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夫给屠臼子做了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发现屠臼子伤的比众人想象的要严重的多。至少三根肋骨骨折,而且造成了内脏挫伤,除此之外后背和手臂都有大面积擦伤,脚也扭伤了。对于屠臼子这样的年纪来说十分麻烦,最少也要静养两三个月,且不能有任何剧烈运动,尤其是骑马。
大夫把屠臼子的伤情一五一十的禀报给守在一旁的祖母。祖母听罢沉吟一声:拿出你毕生所学,治好汗王,不能教他留下任何后遗症。
大夫诚惶诚恐:老祖宗放心,臣一定竭尽全力!
祖母摆手:去煎药吧。
大夫依言出去了。祖母替病榻上的儿子掖了掖被角。大夫给他上了药,他才觉得没那么疼了。看见母亲斑白的两鬓和愁锁的双眉,不禁暗愧:是儿子不好,让母亲担心了。
祖母哼了一声,语气却不像脸色那般冷:你可听见大夫说了?你至少得两个月不能下床。摔成这样你满意了?
屠臼子满脸愧色:是儿子太大意。
祖母打断他的话,神色颇有些严厉:你哪里是大意,分明是逞强!我告诉你多少次,上了年纪不服老是不行的。事情经过我都听琰儿说了,这次受伤也算是个教训!
屠臼子脸上一阵红一阵白,连连点头道:儿子记住了,再不敢了。
祖母脸色这才有所缓和,然而屠臼子立马就说道:可是那匹马一定要驯服!祖母立时就要发火,屠臼子连忙道:儿子有伤在身,当然不会再去犯险,让琰儿去。他将来要继承大统,若是能降服天马,也能在部众面前树立起威信。
祖母沉吟了一下,面露忧色:可是那马野性难驯,若是再伤了琰儿可怎么是好?
屠臼子自豪的说:我对琰儿的身手还是十分放心的。
祖母犹疑片刻,最终叹了口气:你自己看着办吧。
得到母亲的默许,屠臼子便叫来启琰,让他三天之内务必驯服天马。启琰胆子不是一般的大,连犹豫都没有便一口答应了。
晚膳时启琰同云鬓说起汗父的安排,英俊的脸庞踌躇满志:我倒要看看所谓的天马究竟有多厉害。
云鬓忧心忡忡的说:你不要小看有灵性的动物,成了精的蛇还能淹掉佛寺呢!
启琰哈哈笑起来:你说的是白蛇传,我听过,那只是神话故事而已。
云鬓见他这般掉以轻心,不禁动了气:你这样自负可不好,轻敌往往都没什么好下场。
启琰望着她满是怒火的脸,笑嘻嘻的:你担心我啊?
云鬓认真的神情很是动人:对,我担心你,十分担心。万一你受伤了怎么办,万一伤的很重怎么办,万一死了.....
说着说着竟有几分难过,微微低下头。启琰心里暖暖的,拉过她的手放在唇边吻了一下。云鬓抬头看他:我不想年纪轻轻就守寡。
启琰哑然失笑,拍拍她的手背:你放心,万一我死了你可以改嫁。
云鬓握起粉拳捶了他一下。
启琰终于敛起吊儿郎当的笑容,一本正经的说:你放心吧,我不会受伤,更不会死,我要陪你一辈子。
云鬓郑重的点头:那你要答应我一件事。
什么?
云鬓抬起下巴:我要去看你降服天马!
启琰笑起来:好,我带你去。
启琰说到做到。第二天去格洛斯湖时果然叫上了云鬓。云鬓骑在马上,心情很是明朗。启琰这个人,跟他相处越久越能发现他身上的闪光点。比如守时,细心,体贴,周到,更重要的是言而有信。回想起来,云鬓以前是很讨厌他的。对此云鬓很是费解,这样一个从头到脚都是优点的男人,她为什么会讨厌呢?终于想起有次争吵启琰用讥讽的目光打量她许久,然后刻薄的说“我不是饥不择食的人”,这大大的打击了云鬓的自尊心,生平第一次对自己的相貌产生了极大的怀疑。现在想起来,依然觉得气愤。最后得出一个结论,做人不能嘴欠。嘴欠真的可以掩盖所有的优点。
胡思乱想中,一众人马已抵达圈起的草场。野马群跑到格洛斯湖偏北的山丘之上,自由自在的享用大草原的馈赠。
巴德罕面露忧色,对启琰说:大王子,我找几个人陪您一起过去吧。
启琰摇摇头:人多了会吓到马群,更不利于驯服。还是我自己去吧。
巴德罕不甘心,道:那让他们远远的跟着,万一.....有需要他们帮忙的地方呢!
启琰当然明白他的好意。沉吟片刻,没有做声,算是默许了。巴德罕当即点兵排将,找了五个于马术最有造诣的青年人,跟着启琰往马群去了。
启琰没有像屠臼子那样横冲直撞,而是策马奔至马群前,举起马鞭高声吆喝起来。
云鬓远观之十分费解,便问巴德罕:他这是干什么?
巴德罕面带笑容耐心的解释道:这种吆喝方式是咱们牧马人潜心研究的,能够让马匹产生慌乱害怕的感觉。大王子应该是想用这种方式统领马群。
云鬓哦了一声,点头表示了然。再看向场中,启琰几番吆喝后,马群果然跟随他跑起来,万马奔腾,马蹄声几乎有些震耳欲聋。巴德罕兴奋的一拍巴掌:嘿,这招有效!
有眼尖的人指向马群:看,天马也在跟着大王子跑!
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果然在一片棕黑中有一点白随着启琰的领引肆意奔跑。这一发现令所有人兴致高涨,赞不绝口的大声喊道:大王子好样的!大王子真英雄!
在这人声鼎沸的瞬间,云鬓突然明白屠臼子令启琰降马的用意。无非是想让他在底下这些部众面前多树立威信。想明白这一点,不由暗叹屠臼子用心良苦。
活动范围有限,启琰带着马群跑了两圈便停下了。马群起先有些骚动,不时有马儿抬蹄长嘶,启琰几声喝止,渐渐的都安静下来,俯下头各自吃草。启琰招手令那五人上前,几个人丢下自己的马,爬上马群中的马背上,没有出现预想中的反抗挣扎,几人轻踢马肚,一个接一个从马群中走出来。
这一成果引得观望的人们发出一阵热烈的喝彩。接下来便是最重要的天马了。
以防万一,启琰先令五人驱散了马群,场中只余下专心吃草的天马和专心降马的启琰。云鬓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不自觉的咬住下唇。
启琰心里也有些紧张。微风轻拂,令他精神高度集中。那白马似乎全然不曾察觉周围的变化,自顾自低头啃草。大快朵颐的咀嚼声清晰可闻。启琰轻手轻脚的走到它近旁。它健硕身体上行云流水般的肌肉线条浑然天成,洁白的毛发不染一丝尘埃。四蹄修长孔武有力,定是千里良驹无疑。启琰是识才惜才之人,对人如此,对马亦是如此。只瞧它形容,心中已十分喜爱。情不自禁的赞道:真是匹好马!
白马吃的忘情,对面前的启琰置若罔闻。
启琰试探着伸手去摸它,它突然摇头摆耳,鼻子里重重的嗤一口气。启琰吓了一跳,刚伸出去的手立马缩回来。昨天白马发狂的情景他看的真切,难免心有余悸。启琰等了一会,见它并没有要发怒的迹象,胆子不由大了些,又上前两步:看来你不讨厌我。那就好,我也不讨厌你,我十分喜欢你。
启琰的告白显然是对牛弹琴。白马并不理他,把头转向另一边去吃草。启琰只能跟着它转:你真的是天马么?怎么这么馋?
白马把屁股对着他,甩甩尾巴,送出一阵不怎么好闻的气体。
启琰连忙让到一边:哎呦我去。
如此般转了几圈,众人都有些摸不着头脑。这场面就像情侣吵架,一个故意背过身不理睬,另一个忙不迭的跟着屁股后面哄。云鬓之所以要跟着来是为了看热闹的。她想象中英雄驯马的场面应该是惊心动魄险象环生,没想到硬生生被启琰弄的竟有几分浪漫。云鬓望着碧绿原野上的一人一马,喃喃的道:他俩.....谈恋爱呢?
启琰这边还在乐此不疲的做白马的思想工作:你是宝马,不该以吃为终身目标,你是要成就一番大事业的,跟我走吧。
絮叨了能有半盏茶的时间,启琰估摸着若是白马会说话一定要骂他啰嗦了,便不再废话,抚了抚它的鬃毛,道:你不做声我就当你答应了啊,你可不能变卦,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随即翻身上马。拍拍马背,白马抖擞长鬃,大迈四蹄向部众们的方向奔来。
没有想象中的惊险场面,没有费尽九牛二虎之力。一切都那么自然,仿佛它来到格洛斯湖畔,就是为了等待它命中的主人。而如今,终于让它等到了。
白马载着启琰跑到众人面前。众人都还在惊愕中没回过神。突然巴德罕跪伏在地,激动万分的说:大王子!您是它天定的主人!其余人马上跟着跪倒一片,纷纷歌扬启琰的丰功伟绩。
云鬓也盈盈拜倒,启琰驯服天马虽有些侥幸的成分,但野性难驯的天马教他给驯服了是不争的事实。想着,也不知是该为他骄傲还是羞愧,一时之间神色很是复杂。
启琰老脸泛红,连声道:各位都起来吧,这马今儿估计是不太舒服,被我捡了个漏。
云鬓翻个白眼,暗暗骂道,这个傻子!清了清嗓子说:天马是极具灵性的动物。自然不会伤害它的主人。之前那么多人想驯服它,都被它给伤了,偏偏大王子安然无恙,这说明大王子本身就是它的主人。
说着,云鬓双手伏地,恭敬的磕头:臣妾恭喜大王子驯获良驹!
众人如梦初醒,学着云鬓的模样行了大礼,纷纷道:少夫人言之有理,臣等恭喜大王子驯获良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