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光棍要立威
这个横三尺、高四尺的家伙出现的突然,走的也突然。还没有让西门卿找机会套出他的名字和来历等信息,就挥一挥衣袖,带着满身的尘埃,走了。
能和“自己”玩得这么好的人,肯定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阳谷小县,虽然破败,但毕竟还是个县城,人口密度和经济繁荣度都在这里放着,想不热闹都难。
西门卿一行四人离开醉八仙后,一路向西。
不知道第一代西门人是何种心理,因为姓西门,就把家安居在县城的西城门附近。倒是有点名副其实的意味在里面。
过了县衙,过了牲口行,再过了菜市街,前面一处,人流似乎特别多。
“那里在干什么,怎么这么热闹?”
小四是个很忠实的跟班,几乎就是亦步亦趋的跟在西门卿身边,听见西门卿问话,就随口答道:“是人市。”
“人市?人才市场吗?”
西门卿以前也经常来人市看热闹和制造热闹,应该不会不知道那里是什么所在。小四不明白少爷为什么明知故问,更不明白什么叫人才市场。作为一个被小夫人特别指定的合格跟班,而且还获得西门卿的好感,必然有着别人所不具备的优点和长处。知道什么情况下该怎么处理问题。他把自己的疑问都装进了肚子里,并老实的回答了西门卿的问题。
“人市就是买卖人口的地方。咱们家红玉她娘,小翠她娘还有许三磙子……好些人都是老爷和西门管家从这里买回来的。”
小四嘴里如数家珍一般冒出了许多的人名,可惜,西门卿对府里的这些人统统没有印象,这些名字似乎一点意义也没有,只是一个个符号。西门卿只是吃惊人口买卖的问题。
人口买卖,还专门开辟市场?
这应该和西方的奴隶市场没有什么差别吧,做的都是丧尽天良,灭绝人性的缺德事。
据西门卿初步推断,现在自己所在的朝代应该是许多中外学者们口中最为向往的大宋朝。
宋朝的疆域是历朝统一时代面积最小的,同时也是最好的一块。内部相对平和,政治稳定,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物质丰富,科技成就突出,政治体制和社会氛围对于思想、文化比较宽容,让精神文明也达到一个新的历史高度。
这样的一个朝代,人民的认同感归属感超越了任何一个时代。崖山战役失败后,据说有几十万人自发地跟着当时的小皇帝一起沉海自杀殉国。这换成任何一个朝代恐怕都难以做到的吧。
人类从奴隶社会进入封建社会的一大标致就是人身自由性。
但是封建社会毕竟还是封建社会。是从奴隶社会过度而来的,会有很多奴隶社会遗留下的问题。人市,就是其中之一的产物。本质上是和现代人的人才市场没有太多的区别,都是人员交流的地方,区别只在于一个没有人身自由,一个有选择被谁剥夺的自由。五十步和一百步的区别。
在中国漫长的旧社会里,准确说,一直到1949年解放时,都是黑暗的半封建半奴隶制社会形态。
人口买卖是一件很正常的商业行为。只是各个朝代对其约束力有强有弱而已。
宋朝自然不例外。
皇家子孙,达官贵人,地主富绅,只要有权有钱,哪家不是少则一二十个三五十个奴仆奴婢,多则几百上千。富家子弟,若是没有一两个小厮帮闲跟随着,简直就不好意思在光天化日之下出门见人,那就跟没有穿衣服出门溜达一样丢人现眼。
奴仆来源的渠道很多。
最好的一种的是投充。就是比较熟悉的人或者亲朋邻居见人家发达了,为了寻求更好的生活(因为过去,官府和一些大户享有免去一些税收的特权,好比现在一些比较大的公司,国家为了留住他们,给他们一些政策上的优惠减免。)心甘情愿为奴,得到更多的保护。
一种是自卖。因为穷困潦倒,无法生存,不得不卖出自己的妻子、儿女,换取钱财度过难关。
一种就是贩卖。人口贩子买一些自卖者,把人从一个地方带到另一个地方,赚取差价。这中间有一种是蓄卖,就是挑选一些年幼的男女,培养一些技术,养到一定年纪后,以高价卖到青楼或者大户人家做奴婢小妾通房丫头什么的。再者就是掠夺拐卖,本来是平民百姓,被乱军,土匪,或者人贩子偷走拐卖为奴婢的。
再一种是犯官的妻妾子女、家丁家奴。
最后一种是家生奴。是上面几种奴婢结合后生下的后代。只要一代为奴,此后若无主人特赦,便世世代代为奴,可谓是永世不得超生。
奴仆的命运有好有坏,好的比如皇帝身边的太监宫女,宰相等朝中高官达贵的管家门房等等,有极少数人能够达到正常人无法企及的高度。这变相的激励了许多人走自卖或者投充这两条路。
但更多的却是过得十分凄惨,没有一点自由。甚至不能有自己的感情、亲情。稍有过失,打骂是常有的事,打杀也是理所当然……
……
人市的繁盛与否和是否是盛世关系很大,乱世、灾荒年比较繁荣些。
西门卿很好奇,对于真正的人口买卖他只在影视作品中见过,现实中也听说过拐骗拐卖,但要说见,可真的没有见过。反正现在吃饱了肚子,作为一个衣食无忧的纨绔,富二代,无须工作,最多的就是时间这种东西了。那就逛一逛吧,也好对现在所处的社会环境多点认知,这样以后遇到事情时,自己才能做出比较准确的结论和判断。
心理学中曾说:人比较习惯在熟悉的环境中生存,越是陌生的地方,越没有安全感。
西门卿现在的安全感还是蛮低的,要想让他的心灵感到安全,只有一个办法:尽量的熟悉周边的环境,熟悉周边的人和事,然后融进去。
西门卿早已经开始试着了解这个社会,融入“自己”的生存环境中。
阳谷县的人市,没有固定的日期。有时候人多些,有时候一连十几天都没有人。今天却出奇的热闹,坑蒙拐骗的,小偷小摸的,买零嘴的商贩,还有杂耍的,不约而同的凑了过来,吵吵闹闹地喧嚣着,把一段街道的气氛烘托得热闹非凡,到处都是人声。
因为有小三小五两个恶仆在前面开路,西门卿一路走来,倒也是不挤不抗,爽爽利利,十分的悠然自得。自我都感觉有几分超然出尘的意思。
不过,他内心的惊骇却不如面上表现的那样。
他算是见到了人间地狱的真实模样:不是哭哭啼啼,凄惨哀嚎声不绝于耳,而是一个个被卖的或者自卖者,表情都是麻木的,好像木头人一样,没了思想。那些买主,则像挑牲口一般,这里捏捏,那里敲敲……
最让人同情的是那些无知的小孩子,围在父母的周围,还蹦蹦跳跳,嘻嘻哈哈的,对将要发生的事毫无一点危机感。
“让让啊,快让开!|”
西门卿忽然被人从身后推了一下,他一个趔趄差点儿摔倒。推他的是一个大约十一二岁的瘦弱少年,衣衫陈旧,小四还来不及反应,对方就从西门卿身边匆匆的跑了过去。
“小三,小五,赶紧抓……”
小四的话还没有说完,就听见身后传来一声更大的叫骂声覆盖了小四要说的话:“小兔崽子,你给老子站住,不然,今天老子非打死你不可!”
小四回过头去,只见一个胖子满脸大汗,举着一根木棍,追得气喘吁吁的,边跑边叫嚷着。明显是在追刚才那个小子的。
他们所过之处,人群一片骚动,纷纷让路,生怕遭了无妄之灾,被殃及了。
前面被追着的少年边跑边往后看着,偶尔还调皮地朝着胖子做个鬼脸。得意忘形,就会乐极生悲。果然,他并没有跑出多远,在他一次扭过头嘲弄胖子时,没顾及到脚下的路,一个不小心,绊在一个卧在街边的乞丐身上,摔倒了。
这乞丐形容枯槁,皮包骨头,眼窝深陷,披头散发,花白的胡须又密又厚,都结成块了,长得都快遮住嘴了,活脱脱的一个马克思造型。他全身裸露的地方太多,甚至连****都隐约可见,而且裸露的地方污黑肮脏,早就看不出皮肤的原色来。
“不要打我!不要打我!”
乞丐大概精神上有问题,见少年跌倒在身边,先是害怕的往后缩着身体,颤抖着,用瘦鸡爪一般的手挡住眼睛,口里喃喃自语着。
而后,这乞丐透过手指缝看清是一个少年,一扫先前的恐惧害怕,不等少年起身,居然一把把少年扯到怀里,大喜地嚷着:“狗蛋,你回来了!儿子啊,爹终于找到你了!跟爹回家,爹给你做你最喜欢吃的羊肉包子。哈哈……”
“松手,快松手!死要饭的,你看清楚了,谁是你儿子!臭要饭的,臭死了,快松手!”
少年大为着急,本来,他和追赶的胖子间的距离,不算小,就算跌倒了,以他身形的灵敏度,也完全可以爬起来继续逃跑,让胖子失去追赶的希望。只是忽然被一个睡在地上的臭烘烘的老乞丐抱住了,急切之下,又踢又蹬的,可那老疯子就认定了他是自己儿子一般,如何肯撒手?只是死死的抱住他,怎么也挣不脱。
“哈哈,快来看啊,这个老疯子找到失散多年的儿子了!”
“臭要饭的,好不容易才找到自己的儿子,你可一定要看好了,别让他再跑丢了啊!”
“这小孩真是他儿子?”
“呸,你肩膀上长的是猪脑袋啊,你没看这疯子多大岁数了?这条街上谁不知道这疯子都疯了二十多年了,这孩子能是他的?”
“那你还说这小孩是他儿子?”
“说你猪脑袋,还真是一点都没有错!这样说不过是为了看热闹而已。好久没有这么热闹了,没有好戏看,多无聊啊!左右无事,不如看个热闹!”
“原来是瞎起哄啊,真有你的,这种事也做的出来!”
“嘿嘿嘿……”
……
街道上唯恐天下不乱的好事之徒迅速地将老疯子和少年围了起来,看起热闹来。后面追赶的胖子也终于赶到了,看到眼前老疯子和自己追逐的少年二人搂抱在一起,在地上纠缠着打滚,脸上顿时乐开了花,拄着棍,弯着腰,呼哧呼哧地喘了一会儿气,才扯风箱般地骂道:
“小兔崽子,你跑啊,这下你继续跑啊。老子还不信抓不到你。”
追逐者和被追逐者,再加上一个老疯子,这下可是真的有好戏看了。
周围的人哗的围了过去,顿时里三层外三层,围的是密不透风。看热闹的人更多了,西门卿也被人群推搡着充当了一名前排围观众。
那少年瞥见胖子已经追赶了上来,又见自己无论怎么用力也无法挣脱这臭要饭的禁锢,就沮丧地放弃了抵抗。这样一来,那老疯子也得到喘气的机会,趁机从地上坐了起来,但依然紧紧的抱着失而复得的“儿子”。口里面嚷嚷着:
“狗蛋啊,你去哪儿了?爹找你找的好辛苦啊。你可回来了,告诉爹,你想要啥吃啥?爹都买给你!”
少年苦着脸辩解道:“什么狗蛋驴蛋的,臭要饭的,你看清楚点,我真的不是狗蛋,更不是你儿子。真是倒霉,遇到个乱认儿子的失心疯!”
旁边看热闹的好事之徒叫嚣道:“老乞丐,这下终于找到儿子了,我看你们父子俩长得挺像的。你可得看好了,抱紧了,别让他又乱跑跑丢了。”
“尼玛,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哪里像了?你说话可得小心点,红口白牙乱说乱叫,也不怕天打雷劈?”
少年不满地瞪了那个多嘴多舌者一眼。
那个光棍嘴里噙着一节不知道从哪儿折来的的草茎,轻蔑地斜了少年一眼道:“小屁孩,嘴巴给老子放干净点,别狗咬吕洞宾,不识好歹!现在有个便宜的老子护着,总比被这胖子活活打死好吧!得了便宜还卖乖!”
“你这么想要人护着,干脆你来当他儿子好了!我看你生就一副给人当儿子的命,看样子你家里已经有不少便宜爹了吧!要不,你来认他当爹,正好一个想要儿子,一个想要爹,两全其美。反正你往家里领的老子越多,你娘越高兴!”
少年伶牙俐齿,这话说的歹毒,哄地一声,围观者都笑了起来。
那光棍本意是看人笑话的,不想被少年这么一说,倒被人看了热闹。偷鸡不成蚀把米,而且是在大庭广众之下,这下丢脸丢大了。
光棍脸上挂不住,赤急白脸的,心想:这老乞丐瘦骨形影,目光呆滞,日日在这里行乞,平日里也没有失常过,呆了这么多年,居然谁也不知道他居然是个失心疯患者,附近的小孩都可以随意的欺辱,没什么可怕的。而这个不知道哪里流窜出来的小屁孩,看衣着模样,一看就知道是个小光棍。马蛋,都说强龙不压地头蛇,到了老子的地盘上,还敢这样出言不逊,恶心老子。老子要再不教训你一下,恐怕以后都难以在这儿立足了。
光棍暗暗思量了一下,觉得事情不大,被自己欺负了也就白白欺负了,便沉着脸,攥着拳头,一步步地逼了过去。
说别的这老乞丐意识或许有些模糊不清,一遇到危险,立刻清明了几分,他浑浊的老眼警惕地看着慢慢逼近的光棍,抱着少年往后面退着,口里嚷嚷道:
“你别过来,别过来。别想抢走我的狗蛋!你站住!”
光棍拿定的主意岂是他一个无依无靠老乞丐所能制止的?光棍一边慢慢逼近一边嘿嘿笑着道:
“臭要饭的,谁稀罕抢你的狗蛋。你别怕,我是来帮你看着狗蛋不让人给抢走了。”
“真的?”老乞丐天真的问道。
“当然是真的,这条街上的人都知道我心肠最好了,最喜欢惩恶扬善打抱不平了。不信,你可以随便找人问问,我说的是不是真的!你别怕,我过来就是想跟你一起保护你家狗蛋。你看,这么多人,他们围着你,就是想抢走你们家狗蛋。你放心,只要有了我的帮助,谁也抢不走你们家狗蛋的,看看,你们家狗蛋多聪明,多可爱。我都喜欢死了!要是他被人抢走了,多可惜啊!你说是不是?”
或许是最后那句夸奖狗蛋的话,让老乞丐放下了一直警戒的心,他犹豫地看看光棍,又看看周围的人,越看越觉得这些人可疑,目光在光棍和围观者的身上来回交换了几次,最终选择了相信光棍的话。
“那好吧,我相信你。你过来,我就把狗蛋交给你了,你一定要看好他,别让他再丢了,他跑丢了可真的不好找……我家狗蛋最聪明了,有一次啊,天都黑了,来了一个拍花子的……”
老乞丐停止后退,絮絮叨叨说着,就把少年往光棍跟前推,他要让光棍和他一起保护自己的“狗蛋”。
“嘿嘿,你放心,我一定会好好帮你照顾好你们家狗蛋的!不知天高地厚的东西!”
而这时,计谋得逞的光棍嘴里嘿嘿笑着,忽然间脸色一变,面露狞狰,一直紧握着的拳头也挥了出去,目标自然是那个胆敢侮辱他的少年:在这条街上,这个不知道哪儿流窜过来的小熊孩子,居然也敢撩他焦某人的霉头。而且还有那么多人跟着起哄嗤笑他,这事要是轻轻放过,不重重的惩罚一下这小子,立立威,恐怕要不了多久,这条街就没有自己的立足之地了。
可恶的小混蛋,这便叫你尝尝老子的厉害!
“啊……”
围观者中间胆子小的已经害怕地闭上了眼睛,不敢再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