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荏苒,世纪末的时候钟懿已经俨然是一位青春少女。钟懿显然是漂亮的,钟懿的漂亮绝不在她最崇拜的欣欣小姨之下。钟懿的皮肤是吹弹得破的白皙娇嫩,眉眼端正、五官虽谈不上精致却也无可挑剔,身形高大,身高超过一米七零。虽然和她母亲建心一样骨架偏大,但是却不影响她的少女美。因为青春是最好的饰品,不得不说青春的钟懿是动人明媚的。
钟懿还很聪明,就读于一间区重点高中。在整个年级三百多人中成绩名列前三十,据班主任老师说只要保持这样的水准,考入重点大学应该没什么问题。漂亮女孩又会学习,这使得钟懿更有自信了。她总是有一份似有似无的骄傲,走路时总是微微昂着头,腰板挺得笔直,像一只傲气的白天鹅。这走路的姿势是她向欣欣学的,从小钟懿就觉得欣欣小姨为什么就是看起来不同于一般的女孩呢?要说漂亮吧,其实欣欣还真的不算五官特别精致漂亮的那种女孩,首先鼻子就不够挺,显得脸部线条不够立体。但是为什么就是看起来挺出众呢?结果研究了半天才得出结论,原来她走路都能走出跟旁人不一般的水平。其实欣欣就是举手投足间显得气质高雅,当然那时的钟懿还不明白那道理。欣欣小时候在少年宫练过几年艺术体操,因此腰板总是一丝不苟地挺得直直的,脑袋总是昂的高高的;那一把长发垂在腰间,那腰身是不盈一握的,走路时长发随着脚步的起伏在空中有节奏地飞舞,真是好看。钟懿是羡慕得五体投地常常看得发呆,总是想着自己什么时候能长成欣欣小姨那样的美女。
如今的钟懿终于长大了,她刻意模仿欣欣走路的姿势。这还真不好学,起初钟懿觉得每走一步都累得慌,屏住呼吸、收起小腹、昂起头、微微撅起一点点臀部,走一段路都能累死人。学着学着终于掌握了其中精髓,走得似模似样的。这华建心看着女儿可是越看越欢喜,越看越觉得自己将来的日子有盼头。在她心里钟懿是无可挑剔的,长得好还学习好,连走步路都能好看成那样。这个女儿除了体质差点以外,基本是十全十美,不枉他们俩夫妇累死累活把她拉扯大。把钟懿带大可比带一般的孩子累多了,钟懿自小体弱多病,没有一个月是不去医院不打吊针的。
此时华建心正坐在钟懿旁边美滋滋地看着女儿吃早餐,每天的早餐华建心都为女儿精心准备。书上说早餐是一天最重要的一顿饭,吃得好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于是华建心严格按照书上说的来做,绝不让女儿像她的同学似的在外面随便买个煎饼或啃个馒头就完事。她每天不到六点就起床为女儿做早餐,今天的早餐是牛肉汤面,满满一大碗面条上铺着两片牛肉、一个鸡蛋、两片生菜;荤素搭配合理,绝对是一顿营养早餐。看着钟懿一碗面下肚,满足地站起来拍拍肚子背上书包准备上学。华建心的心里比钟懿更满足,她堆着满脸的笑对丈夫说:“我们小懿是越来越聪明漂亮了,等明年高考考个名牌大学,肯定就能比小姑家的欣欣好。”钟志刚边稀里哗啦地吃着剩下的光面,边口齿含糊地说:“我的女儿啊!还有什么话好说,我钟志刚的女儿当然优秀了。我们家什么人也不用靠,将来只要靠我们家小懿就行了。”说完又往嘴里塞面条,然后就着满嘴的面条接着说:“你们小姑家的欣欣算什么?充其量就是考了个师大,当了个英语老师。要说漂亮吧,我看她也比不上我们家小懿,是吧?”钟志刚带着满脸的不屑评价着欣欣,然后转脸问妻子。“好了,好了,吃你的光面吧,别废话了。”华建心边忙着去推自行车边随口跟丈夫胡扯,她接下来的任务是骑自行车送钟懿上学。钟懿的学校离家走走也就二十来分钟的路,可是建心还是怕累着钟懿,坚持每天用自行车送并且风雨无阻,这行为在当年的校园里实属罕见。
钟志刚吃光碗里的面条还觉得不够饱,看看锅里还有面便端起锅往里面撒了点酱油,吃完了所有的剩面。钟志刚在家是三等公民,至少在食物的分配上钟志刚绝对是这个家里的三等公民。最好的钟懿吃,钟懿吃完建心吃,最后最差的当仁不让留给钟志刚。这规矩并不是谁定的,而是钟志刚自己愿意的心甘情愿做的,久而久之就变成一条不成文的规定了。他钟志刚不会赚钱,不会赚钱的男人当然只能省钱,小老百姓省钱只能从嘴里省从穿上省。钟志刚一年到头基本不买衣物只穿工作服,省下的给妻女吃和花,他觉得很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