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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十八罗汉缺一位,道境迷离欲见真

李思思道:“不错不错,你是一只僵尸,你不但见过棺材,一定也睡过棺材,说不定就是刚刚从棺材里爬出来的。”

我认真点头,道:“的确可以这么说。”

李思思却笑道:“你这只僵尸真是有趣得很,你若做我的跟班,本小姐以后就威风了,就是不知道你都有什么本领。”

我说:“我的本领大得很,比如像敲碎核桃一般将人的脑袋敲破,我是一只有素质的僵尸,我喜欢将别人的脑袋敲一个拳头大的洞,那样才不会弄脏衣服。人脑不但很补,味道也很不错,尤其是童男童女的脑子,简直是人间美味,若能得到像你这样既漂亮身子又干净的少女脑子,味道虽然比不上童男童女的脑子,却也别有一番滋味,当真是妙极妙极。”

李思思花容失色,转身就走。

我说:“你若再多走一步,我不但会在你脑袋上面敲个拳头大的洞,还会吃了你的脑子,然后一巴掌拍烂,像个烂西瓜一般。”

李思思果然连一步都不敢再走,像是木桩子一般站在那里。

我说:“你转过身来。”

她木然的转过身来。

“你过来!”我朝她招手。

她咬紧牙关道:“不过去,死也不过去!”

她不过来,我却已走了过去。

我盯着她的眼睛,道:“你真的认不得我了?”

李思思微微一愣,但随即便是摇了摇头。

我说:“那好,我问你,刚才你说的那口棺材是怎么回事?”

李思思道:“我看见过一口棺材,一口会吃人的棺材。”

我说:“这和我有什么关系?”

李思思道:“当然有关系,我进来的时候并不是我一个人,还有两个本领高强的跟班,他们全都被那口棺材吃掉了。这听起来好像的确和你一点关系也没有,但你若没有健忘症,那就一定是脑袋被门板夹过,否则你自己怎么会不知道你已经和他们一样,都已经不知道死了多少年,唯一不同的是这十七个人都化成了白骨,而你虽然也和白骨差不多,却还粘了一层皮。”说到这里,她像是看怪物一样的看着我,道:“而那时候,你正盘坐在那口棺材旁边,我飞快的逃了出来,没想到那口棺材并没有追赶我,而你不但复活了,速度比我还要快,居然已经出现在我前面,拦住了我的去路。”

我皱着眉头,却不说话。因为这个时候我发现我自己竟然的确已不是原来的样子,身上穿的也不是中山立领,我穿的是一套僧侣袍,已经风化,披着半截破烂袈裟。这竟然的确和那十七具白骨的穿着打扮相同,唯一不同的地方,是我身上的衣服虽然风化破损,但却还并未腐朽,这才没有让我裸奔。

起初发现那些白骨只有十七具时,我暗中推测,或许还缺少了一具白骨。因为这么多位佛法精深的僧侣同时出现在这甬道尽头,他们或许都不是领队,领队人的身份地位自然要高过他们,或许当年有十八位罗汉曾跟随领队人来此,或许领队人本来就是十八罗汉中的一位,所有僧侣被困在此,也许其中一人寻到了造化,深入了甬道,却并没有再回来,而剩余的十七位僧侣却无一幸免,全部坐化。

不过我却没有想到这个深入甬道寻到造化的罗汉竟然是我的本尊。

我渡过黄泉,脱离苦海,我以为我还没有归位,不曾想真正的归位已在不知不觉间进行。

我心中并无喜悦,内心中反而多了一丝复杂。

虽然复杂,但更多的却是一丝迷惑和怀疑。

我在T市十年,不论对于谁而言,十年都并不算一个短时间,我虽然时刻在浑噩中度日,埋没在别人的影子下生存,但我的五感并没有消失。那是实实在在的一段经历,我虽然迷糊浑噩,时常不知所措,虽生无所念,却并没有寻死。

十年岁月,刀斧和枷锁缠身,却也因为一个女人而苟且活了过来。

我离开T市,去了Y市的一个边远小镇,也同样是为了完成对这个女人最后一个承诺,这个承诺并不是什么海枯石烂,而是去杀一个人,一个我所熟识却陌生,我曾妒恨却有些欣赏的男人。

这个女人叫秦冉,这个男人叫张浩然。

离开T市所经历的一切我虽然不能说历历在目,却也还能清楚记起,不像那些似梦幻般的记忆碎片那么难以捉摸。

渐渐的我似已迷失,迷失在旷野中,虽然总是能够瞧见一座荒废的城池屹立在地平线上,却无法接近,难以触碰,不能进入城池里。

我近乎着迷,这城池虽然看似已荒废许久,或许那里除了荒草连连,并没有任何东西留下。可我还是为此孜孜不倦,为此着魔,为此发疯。

那是自灵魂深处咆哮而出的魔障,填充了我的心海,我经历过一段又一段画面,寻找到了一些自己似真似假的身世和来历。

此刻我所经历的似乎已是最终的真相,我离揭开谜底似乎已经不远。

可到了这个时候,我却反而开始起疑。

冥冥之中仿佛正有着一只大手在主宰着这一切,长眉老道和老和尚说过,那是天命。被重创逃入苦海的幽海说过,那是天宫,是圣山。

天宫里住着的是天神,圣山里住着的是圣人,而那天命,更是主宰和掌控万法的弈棋者。

还有那我未曾进入的裁决所,那里似乎还有一位公正严明,秉公执法的判官大人。还有那让老和尚都极为向往的地方,那是所谓的西方极乐世界,那里是诸佛和众菩萨的天堂。

可是,这个时候我心中却开始不信。

他们都已经不是人,他们是庙宇和佛堂里的神话,他们高高在上,都是法力无边。

他们凭什么要对我这样的小角色感兴趣?

反而言之,我身上有什么东西值得他们如此感兴趣?

假如我在某段时间,脑子被洗的如同一张白纸,而又有人不惜耗费诸多精力将一些画面植入我的脑海,那些断断续续的记忆碎片虽然真实的存在我的脑海中,但那其实并不是我的记忆。

假如我在某段时间,为了某个神圣无比的理想,抛弃了所有,我不但抛弃了别人,也抛弃了自己,所以最后我连自己的名字也想不起,我虽然活着,却如同死去。

假如我在某段时间,不惜以毕生功力运用秘法,封闭了自己的七情六欲,那其实并非我之所愿,而是有什么不得已的苦衷,我不但封闭了自己的七情六欲,从而也使心性大变,或许我曾经是个翩翩公子,可正因为如此,我才造下杀孽……

不论我曾经是谁,不论我能不能记得自己的名字,我其实并没有太过在乎。别人叫我老三也好,叫我三哥也罢,甲乙丙丁,子丑寅卯,那都不是我的追求和向往,因为名字始终只不过是个称号而已。

但不知道从何时起,我又格外想要知道自己的名字。

剑从别人的脖子里缓缓拔出,鲜血并未飞溅,有人的喉咙里咯咯作响,使尽全身力气却也并没有在临终前说出一个字,而有的人却用他们自己的双手紧紧掐住自己的脖子,眼珠子凸起,额头上青筋暴露,他们也曾问过我相同的话。

“……你是谁?”

“你究竟是谁?为什么要杀我……”

我暗杀过无数人,有的只不过是普通的平民,有的是一方富豪,有艺术家,有雕刻家,有吃饭的,有睡觉的,有彻夜不归的,有烟鬼,有醉猫,有女人,有男人,有老人,也有小孩……

我的剑尖在滴血,我的剑很脏,通常我所杀的人穿的衣服却还算干净。剑在别人的衣服上擦上几遍,而后才回鞘。

我重新没入黑暗中,和阴影融为一体。

我说:“我是谁很重要么?”

不论重不重要,那时候都已无人来回答,因为问话的人早已咽气。

我嘴角上扬,眼睛里却全身冷酷和无情。

我说:“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知道你该死,这就足够。”

我义正言辞,我铁面无私,我杀人如麻。

同样是不知道从何时起,我杀人的时候开始沉默,连一句话都不肯说。我出手却更狠,刺穿别人喉咙的时候更快,鲜血开始飞溅,溅了我满脸,溅了我全身。我开始不喜欢用别人的衣服擦拭我手里的剑,因为我喜欢上了另外一件事。每次杀人后,我都会一个人躲起来,烧两大锅热水,泡个热水澡。

我当然也受过伤,我受伤,自然是因为我要杀的人并不是普通人。

枪林弹雨中,身中十五枪,却并没有死,我的剑化为一条毒龙,在别人满脸惊恐和不信的眼神里,洞穿了他的胸膛。

我的血在流,我仿佛没有瞧见。我依然在烧热水,不多不少,两大锅热水。奇怪的是,水已烧热,我的血却反而止住,不但止住,似乎还在自动愈合,当我泡热水澡的时候,我的衣服虽然已鲜血淋淋,可我身上的伤口却已完全愈合。

我是不死之身,我虽然瘦骨嶙峋,仿佛一阵风都能将我吹倒,但却并不能因此而丧命。

我虽然有病,却无需汤药,因为我得了绝症。

对于珍爱生命的人来说,一场车祸或者患了癌,或者睡觉的时候心肌梗死等,这都是绝症,绝命的病症。

可我的绝症却不同,我从不生病,十年来没有打过一个喷嚏。但我会受伤,大小伤痕无数,无论受了多重的伤,我都不管不顾,仿佛鲜血是从别人身上流出来的,仿佛心头阵阵剧痛也是别人的。

奇怪的是,即便是这样,我依然不死。

不想死的人突然就死了,花多少钱都吊不住一口气。想死的人却怎么也死不了,即便一身鲜血即将流干,即便心脏已停止了跳动,但却就是死不了。

这岂非也是一种绝症?

这样的绝症岂非更加无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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