嗡嗡嗡——
强力的马达在街道上轰鸣,本能的给人一种紧张的感觉。
一阵刺耳的刹车声响过之后,晃眼的车灯统一关闭,这时叶自明三人才看清,打头的全是清一色的面包车,还有几辆商务车,后面跟着的,是一辆黑色的奔驰S350。
哗啦啦——
面包车和商务车的车门猛地打开,从里面接二连三的出来许多看上去就凶狠无比的壮汉,手中个个都拿着一柄西瓜刀,眼神不善的盯着叶自明三人。
看了眼前后黑压压的人头,叶自明大概的数了数,能有四五十号人。
虽然只是比刚才的二三十号人多了十几个,但这两次的人马可不在一个档次。
这可是四五十号拿着西瓜刀的狠人。
叶自明心中虽然紧张,但他的面色却保持平静,眼神没有过多的停留在这些狠人身上,而是注意着最后面的那辆奔驰车。
他很清楚,那奔驰车里面的人,才是他主要对付的。
终于,奔驰的车门被人打开,叶自明心中一动,双眼更是目不转睛的盯着那里。
跟叶自明想象的差不多,走出奔驰的那人三十多岁,大光头,身穿一个白色的贴身半袖,从那袖口可以看见一些纹身,想必他身上的纹身会更多。
俨然一副众所周知的老大形象。
“厉哥!”
那老大刚一下车,周围的四五十号人立即齐刷刷的冲着他恭敬问好。
被称作厉哥的人点了点头,没有理会他手下的弟兄们,反而从他们自发的空出的一条路中走过,朝着叶自明三人走来。
“这老大还挺有派头的。”张扬见状忍不住低声说道。
“恩,一会别乱说话,看他怎么说,咱们见机行事,不行就跑,跑不过咱们就干,干不过咱们就报警,知道么!”叶自明稍稍扭头,对他的两个兄弟轻声嘱咐道。
“哈哈,知道了。”张扬笑道。
吨儿没有说话,还是那副憨笑,好像就算天地崩塌,只要两个兄弟还在,那就没关系。
三人商量的片刻时间,那厉哥已经走到了他们面前,看了眼他们身后躺在地上成片成片哀嚎的众人,不禁眉头一挑,看向叶自明三人。
“厉哥,您可算来了,您都不知道,黄毛哥都快被他们打死了!您可要替我们报仇啊!”这时候,躲在边上的一个小弟突然跑到了厉哥的面下,抱住厉哥就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哭诉,同时还恶狠狠的瞪着叶自明三人。
“啪!”
正在那小弟心中幻想着一会叶自明三人下场的时候,厉哥却是突然扬手给了他一巴掌,怒声说道:“丢人败兴的玩意,这么多人打三个人都要让老子亲自出马,你说你们还能干点什么!”
“不是,厉哥…”
“滚蛋,别让老子再看见你”厉哥不耐放的打断了那人的话,随后又看了眼遍地哀嚎的众人,怒道:“黄毛呢,把他给老子叫过来。”
“厉…厉哥,黄毛哥已经昏过去了,现在还不知道生死。”
“什么!!在哪呢?领我去看看。”厉哥闻言满脸的怒气突然一顿,惊讶道。
居然都被打的都生死不明了?这么狠?
当他看见黄毛那满脸牡丹红的时候,心中忍不住感叹一声:草,果然够狠。
“这是你们仨谁干的,自己给我站出来。”厉哥扭头冲着叶自明三人说道。
目前来看,这厉哥语气平静,面色也没发怒,不知他心中所想。
轻轻拉住了准备替他顶包的吨儿和张扬,叶自明眼神一闪,站了出来。
“是我。”
“怎么个说法。”厉哥看了眼如他一样面色平静的叶自明,缓缓点了点头,说道。
“是他先招惹我们,我们动手也是情有可原的。”叶自明简洁明了,直接一句话说道。
“哦?怎么个情有可原?”厉哥此刻不仅不生气,反而轻笑了一声。
“他们人这么多,要打我们三人,我们也不可能站着不动让他们打,所以我们就反抗了。”叶自明平静的解释着,随后手指了指地上的数人,接着道:“然后,剩下的你就看见了。”
“哦,你的意思是说,你今晚打了老子这么多人,然后老子还得向你道歉,是这个意思么?”厉哥挠了挠他的大光头,有些恍然的说道。
“这位大哥说得严重了,既然你们的人我也打了,那咱们就扯平了,不如这件事就这么了了吧,以后我们井水不犯河水,见面还是朋友,怎么样。”叶自明轻轻一笑。
厉哥拍了拍衣服上沾染的灰土,随后才抬起头来,盯着叶自明的眼睛,脸色阴沉:“小子,是不是我给你脸了。”
“呵呵。”叶自明闻言笑了一声,表面上看去没有一丝胆怯,反而与厉哥对视着,无所谓道:“厉哥你是大人物,我估计是肯定不会跟我们这样的小人物一般见识的,当然了,厉哥若真是要跟我们见识一番的话,那我们也不能说什么。”
“但是,我们这些小人物保不齐会做出什么不小心伤害了你这个大人物的事情,毕竟您的身子骨可比我们三人金贵多了,到时候您如果有什么意外,可就不要怪小兄弟下手太狠,别不相信,地上躺着的都是不相信我们实力的人。”
“所以,厉哥你可想好了。”
说白了就是我们光脚的不怕你穿鞋的,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你够狠,但是我们不要命,就问你怕不怕!
“你这是在威胁我?”厉哥此刻的脸色犹如暴风雨前的乌云,声音中已经露出了一丝危险。
“不敢,只是自保而已。”叶自明见状收起了之前的笑脸,身体紧绷,双手握拳之下,青筋已经显而易见,不过脸上却是不露丝毫紧张之色,面色平静道。
厉哥盯着脸前的青年,发现他的双眼十分的透彻,就像是一潭纯天然的泉水,很美丽,很诱人,但却是透着丝丝的寒气。
冻彻入骨的寒气。
这是潭寒泉。
两人就这么对视了良久,却无一人说话,好似两人的灵魂已经出窍,在所有人看不见的地方进行斗法。
终于,厉哥动了,他的眉头轻轻挑起,扭头看向身后的小弟,说道:“烟。”
正沉思在大哥与敌人之间动态的小弟一愣,随后紧忙从口袋中掏出一盒硬中华,递给了厉哥。
“抽烟不?”厉哥拿着烟盒对叶自明说道。
叶自明闻言紧绷的身体这才放松,咧嘴一笑:“抽。”
接过了厉哥手中的香烟,自己拿了一根,又给自己身后的两兄弟散了两根,叶自明这才将烟盒还给厉哥,不过厉哥却朝他摆了摆手,于是他又将烟装进了自己的口袋。
“老烟枪?”厉哥问道。
“恩,吸烟吸得早些。”
“哦。”厉哥点了点头,猛地吸了一口烟。
“你真不怕我手底下的弟兄?还有他们手中的西瓜刀?”厉哥沉默了片刻,终于憋不住般的问道。
“怕有什么用?从小我爹就教明白我一个道理,恐惧是不能解决任何问题的。所以现在我养成了一个很好地习惯,就算是怕,我也不能表现出来。”叶自明深深的吸了口烟,等烟从肺里转了个圈之后,又极为不舍的吐了出来。
他之所以喜欢抽烟,除了他父亲的熏陶,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很迷恋这种香烟过肺的感觉。
而且,他还有种习惯,喜欢吸一些低档次的烟,就算将来他有了钱,他相信也不会改变,习惯就是习惯。
花个十块八块,有时候奢侈一点花十三十五,买一盒香烟,拆开包装之后狠狠的吸上一口,只有这种烟才有那种灼烧的感觉。
就像是一只待宰的动物,它的头上始终悬着一把刀一样。
也只有这样,他才能时刻想起来,自己的处境。
他是茫茫大海中飞溅起的一滴水,不努力向上飞跃,就会被大海同化,成为海水的一部分。
他是大明珠市的一个小人物,但是他也有自己的理想,他也有所有人都有的欲.望。
一辈子都花不完的钱,他和他老爹一人一栋大别墅,开着世界名车在街道上撒野。指点江山般的权利。这些都是他渴望得到的——社会的残酷就在于给了一些人与他们的能力不符的欲望,他叶自明是个小人物,或者说甚至连个人物都算不上,说白了就是每天缺失了信仰但又经常给自己打气加油的碌碌无为着的众多“行尸走肉”中的一员。
但他不甘心啊!如果说他是一个年过半百的老人,那么说不定他会就这么平庸死去,但他仅仅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一个正处在骨子里充满了热血与激情的年龄,你让他如何能够忍受来自生活对他的摧残?
明珠市的有钱人多,没有人知道,也可能所有人都有这般渴望——叶自明站在街道上看着富二代.开着跑车压马路时心中是有多么的羡慕。
所以,他的心中,一直都想要奋斗,他这辈子当不成富二代,就要立誓当富二代的爹。
所以,他钟爱低档次的香烟,只有这样,他才能时刻提醒自己,他还没有成功,他还需要努力。
而成功,就要懂得付出,付出,就不容退缩,不退缩,就不怕。
就算心中再怕,也要对自己说不能怕。
因为怕了就失败了。
成功是属于有准备的人的,也是属于有胆识的人的。
尽管叶自明的前途一片黑暗,他也没有退缩过,他一直都在朝前面走着。
“你老爹是个明白人。”厉哥扔掉了平时吸一半今天却吸到烟嘴的中华,看着叶自明说道:“来跟我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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