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
黑夜慢慢的降临了,苍茫的大地上又笼罩上神秘危险的色彩。
无垠的平原上升腾起淡淡的雾气,公路笔直的向着远方延伸,一眼望不到尽头。马风点起一堆篝火,跳动的火光照亮了很小的一片地方,绵延的公路上仍旧没有一辆车驶来,我似乎开始渐渐的放弃这种可笑的盼望。
我们都在黑夜之中陷入了可怕的沉默,谁也不知道我们还要在这呆多久。风刮得帐篷呼呼作响,似乎金属制的小棍和脆弱的布料,在这风中不会坚持太久。周围安静而吵闹,马风枕着他破破烂烂的背包,寂寞的抠着手指甲,剩下的就全是大自然的威力:风声,动物的叫声等等一系列令人不安的声响。
我决定开口说点什么,打破这可怕的寂静。
“老孙,你会不会觉得我们来这里本来就是一个错误?”马风不再抠指甲,抬起头对着我说,火苗在风中跳动,他的头发和脸也在跳动,这感觉有点不真实,他竟然比我先开口。
“嗯,有点,要不然我们就不会困在这儿了。”我说。
“你为什么会想到来这里?”周围的风刮的愈来愈大,我有点听不清马风说什么了。
“我们进帐篷里边去吧!马风,我听不清楚啦!”我扯着嗓子喊。
我看见马风在黑暗中点了点头,我率先钻进了摇晃的帐篷之中。过了好长时间,马风才进来,他的头发已经被风吹成了一个凌乱的鸟窝。“你刚才说什么?”我问马风。“我问你问什么会想到来这里?”马风重复完他的问题,缓缓的坐在我的旁边,又斜着躺下去,枕着他的破包。
“我从初中开始,就很想来这里。那时候觉得这里能够洗涤人的灵魂。”
“现在呢?来这也是为了洗涤灵魂?”马风这人说话总是这样,一针见血。
“不,当然不是,现在来这里纯粹是为了完成一个年少时的心愿。”我答道。马风没说话,只是脸上露出了淡淡的笑容,他又开始抠着自己的手指甲。
“你呢?马风,为什么会陪着我来这里?”黑夜使我们充满了疑问。
“为了忘记一个人。”
“谁?”
忽然,这荒野之中风声更紧,除了风声我听不到另外的任何声音,黑暗之中马风的嘴唇一开一合,这个马风想忘记的人的名字就这么巧妙的躲过了我的耳朵。
我和马风就这么有一搭没一搭聊着。聊之前各自的生活,聊关于人生的看法和理想,聊世界,聊爱情。马风是个很帅的人,这个帅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帅,换个说法,马风就是个人生赢家,年纪轻轻,大有作为,在某市有个公司。他度过了奋斗的时光,捱过了苦日子,在成功之后当起了甩手掌柜,把公司全权交给他老婆管理,他就这么晃晃荡荡的过着。
马风在和我相处的日子里,我觉得他一点不像个公司的老总,倒是有点神经质,像个不羁的愤青兼文青。我对马风说,真羡慕你啊,啥也不干就钞票就来了。马风笑着说,你要是经历过我当初的那种生活,一定会觉得现在的生活是理所当然。我也笑了。我自有意识以来,都是那个不上不下的人,毕业之后上班,挨骂拿钱,这就是我生活的全部了。匮乏的可怜。
一个人是孤独的,一群人也是孤独的。当一个人碰上另一个相同思想的人时,这种孤独就烟消云散了。
恰好我碰上了马风。
天渐渐亮了,我和马风在帐篷里坐了一宿。在太阳从另一个东方升起的时候,我爬出帐篷,想看看这个期盼已久的地方的日出。有个人对我说过,日出时是这个世界最美的时候,光明驱散黑暗,所有游荡的幽灵都返回地下,生命的气息浸透寰宇。这个人我努力地忘记,很可悲,我失败了。
这里的日出和我居住的城市不相同。太阳从远处矮小连绵的山峦缓缓上升,这里的太阳大的出奇,就像一只火红色的眼睛,迸出金光万道。风早已经停了,所有的地面上的植物都在微微摇晃着,迎接着神圣的时刻。东方矮小的山脉仿佛嵌进了太阳。淡淡的云雾伴随着那个遥远的火球,像极了燃烧森林的山火。
我回过头,马风早已经睡得熟了。
太阳已经出来了,所有的黑暗和霉运都逃之夭夭。我和马风顺利的拦住了路过的车辆,好心的师傅帮助我们修好了车。两个愤世嫉俗的青年再次启程。
这是世界本来就该出生伴随着死亡。
三天以后我们到达目的地。那是个很偏远的镇子,就像沈从文先生笔下描写的和我独自幻想的凤凰古城一样,到处是民族气息十足的建筑和人,镇子里至今还保留着数口深井,供给这整个镇子的用水。我们住在镇子的小旅馆内,他们管这个叫“招待所”,招待所的老板是一个很淡定的中年人,他总是独自坐在一楼柜台看电视,一动不动,他说,只有两种情况能让他在工作时间从椅子上下来,一是别人偷了他的东西,二是别人偷了他的老婆。
一路的颠簸似乎并没有让马风觉得累,他一到这个地方,就已经迫不及待带着他的相机四处乱跑了。倒也是,三天的路程,这货仅仅让我开了两天的车。
他乡的床并没有影响我的睡眠,这是我值得骄傲的一点,只要觉得困而且想睡的话,酒吧里我也能睡得安稳。我好像睡了很长时间,头昏昏沉沉的。睁开眼睛,环顾我们狭窄的屋子,马风那小子还是不见踪影,我穿上衣服,下楼去吃饭。老板仍旧很舒服的躺在他的躺椅上,看到我下来,向我微微的点了一下头。我已经搞不清楚现在的时间,吃完饭,这个陌生的地方忽然很吸引我,我也想出去看看。
这个镇子好像有很多年的历史,镇子里的道路就能够清楚地印证这一点。厚厚的青石砖已经变得十分圆润,有的上面还生长了绿色的苔藓。早晨起了浓浓的雾,这要归功于围绕着镇子的那条大河。我就在这样漫无目的行走在南方某个不知名的小镇之中,湿漉漉的青砖险些让我滑倒。这个镇子没有风景,却也处处是风景,镇子里的人活在梦幻之中浑然不觉,直到我和马风这两个少见多怪的人来到这,才让这美丽在人间被重新定义。想到这儿,我的存在好像很伟大,我不由的“呵呵”的笑了,我总是这样,为自己的行为找一个合适的借口和十分伟大的意义。
在拐过两栋竹楼之中狭窄处时,意外发生了。我只顾想着自己的行为的伟大意义,却和一个陌生人撞了个满怀。我的脚下一阵不稳,雾气落在石砖上凝结而成的水汽起了非凡的作用,好吧,我很很LOW的摔倒了。
正要说“对不起”,雾气中的人倒是率先开口了。
“孙翰,走路怎么还是喜欢傻笑呢?”
这声音很熟悉,但却又想不起来是谁。
我抬起头,透过淡淡的雾气,我渐渐的看清这个在他乡叫出我名字的人。一切都像过去的所有时光中那么熟悉,只是她长高了,不再是当初的那个人了。我的记忆中他永远是那个矮矮的女孩,永远是那个捧着一本数学课本,一脸迷茫和无奈的样子。我完全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她,在一个早已经幻想了很久的古镇之中,以这么一种方式重逢。
“你是……我们认识吗?”我决定和她装失忆,韩剧里都这么演,一般女主都会黯然神伤,独自离开,这也正是我想要的。
“别玩这种无聊的把戏。”毫不客气的戳穿了我独自拙略的伎俩。我爬起来,裤子上沾了一些绿色的植物碎屑,一边拍着一边说:“你怎么来这里了?”我把所有的行为都表现出一点漫不经心,免得让她觉得我断的不够干净。
“哦,随便出来走走,就来这儿了。”她依旧淡淡的说着,就像这古镇弥漫起的淡淡雾气。
“你心可真大,刚结婚就跑出来了,不怕李正有意见啊?”李正,又提起这个让我恨的牙根根痒痒的人。“没有。”经典精炼,这两个字堵住了我的嘴。于是我和她就像一个多年不见的普通同学一样,短暂交谈,彼此寒暄,然后各奔东西。忽然,她回头叫我的名字。
“孙翰!”
生活似乎要出现转机,就像所有烂俗的电视剧剧情一样,她会向我飞奔过来,如此多娇……
“我住在水井对面的那栋楼。”
我承认,我是个很不要脸而且极度YY的人,生活依旧是生活,不会变化,上班的依旧上班,上学的不敢逃课,该背叛的还是要背叛,时间还是不紧不慢。
“好。”我对着白雾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