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时候很多的事都不是自己所能掌控的,所谓的天灾人祸大概就归为这一类吧!
我叫江河,目前就职于一家旅游公司做销售,23岁那一年毕业的,现在已经26岁了。
三年的时间我在此公司浑浑噩噩的度过了三年,在这三年里我成了公司赫赫有名的人物,据说公司规章上还因此把我当反面教材给写上了规章上。
三年来我破了公司连续三年没有拿过加班工资,连续三年没有准时到公司打卡,连续三年没有涨过工资,连续三年。。
连续三年从销售员一直还是销售员,同期一起与我上岗的,不是成了销售总监,就是被调到其他地方任职,总之只有我一人还在原地踏步。
至于为什么我至今还未被公司开除的原因是:公司领导是我的大伯。
三年前毕业后找工作一直未果,大伯母不忍于是就让大伯把我弄进自家的公司。稀里糊涂的我就成了关系户,或许说是钉子户更贴切一些。毕竟也没谁能在同一职位上不干事混上个三年,起码他们的时间耗不起。而我不过就是一混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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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走在冬夜的冷风中,飘散的,踩碎的,都是梦,孤单单这一刻,如何,确定你曾爱过我”睡梦中我被一阵音乐吵醒,那是刘思涵的《走在冷风中》,一首被我至今沿用的手机铃声。
“喂。”
“江河你现在在哪,你给我看看现在几点了,为什么还不来公司,是不是还在家睡觉,你给我赶紧来公司,别以为公司领导是你家亲戚你就可以这么在公司肆无忌惮了,我告诉你门都没有,只要我余佳在公司一天,你就别想有好日子过,你看看跟你同期的几个同事谁跟你一样混啊!”我话还没说完,电话那头就传来不满的叫骂声。
拿着电话愣了半天,不由得真心佩服余佳这小妮子的口才,来公司一年半,在这一年半里哪次不是被她骂个半死。
接着对电话里讨好道:“对,您老人家家说的对,我江河小儿受教了,不过你说的那些跟我同期的那些人我都看不上眼啊!他们升职就升职吧。”
“你。你。好,江河你说的,这月的工资你别想要了。”电话那一头的余佳估计被我的话气的够呛。
我还想说些什么的时候发现听筒里传来“嘟嘟嘟”声了。
放下电话我并没有立即起床,而是躺在床上抽了根烟。
有时候想想其实我现在的生活也还算不错,有着稳定的工作,不怕被公司开除,有着充足的休息时间。
一根烟的时间过得很快,以这几年训练出来的光速很快的打理好了一切,从楼道里推出我的纯生物能源,360度可视,中置后驱敞篷跑车驶向公司。
到公司时刚好吃中饭的点,我也懒得去打卡了,安置好我的敞篷车之后,迅速的奔向员工食堂,在这里我不得不夸奖一下我的大伯了,什么都不人性,唯独在吃的上面很有讲究,所以我们公司食堂的员工餐并不比一些餐厅差。
沈杰(我最好的兄弟,也是我们销售部的组长)给我做过一个记录,一个月中我按时到达公司签到的记录是0,而每天准点去食堂确实百分之百必在。久而久之在众人的调侃中,我就有了一个新的称号“食堂小王子”。我并没有觉得这个称号有什么不妥,反而相当的得意,有句话不是说的好嘛?民以食为天嘛。
“师傅,多饭多菜。”拿好餐具我对食堂里的师傅说道。
“知道,知道,每样多来点是吧!”食堂师傅一脸笑容的调侃着我,“你小子也真能吃,每次都不见你有剩。”
我一点也不害臊的说着:“能吃是福啊。”
王师傅想了想,“也对,也就你小子歪理最多了。”
一听他说是歪理,我就立刻不乐意了:“什么叫歪理,本来就是好不好。”
“那就是借口,你小子我不知道嘛!三年来天天守在我这老头子这边要饭吃,没一天迟到过”王师傅笑骂道。
我自知没趣了,端着餐具随便找了一个位置吃起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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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我郁闷之中,餐桌对面就多了一个人,不用想我就知道是谁,“不要跟我说话,心情不好很烦。”
短暂的沉默,余佳两眼瞪着我气呼呼的说着:“你心情不好,我心情就好吗?你还有资格跟我说很烦吗?”
我充满挫败感的向前推了推餐盘:“想吃什么,自己弄。”
她依然看着我,不过此时从她的眼睛里丝毫看不出生气的表情了:“江河,你混蛋,每次都用这些吃来诱惑我。”
“嗯。我要这个,这个,还有那个。”
看着餐盘里少了的二分之一的食物之后我无奈的一笑:“妮子,你要想吃这些每次能不能自己点啊?”
她满嘴塞着食物,看着我摇了摇头:“不行。”
“为什么。”
“因为我是女生,更重要的是你是个混蛋。”她撅起嘴儿,脸上露出轻视的眼神说道。
“可是每次我打的饭几乎都是被你吃掉了。”我嘟囔着,手上的筷子还不时指向食堂打饭的窗口“你看食堂老王现在看到我都要调侃几句,虽然我很受用小王子这个称呼。”
她笑了笑,我以为她被我发的牢骚给打动了,“什么小王子,我看是一个饭桶。”
说完她便不理我自顾自的吃起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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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饭来到公司,想了想还是顺便打个卡比较保险,还是一如往常一样,坐在办公室整天无所事事,唯一的乐趣也就是我面前的那台电脑,无聊的时候看看电影,玩玩游戏,办公室的电脑配置都还不错,一些大型游戏玩起起来也没有什么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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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感到有人在戳我,猛地一抬头,只听“咔”的一声把脖子扭了。
“我说江河,你也真够意思的,中午来吃个饭,下午办公室来睡个觉,什么都不干这就一天过去了,你可真够孙子的啊。”沈杰一屁股坐在我的桌上,眼睛看着手机对我说道。
“你TM才孙子,说我脖子扭了怎么算。”我僵着脖子骂道。
“晚上7:00,‘老一家’不见不散,我先走了。”
现在距离7点还有大概俩小时,出了公司大街上到处乱逛。
在LC区的一条街口我发现一家新开的酒吧,我这人要说生平最大的兴趣除了抽烟喝酒就是逛酒吧了,在这座城里,只要是我去过的酒吧,我都曾留过驻唱的痕迹。
我曾经有过一个歌手梦,我羡慕那些站下镁光灯下的人,我希望总有一天我也可以。
只有在酒吧,我才能被认可,我才能站在一个被大家所认可的高度,毕竟谁TM也不想做一个混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