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离成了糖果屋的常客,每天必到,每到必点“火焚”,然后坐在吴世勋对面悠哉地一边喝着我调的“火焚”,一边游说我跳糟去他的酒吧当他的专属调酒师,说工资如何优渥,老板如何良善。每到这时,吴世勋的脸都会黑得可以和锅底相媲美,我只能无视离的存在,真怕哪一天他玩火自焚,烧到他不要紧,要是殃及我这条小鱼就不好了。
所以,我总是战战兢兢地看着,怕离真的玩出火来,惹毛大BOSS,。
糖果屋是一栋洛可可风格的花园式建筑,吴世勋的品味不错。自从糖果屋店员增加之后,他又用意念加大了空间,就像当初他用意念使糖果屋消失一样,魔法用得如此随心所欲,也真是令人嫉妒,下次得问问他知道不知道点石成金之法。
吴世勋、朴灿烈、金钟仁、小山、奥兰多和我每人一间房,分配恰当。
一个魔王,两只吸血鬼,三个妖怪,很奇特的组合,但是因为有众帅哥坐阵,糖果屋的生意每天都好得羡煞旁人,常常搞得左边卖精品女装的老板娘和右边裁缝店的老板娘都来参观,说是参观,其实还是为了参观帅哥吧,卖精品女装的老板娘是个二十刚出头的时尚女孩,正是春心萌动的时候,每回见到朴灿烈总是眼睛直直的收都收不回来,然后两个人眉来眼去好半天,再然后那个女孩总是被迷得七晕八素,傻呵呵地买一堆糖果回去。
生意一天比一天热闹,帅哥效应果然不同凡响,人手不够,我终于把金钟仁从房间里轰了出来帮忙。
金钟仁的标准造型是光着膀子,并且还背着一把大弓,虽然有型又很酷,可是要真这个样子走在大街上,那回头率也太高了不是。而且这造型太扎眼,太容易惹人注意,我们是魔,总不能太嚣张,还是低调些好。
所以见他总是光着膀子背着一把弓我觉得碍眼,便买了一件白色的T恤给他,T恤的正面印着一只超大的流氓兔,创意来自摩文的睡衣,在我的威逼利诱之下,金钟仁终于勉为其难地放下背在背上的弓,穿上T恤,想不到金钟仁这个家伙打扮起来还真是人模人样的。
狼是一种骄傲又孤僻的动物,除了同类看谁都不顺眼,而金钟仁又是狼族之王,自然也是个骄傲到欠扁的家伙。
可是最近金钟仁的心情欠佳,我却是乐得看好戏,因为右边裁缝店的老板娘看上他了,裁缝店老板娘是个二十五六岁左右的女人,性子很直,又泼辣。她看上金钟仁的事大家都知道,因为她每回收工都会来糖果屋坐坐,然后盯着金钟仁看,真的是盯着看,眼睛一眨也不眨的。
“去,六号桌点了卡布其诺。”我手一指,道。
看了看六号桌那个穿着白色改良旗袍的女人,金钟仁立马黑了脸。
我挑了挑眉,“还不去?”
“让朴灿烈去。”金钟仁的脸臭臭的。
“朴灿烈忙。”我抬了抬下巴,示意在不远处“忙”着泡MM的朴灿烈。
“让奥兰多去。”
我扭头笑眯眯地看了看坐在七号桌舔棒棒糖的奥兰多,他收起了透明的翅膀,身上穿着我买给他的蓝色小T恤衫,十分养眼的小正太一枚。因为看上去只有五六岁的样子,我便对外宣称他是我的远房小表弟,“他未满十八,我们糖果屋合法经营,不使用童工。”
“他已经七百六十二岁!”金钟仁气得快炸了,“我还比他小一岁呢!”
“可是你看起来比他‘成熟’多了。”我咧嘴。
“小山去!”
“他身高比较困难。”
看了一眼冷冰冰的吴世勋,金钟仁自觉无望,便气呼呼地端了咖啡去六号桌。
“金钟仁……”裁缝店老板娘眼睛亮晶晶地看着他。
金钟仁放下咖啡转身就走。
裁缝店老板娘眼明手快地一把拉住他,转身从身后拿了一个包递给他,“我给你做了一套衣服哦,也不知道合不合适,要不你试试,如果不合适再拿给我,我帮你改?”
金钟仁皱眉,想要甩开她,却在见到那双白皙纤弱的手后犹豫了一下,犹豫也只犹豫了一下,下一刻他已经冷着一张脸想甩开她的手。
甩了一下,没甩开。
再甩一下,那只看似纤弱的小手还是牢牢地挂在他的胳膊上。
我忍不住“扑哧”一下笑了,惹来金钟仁的怒视。
裁缝店老板娘叫董家恩,虽然性子泼辣,但其实长得很漂亮,不过那一副我见犹怜的相貌与性格完全不搭。
她看上金钟仁也不是偶然,事情要从三天前说起。
那一天,她心血来潮到糖果屋参观,进门的时候不小心拌了一下,正想起身的时侯,刚刚睡醒的金钟仁刚好下楼,他看到一个纤弱的旗袍美女正蹙眉抚足,便扶了一把。
旗袍美女抬头,在看到金钟仁的那一刹那,传说中的一见钟情便华丽丽的发生了。
事实证明以貌取人是不对的,在那张我见犹怜的精致脸蛋和纤弱瘦削的小小身板下,裁缝店老板娘董家恩其实有着一身的怪力,在我们看到裁缝店老板娘用纤细的小手拎着两个庞大的煤汽罐轻轻松松的走进裁缝店时,就明白了人不可貌相的真谛。
所以眼前金钟仁想要甩开那只看似纤弱的小手,实则难上加难。
当然,他绝对不可能当众使用魔法,这是不允许的。
我不允许。
因为我还想好好在幸福街待着,万一被大家知道这里是恶魔大本营,岂不乱了套。
待金钟仁咬牙臭着脸点头答应收下衣服的时候,董家恩才快乐地离开糖果屋,连点的卡布其诺都忘了喝。
果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啊。
一来二去,董家恩也混了个脸熟,常常做衣服送给金钟仁,虽然他从来也不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