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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chapter 3

“明天家纺店分店开张,你来不来?”

刚刚把面膜贴在脸上,张小帅的电话就来了,距离上次见面,我们已经有一个多月没见了吧,电话也很少打,我们早就习惯了这样的相处方式,平时各自忙碌,有事儿的时候总会第一个想起彼此。

“不去,不去,没空。”

“明天不是周日吗?你干什么去?”

“加班!”我没好气地回答他。

毕业之后,回到家乡,我发现我的经济学专业在这个小城根本没用武之地,我无奈地追随社会的大流,加入了公考的队伍中,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进入了一家行政单位,负责人事劳资,总算还和本专业沾一点点边儿。每年夏末的时候,工资都会有一次大的调整,所以每到这个月工作量一下子增加了几倍。

“人可以不来,花篮、份子钱得到啊。”张小帅无耻地叫嚣。

“你一个千八百万的土豪,真缺我这小老百姓的仨瓜两枣啊?”

《伊索寓言》中有一篇“老婆子与母鸡”的故事,让我印象深刻。故事的内容就是,有个老太婆养了一只母鸡,母鸡每天下一个蛋。老婆子贪心不足,希望它一天下两个蛋,加倍喂她。从此鸡愈吃愈肥,不下蛋了--所以戒之在贪,大胖子往往是小心眼,越有钱的人越小气,张小帅就是这种人。

现在的张小帅,那身价不说千万,少说也有几百万了吧,典型的暴发户。他用大学的第一桶金炒了一年的股,然后变成了几十万。毕业回到这个小城,租了门市卖家纺。当时我还嘲笑他,一个大男人卖什么家纺,谁知道开张了生意好的不得了。

他有这命。随着年岁渐长,我越来越信这个,一切都是命。而钱却是最最势利眼了,你越有钱,它越呼啦啦地追着你跑。

“一分也是爱啊!再说了我不能剥夺你这仨瓜俩枣的心意啊!”他嘻嘻地笑着。

我哼了一声,对他表示鄙视。

“白天没空,晚上一起吃饭吧!那谁谁回来了。”

“谁?”我顿时警觉了起来。

“是谁你心知肚明,爱来不来吧!”他挂了电话。

嘿!这个没礼貌的家伙,这是跟我对暗号呢吗?

我给表妹许欢妍打电话,让她帮我订个花篮,要二十二多百合。

“姐啊,谁家开张送百合啊?结婚才用百合呢。”

“哎呀!我就喜欢百合,花我自己的钱还不能送我喜欢的花吗?就送百合!”

不容置喙。情人节我都舍不得花这个冤枉钱买花给自己,这个可恶的张小帅,总是让我破费。

那谁谁是谁?是徐云鹏吗?除了他不会有别人的。我心心念念的谁谁谁。

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

庄子的逍遥游我总能背的滚瓜烂熟,因为里面有我喜欢的人的名字。

单位宿舍的木板床咯地我腰疼,我一翻身它就“吱呀呀”地叫着,这聒噪的声音让我心烦意乱。

拥着长绒毯倚在墙上,九月的夜晚空气中带着一股薄凉,月光从褶皱的窗帘一角漏下来,像一面镜子铺在地上。我呆呆地望着那一泓明亮,徐云鹏我们有多久没见了。

徐云鹏是在我们第一次摸底考试结束之后来到教室的,当时历史老师正在讲台上解析试卷,我听得昏昏欲睡,细微的嘈杂声,我抬起眉眼,正好看见徐云鹏背着大大的书包站在教室门口。

四目相对,我顿时清醒了,感觉脸颊微微发烫,他回来了。

徐云鹏是我们班最骄傲的男生,不不不,是我认识的男生里面最最骄傲的一个。

后来相熟了以后,张小帅对他总是嗤之以鼻,他最大的爱好就是在我面前排挤徐云鹏,暗暗地说他最能装。

我不理他,他就是羡慕嫉妒恨。人家徐云鹏有装的资本啊,长得帅就算了,科科成绩还数一数二。成绩好就算了,打球还好。你看,他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好学生,这让平凡大众怎么活。

高一到高三,我看着他就这么一直骄傲着。而我的小心事深深地埋在心底,无人知晓。

放完周末,重新排桌。我和丁晓琳又成了同桌,徐云鹏坐在我的正前方,我抬头就能看见他瘦弱的背影和利落的短发。偶尔,我的脚会不小碰触到他的椅子,他回过头,浅浅的笑着,剑眉星目,我满心涟漪。

每当这时我就会感觉圆珠笔的笔帽顶在我的后背上,我恶狠狠地回头,张睿狡黠地笑着,他天生就是来破坏气氛的吗?

课间时徐云鹏偶尔也会转过头来和我交谈,我总是端坐着,在喧闹的教室里伸长耳朵,生怕漏掉一个字。原来他的成绩已经够重点分数段了,只是调剂到不是理想的专业,所以就没去大学报到。他说这些时总是风轻云淡的,没什么大不了的样子。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这并不是真实的原因。他回来的真正的原因,是因为一个人,宋曼。

宋曼,那个美术班的女生,用一句话形容就是——肤白貌美大长腿。她和徐云鹏男才女貌,真是登对,一起走在校园里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他俩身上,不是看他,就是看她。就连我看到他俩并肩而行都觉得是一道靓丽的风景,尽管心里有点酸溜溜的。

他没和她考到一个学校,所以他宁愿回来复课。后来发生的一切,总会有人产生疑问,徐云鹏这样做真的值得吗?

可是,青春年少的爱情这么美,这么好,谁会去忍心苛责?谁会把这纯粹的爱情和现实放到天平的两端,去问值不值得呢?

我以为我会梦见徐云鹏,相反,根本没有,这一夜睡得出奇地好,连梦都没做一个,还是闹钟把我叫醒的。住在单位宿舍的最大好处就是,你上班永远不会迟到。因为你的活动范围就局限在这个院子里,哪怕是起晚了,别人也以为你早来了。

单位是一栋旧楼,距离上次翻新已有十余年。装修风格还是蓝白漆结合的墙面,黄漆油过的木门,它就像一位耄耋的老人,四处散发着苍老的味道。依据城区规划,机关事业单位全部搬到外环路的行政中心了,缩短办公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只有我们单位没搬成,继续在原地驻守。

周末的单位显得冷冷清清的,我揉了揉干涩的眼睛,起身喝了一杯热水,窗台上的盆栽枝叶茂盛,抬头就能看见对面新开的楼盘,秋光打在落地窗上,脖子酸痛也望不到楼顶。

我承认我一整天心不在焉,期待又不安的情绪一直困扰着我。

时钟的指针指向三点,终于把EXCELL弄完了。我骑着我的小电动车,匆匆忙忙地找了一间理发店,翻了四五本发型杂志,算了吧,还是剪个刘海得了,那夸张的发型,夸张的颜色,我还是接受不了。用张小帅的话说,我的审美也就停留在这个水平线上了。

翻箱倒柜地找衣服,我从没像现在这么热切地盼望去逛街,可是已经来不及了,为什么整个衣橱里没有一件合适的衣服啊。

“傻妞,你这是磨蹭什么呢?我都在你们单位门口等你半个小时了。”张睿来电。

“嗯?谁让你接我来了?”这个自作多情的人什么时候来的。

没办法,就这样吧。米白的圆领打底衫,浅蓝色窄脚牛仔裤,帆布鞋,卡其色的掐腰风衣,素着一张脸,乌黑的长发吊成马尾巴。

张睿坐在车里,这个姿势他已经保持半个小时了,时间一点一点地流逝,他并不觉得无聊。有些人认为等待是枯燥的、煎熬的,可是他想等着喜欢的人怎么会呢?已经等了那么久,这一点点的光阴又算什么呢。

“喂!发什么呆呢!”我敲了敲车窗。

“麻烦你下次来接我的时候,能不能换辆小车?”这辆丰田兰德酷路泽对我来说太高大了,请原谅我的小短腿。

“狗咬吕洞宾,真应该让你骑电动车去。”他一脸的不满意。

我向来明白,吃人嘴短,拿人手短,坐人车腿短,我还是乖乖闭嘴吧。

周末的傍晚,道路上拥堵无比,天色渐渐暗下来,每一辆车的车灯开起来,好似连成一条漫长的灯河。

“我们要去哪?”我发现这条路是出城的方向。

“不会把你卖掉的,去见你想见的人。”他没好气地回我。

“哎,你这是什么态度?什么是我相见的人?不都是大家的同学吗?”我反击他。

“你心虚什么?见同学你弄什么头发啊?”他伸过手来,从我的鼻尖上捏下了一根细小的头发茬。

“你怎么知道的?”

“你看你这个傻乎乎的样子,不是,我是说你这个刘海剪得太傻了,新头傻三天没听过吗?”他哧哧地笑。

我丢个他一个白眼,顺便在他胳膊上拧了一把,谁叫他嘲笑我。

“靠,你还真舍得下手啊。”他疼地龇牙咧嘴。

我暗暗地笑着,活该。

当初对他我可是彬彬有礼的,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有了肌肤之亲,变得这么这么亲密的?请注意,我说的肌肤之亲是指我对他的又捏、又拧,反正每当不痛快的时候,张小帅对我来说是最最重要的人,因为他真的称得上一个合格的人肉沙包,骂不还口,打不还手。当然,像我这么温柔的女子,不痛快的日子只是偶尔,所以你看他成长的多么欢乐又茁壮。

虽然张小帅排座的时候坐到了我的后面,但我很少和他交谈,关系并不熟络。有时下课铃声一响,他会拉住我,问我数学卷子上的错题,我很少会耐心地给他解答。一方面是因为他确实学习很差,放眼望去满目红叉,讲完一题还有下一题,我不知道要需要多少课外时间。另一方面,这宝贵的课间十五分钟我可不想奉献给他,我要抓紧每一分、每一秒来和徐云鹏侃大山。每当这时,他就会怏怏不乐地拿着卷子去问我的同桌,丁晓琳。

丁晓琳一直都是乐观助人的好姑娘,直到后来,我才明白,她的乐观助人也是分人的。她的隐忍,她小心翼翼的爱,原来我们都是一样的,只是对象不同而已。

真正把张小帅变成朋友,是因为那年他送了一份新年礼物给我,郭富城的海报和孙燕姿的专辑卡带。直到现在,海报还完好地贴在宿舍昏黄的墙上,虽然尘蒙灰落,但我就是舍不得撕下来。现在早已没人拿个复读机听磁带了,可是在当初,那个学生时代,它安慰了我多少落寞的青春不眠的夜晚。

你看,就这么一点点小恩小惠,他就把我给我收买了。

如果你也有追星的岁月,你就会理解我看到偶像的画报和专辑有多么地激动。我不知道张小帅是怎么知道我的两个偶像是谁,反正当时我高兴坏了,马上对他的态度大转变啊。

我问过他几次,他说是瞎猫碰死耗子。

后来有一节体育课,丁晓琳我俩手拉手在操场上散步,她悄悄和我说,你说张睿怪不怪,总是问我有没有偶像,问完我又问你的偶像是谁。耳边听着孙燕姿新专辑里的“祝你开心”,吹着冷冷的冬风,心里突然暖暖的。

关于偶像这个事儿,他嘲笑了我很久,你这个老土,现在最流行的是周杰伦,陈奕迅,谁还追郭富城啊?

那是我第一次向他伸出魔爪,捏的他嗷嗷直叫,不许诋毁我的偶像。他还说我老土,怎么不说说他自己?新年晚会上居然唱了一首徐小凤的《今宵多珍重》,天啊,那是父母辈爱听的歌曲吧。不过说实话,我第一次发现张小帅唱歌还是蛮好听的。

即使徐云鹏唱了当时火得不要不要的《十年》,歌声缠绵悱恻,但远不及张小帅的嗓音饱含深情,令人动容。这是第一次吧,在我心里的评分,张小帅高过了徐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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