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之夜的斯坦托尔别样热闹。作为海港城镇,这里聚集了大量的水手以及佣兵。
而这些家伙毫无例外的。将斯坦托尔变了一个充斥着喧闹,械斗,怒骂的疯狂之城。
佣兵酒馆不只是普通的酒馆。他兼顾着为佣兵公布任务以及颁发奖金。故此,在雷瑟公国。如果说佣兵最多的地方是斯坦托尔,那么佣兵酒馆便是斯坦托尔佣兵的老巢。
外面夜色朦胧,佣兵酒馆中音乐不止,吟唱诗人高调着那些好似吹牛B似的恶心故事。而粗俗的佣兵们丝毫没有倾听的觉悟,高举手中的酒杯,大口喝酒大口吃肉。
吧台后面,巴兰特挪动着肥胖的身体,笑的眼睛成了一条缝。无他,看着那群居酒高歌的家伙,他仿佛看见了无数的金币。那画面太美,以至于另巴兰特无法自拔。
“父亲!父亲!”
旁边传来柔弱的女声。叫了即便也没能唤醒一脸呆痴傻笑的巴兰特。
斯托丽娜无奈钻进吧台,用托盘拖着几杯酒又钻了出去。
对于自己的父亲那贪财的秉性她早已习为常。她扭动着细腰穿梭在酒馆中,带着她那独有迷人的笑容,紫发轻摆。
无论走过任何一张桌子,都能引得那群醉鬼一阵阵赞叹和哨声。
“小娜娜,给我这桌来几杯。”金带着几名手下靠坐在窗边,一脸媚笑的对小美女招招手。
金这群人显得非常低调。他说起来手下百十号人挺牛的。可与那群剑士或骑士的佣兵比起来,毫无疑问属于蝼蚁类的存在。故此,他虽然喜欢酒馆里热闹的气氛,但还是不敢太过张扬。
咣当.......
酒馆的木门被外面强力打开。发出很大的声音,以至于另酒馆为止一静。
包括金在内,所有人都不约而同的望向酒馆大门。
斯托丽娜正要在给金送酒,听到声音她站住脚步,看向酒馆外走进来的那道身影。
进的那个人身型很臃肿。不,应该说那家伙一身破破烂烂的铠甲包裹,很像木偶一摇三晃,每走一步仿佛都要倒下似的。
以至于这家伙进来时嘟嘟囔囔,也说不出是高兴还是不满。
“靠,这东西太沉了。不过还别说,穿起来真带劲,老汤姆这家伙挺上道。下回我的请他喝两杯。”
赫雷一摇三晃走进酒馆。对于自己这一身打扮,这家伙相当满意。
四个金币混来的一身盔甲,这如果让人知道得吃惊的咬掉舌头。
这年头,一般盔甲都得二十金币以上,再好点的一百二百的。就是几千几万金币都不出奇。
赫雷很为自己用四个金币忽悠出一套盔甲而高兴。他现在还忘不了老汤姆撕心肺腑抱着他腿,打死不让他出门的情景。
“嗨......大家都在呢!”
赫雷摆出一个自认为很潇洒的姿势,胸脯挺了挺。对酒馆里目瞪口呆的众人挥了挥手。
噗......
随着一个家伙忍不住笑将一口酒喷到对面的同伴身上,整个酒馆顿时充斥了喷酒大笑的声音。
“我日了狗了,老大。你这身盔甲从哪淘来的?”金捂着眼睛不忍直视那个一脸得意的家伙。
他发誓,自己活了十多年。从没见过这么忍不惨睹的盔甲。
这一身盔甲,已经不能用丑字来形容了。整套盔甲基本都东拼西凑的产物。
那生锈的头盔虽然上面雕刻的徽纹很精制,但一看就是某些家族专门用来充当摆设的盔甲头盔。
再说他那胸甲,前面鼓囊囊高处两块算是怎么回事?难不成你赫雷还有别的男人没有的家伙?
更可气的是护手和护腿。四件护甲四个样式。特别是护腿,一件是剑士的护腿,一件是骑士的护腿。
要知道,骑士和剑士护甲最大的不同就在护腿上。剑士要就陆地作战灵敏,故此护腿基本又四个结构组成。轻笑灵活最为主要。
可骑士不一样,他们要就的是坚固。护腿多半是板甲,而且脚跟都会有各种挂钩,以方便控制坐骑。
所以他现在的护腿就是,一件是灵巧轻便的链甲剑士护腿,一件是厚重坚实的板甲骑士护腿。
难怪这混蛋走路一瘸一拐的,搞半天是护腿的毛病。
金很为自己认识这么一个人而脸红。特别是看到那家伙一副无耻赞赞自喜的样子,金恨不得躲到桌子下面装作不认识他。
可无奈,正所谓怕什么来什么。那混蛋也不知眼神怎么那么好使。转身直奔自己而来。
“嗨,金!看看哥们这一身,帅不帅!”
赫雷拖着臃肿的护甲,一步步挪动着奔向金的桌子。
中间有几个认识这家伙的佣兵还不住打趣。这家也是一副根本听不出对方嘲讽的样子,嬉笑的跟人家打招呼。
“金.....金......快看看我这一身怎么样!”
无耻的家伙一屁股坐到金的对面。超重的盔甲引得那椅子发出嘎子嘎子磨牙的声音。
引得金的几名手下赶紧躲开,生怕这家伙一屁股把椅子坐散连累自己。
“哦......斯托丽娜,我的小宝贝!一见到你我就心跳加速,你说我该怎么办呢?”
眼看斯托丽娜走到他们桌前。流氓禀性发作,咸猪手忍不住去接酒杯,顺便摸摸对方小手卡卡油。
斯托丽娜也遭习惯这家伙无耻的嘴脸。似笑非笑的看着他,半天才实在忍不住噗的一声笑了出来。
“我说赫雷,你从哪捡来的这套盔甲。我的天啊,我真不知该如何形容这套盔甲了!这算是我十几年来见过最......最有特色的盔甲。”
“是嘛!我也感觉这身盔甲很帅。我穿上感觉自己整个人都发生了变化。对,就是感觉自己也跟着帅了不少!”赫雷很自恋的破了破自己的胸甲,对于胸前突起的那两座山峰非常满意。
“你......你,我真不知道该如何形容你了!”斯托丽娜彻底被这家伙的打败,放下酒跟逃命似的逃走。
“金我的兄弟。来,我们一起喝一杯!”赫雷拿起酒,毫不在意对面几个家伙痛苦的嘴脸。
也许是感觉自己右手的板甲护手行动不方便,还特意扭了一下身子,用左手端起酒瞪着与金碰杯。
金捂着脑袋,他感觉很丢人。对,从小到大他从为感觉这么丢人过。对面那混蛋简直是个奇葩,难道他就看不出好看和难堪来?非要这么帅宝。
其实他冤枉赫雷了。对于赫雷来说,他的脑海里还真没好看赖看一说。
在他的思想中,只有实用与没用。至于其它他毫不在乎。也许这是他从种特殊经历所导致的。
为了活命,他可以埋藏在臭水沟里一天一夜。为了活命,他可以与老鼠争食。同样,为了活命,他甚至可以将自己打扮成一个惊世骇俗的小丑。
这一切都与经历有关。在他的思想中,无论这盔甲多么难看。但能帮助自己。那么一切都不是问题。至于别人的嘲弄与耻笑。
开玩笑,就你们这帮人的嘴脸哥见得多了。我根本不在乎,哪怕再恶劣一千倍,只要对自己有好处,其它都不重要。
金不懂得这些,他虽然一生也算困苦。但毕竟没经历过那种生死。所以他只能用自己所理解的人生来看到赫雷。
他揉着太阳穴,拿起酒杯与赫雷碰了一下。轻声道:“我说兄弟,你就不能整一套好点的盔甲?你这一身......简直.......!”
赫雷毫不在意的将酒一饮而尽,身子向后依靠很无谓的摊摊手道:“这一身很好啊,四个金币很实用。好看的完整的老汤姆那也有,可那混蛋开口就是二十三十个金币。”
说着他又抿了一口酒,还不住的自己打量这自己的盔甲。道:“你也知道我很穷,我可没那么多钱往这上面搭。再说,这盔甲还不错嘛。虽然就是有点那个......”
他不愿意把丑字说出来。当然,也许他字典里就没这个字。反正他认为自己四个金币就没了一套盔甲。而且这盔甲的重量还很适合自己,那么其它完全不在自己考虑之中。
斯托丽娜端着空空的托盘走回吧台。巴兰特一只胳膊支在吧台上,一只胳膊摆弄着一枚金币。
他似笑非笑的看着靠窗边的那个另类的家伙。见到自己女儿走过来,发出嘿嘿的笑声。
“是不是很丑?”巴兰特毫无做父亲的觉悟,一张老脸竟然还对自己的女儿挑了挑眉。
“哼,我真没见过这么不知丑的家伙!你看那一身盔甲让他穿的。”斯托丽娜很无奈的放下托盘,看到父亲那似笑非笑的神情,无语的抚了抚自己的长发。
“那不是丑!”
很意外,巴兰特脸上的表情变得很正事。他目光盯着远处嬉笑喝酒的家伙。叹了一口气,摇摇头道:“小家伙还真是不简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