄色的酒液,这是什么酒啊?”莫惜哥还从没见过这种颜色的酒,看这酒色,有点貌似淡点的茶水。
特丽菲丝道:“这是西方的酒,我们可以称它为啤酒。”
桶中所装的,不但是啤酒,而且还是鲜啤酒,也就是扎啤。只不过,当时并没有生啤酒和熟啤酒的概念区别,统称啤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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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豆浆提到这几种酒,除了啤酒是纯属YY、甚至装13外,其他三样酒,也是可以存在的,毕竟咱写的是小说,而且是架空小说。
至于啤酒,当时西方才有,从欧洲把啤酒运到东南沿海,而且还能喝,这确实是扯淡了。因为啤酒保质期很短,当时又没冰箱,就算是冬天,能保存三五天就算很不错了。如果从欧洲到中国,坐船得八个来月,啤酒成毒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