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图书馆学到晚上10点多,不料外面大风大雨,身体不舒服,心情糟糕到了极点。室友一走了之,我一个人承担房租,朋友没有一个真正能帮上忙的。在这寒冷的冬夜,我双手紧紧环抱着自己走到校车站,看到石凳上有个人,我习惯性的笑了笑,昏暗的路灯在我身后,所以我猜他没看到我的脸,不过无所谓。我走过去,没想到,他开口说话了,问我是否需要他多余的外套,接着他伸手打开背包,抓出一件外套,并告诉我,这件是多余的。于是我放心了,心安理得,穿上了。坐在他旁边一起等车,相互介绍,他说他叫崔西。我们谈我们的专业,年龄,家乡和人类。奇怪的是,跟他说话这么自然;按理说初次见面,美国人是不会轻易问年龄或深入交谈的。可我们并没有觉得受到冒犯,顶多会觉得有点突兀。他说他是心理学专业的,是我喜欢的领域,但我并没有告诉他,不想让他觉得我在讨好他。他说他正在试着想明白自己内心所想要的。突然我感觉跟他好近,他跟我以前遇到的每个人一样,有所思所想还有困惑。他是一个年龄比我小4岁的美国白人。校车来了,我们上车,他坐在我旁边,我告诉他我的住处,他默默算着哪一站下车,车快到的时候,他拉了停车线。我说,谢谢你,你真好。他笑着说:不客气,我只是有长手臂而已。
回到空荡荡的屋子,可是感觉好温暖。于是我想,糟糕的友谊不值得为之伤神,世界这么大,谁知道会有什么惊喜呢。而且我在美国,世界各地的人汇集在此,避免交往国际友人真是遗憾的事。另外,我的口语需要练习,图方便呆在中国人的圈子毫无帮助。我现在学习英语的时间还不如中学时的多。后来,崔西邀我跟他的朋友们一起去看星星。我并不知道头顶上的星星为什么要举行一个活动去看。我来到约定的地点,他出来迎接我,并告诉我有多少男生和女生。我说,太好了,有女生。他说:如果只有男生,我就不会邀你了。第一次进入美国人的公寓,我有点拘谨,崔西一直在我旁边。屋子装满了东西,很温馨,不向中国留学生的公寓,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我们完了一会儿游戏,觉得丹尼对我很友善,他比崔西好动,崔西比较沉稳。我说,我记不太清崔西刚刚介绍给我认识的人的名字了,丹尼居然拿来纸笔,写上屋里每个人的名字再加上简单的描述,比如凯迪,黄头发马尾辫;崔西,经常笑。
等人到齐后,我们出发了,驱车去几十英里外的农场。有人带了吉他,坐在卡车后面有弹有唱,大家各自在感觉舒服的地方呆着。有一个帐篷,我们可以在里面玩游戏,我参与了起司汉堡的故事接龙,说的是火腿肠去找面包,一路上遇到各种奇怪的事。这些美国孩子好纯净,想像力好丰富,他们每个人身怀绝技,都有自己的爱好和特长,并为之骄傲。讲完故事,我从帐篷出来,外面风好大,发现崔西站在卡车旁边,见我过去,他马上站在我的风头给我挡风,崔西各种举止体贴,得体。在我们回来的路上,崔西居然对我说:生日快乐!我自己都忘了跟他说过,丹尼紧随其后说,生日快乐!其他人也齐齐地说,生日快乐!我真是开心,激动得不知道该怎么说话。用英语啊,该怎么说!也不知道该怎么表示!这种时刻,在我二十几年的时光里,从没有过。
一天中午,崔西约了我和另外一个女生苔丝,一起吃饭。她是一个热情的女孩,高高的个子,据说很会跳舞。苔丝问我,跟崔西怎么认识的,我说在等校车的时候他给我一件外套。苔丝说,他是很好的人。我打趣她和崔西的关系,她说崔西像个哥哥,特别善解人意,但他们不是那种关系。苔丝问我,想不想去他们教会,她跟崔西不在一个小组,但是觉得我会喜欢他们小组,我答应了。在美国这几个月,我陆续收到很多教会的传单和很多华人的亲口传授,但是我觉得他们这几个人比较自然。接下来的周日,苔丝开车来接我了,我们一起去了他们的教会。很空旷的场地,我们唱的歌也特别动感,毕竟都是年轻的学生,每天轮流有不同小组的演奏队在讲台上领唱。唱完歌,我们会学习圣经,讲解人通常很幽默。对于我来说,这是学习美国文化和语言的契机。毕竟我喜欢追根究底,美国文化的起源也就是基督教啊。学习完圣经,我们会小聊一会,然后去吃午餐。
后来每个周日上午,我都会去教会。其他时间,我们也会自由组织学习圣经,以及各种其他活动像打球,游泳或者烧烤。我跟他们越走越近,举止越来越像美国人,动不动就大笑,有话直说心里不藏事。以至于有一次去教会,站在门口发传单的中国人,她以为我是美籍华人,没敢跟我说话。跟中国人的接触反倒不自然了,我觉得他们的表情麻木,看不出喜怒哀乐,让人困惑。我还怕他们骗我,我知道不是真心的骗,就是怕他们说话不彻底,隐藏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