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明春极力隐藏的是她的家庭,她一点都不比谁幸运,命运总爱捉弄世人,这个故事要从三十年前说起。
那一年,大雪纷飞,粮食颗粒无收,连续三年的饥荒饿死了很多的穷人,很多乡下的家庭因此破碎,郑明春的母亲陈氏,除了郑明春外谁也记不清她的全名了,她很不幸地生活在那些破碎的家庭中的一个。陈氏的父亲饿死了,他把食物都留给了他的妻子和女儿,他死后,陈氏的妈妈伤心欲绝,不久她伤心过度而害了一场重病,最终因为医疗条件落后而随她丈夫而去,无奈下,陈氏安葬了自己的父母后,背着几件衣服,身无分文地步入了陌生的城市,她要去投奔在城里打工的哥哥。
如果她真的找到了她的哥哥,那么她的生活或许会十分不同,郑明春也不会降生,只可惜,她这样一个从小就在乡下长大,没有念过书的淳朴女子,对城市的空旷无所适从,也对村子外的人毫无防备,她根本没想过这世界上会有那么多谎言,当她发觉不对的时候,她已经失去了抵抗的能力,就这样,她被卖到了一个不知名的小村子里,成为了一个男人的媳妇。
和那个男人结婚是她一辈子永远无法醒来的噩梦,可她太弱小,她无力抵抗。买下她的是那个男人的母亲,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太太,她是个寡妇,她的老头子死了有十多年了,这些年里,即使家里有她儿子这一个男丁,可一切农活或是琐事都是由她来做的,她用攒了一辈子的积蓄,在那个闹饥荒的年份里,为她唯一的一个整天醉生梦死的四十多岁的邋遢儿子买下了这个媳妇,了了她这辈子最后的愿望。可是,她的爱子之情毁了另一个女人的一生。
结婚前些年,陈氏无数次地逃跑,可是没办法,每次她都会被抓回去,然后被打一顿。那些年里,那个家庭里的几乎所有的活都落在了她的肩上,她憔悴不堪,而她的男人只会喝酒和赌博,赌博是那个男人生命,酒是那个男人的鸦片,有时候,他不顺心时还会拿她出气,那时候,她真的无数次地想过死亡,但她最后没有死,她怀孕了,生下了郑明春,生下了这个支撑她活下去的支柱。
郑明春出生不久,男人的母亲终于不带遗憾地与世长辞,她撒手人寰,将这个名存实亡的家交到了陈氏的手上。说真的,老太太死的时候,陈氏是高兴的,也是伤心的,她恨老太太把她买下来,同时也有些感激她,在那些年里,这个家里,这个村子里唯一对她稍稍好一点的就是这个老妇了,她有时候会劝说她的儿子,有时候会分担陈氏的担子,但她死后,陈氏在这个村子里将再无依靠的人。
老太太出殡那天,是陈氏逃走的最好机会,她想得很周密,可是,最终她没有逃走,她足足等到了凌晨,她最后留了下来,那天她没有机会抱走郑明春,她为了那个怀胎十月的骨血,丧失了她逃走的唯一机会,她曾想亲手掐死她的孩子,可是当她的手锁住郑明春的喉咙,郑明春的哭声响在她耳旁的时候,她忽然失去了所有的力气,她觉得自己是一个犯罪者,她觉得自己已经不认识自己了,最后她紧紧抱住了她的孩子,那次她哭了整整的一天一夜。
之后的她的生活出奇的平静,她的男人的生活变了很多,他不再赌博了,不是良心发现,而是村里好赌的人知道他失去了最后的依靠,已经不愿意和他赌了,他已经无力偿还欠的债了。他的生活只剩下酒了,估计是母亲的去世也一定程度地打击了他,他还多了一个“爱好”——睡觉,他变得安静了,像是被圈养的牲口,吃完喝完就睡觉,陈氏的日子一度安宁。
这一年,陈氏在此想要逃走,抱着郑明春逃走,可是计划在她反复推敲无数次后,又被她否定了,郑明春还小,而她身无分文,她也不知道自己在那里,应该往哪处走,而且她也没有合适的身份,她觉得茫茫天下,找不到她母女的容身之处。最终,她决定要等郑明春长大一点,自己攒够一定的盘缠再逃走吧。没想到,直到她生命的尽头,她也没有等到那一天。
郑明春的成长很快,陈氏不希望她的成长受到家庭的影响,因此这些年里,她一直把和睦幸福的场景展现在幼小的郑明春的眼中,并谎称她和那个男人互相爱着,男人因为某场重病不能干活,郑明春也很懂事,经常为她分忧。她觉得自己的隐瞒很完美,可是真的完美吗?这个世上有完美的事吗?她不知道,自从一次她偷偷地哭泣被“熟睡”的郑明春听到后,她的所有伪装都不攻自破了,从那一天开始,配合她表演的就是郑明春了,郑明春怕她伤心,一直装作什么也不知道,装作懂事的样子,怕她再为自己操心。
不久后,村子里第一个在政策开放后就下海了的商人创业成功,他开了一家饭店。他拿着手机,开着汽车,回到村子里那天引得了所有人羡慕的目光,他当时在村里人的眼中风光无限,就是最有钱的人吧!他和村里的人说了很多城市的改变,比如学校,比如商店,那天,陈氏和郑明春都在场,她们听了他的吹嘘,心中同时生成了两个不同的想法。陈氏想的是无论付出什么,一定要让郑明春上学,她判断这是唯一一条可以出路,郑明春不能像她一样,过这种生活,她要自己的女儿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她知道,她没办法逃走了,送女儿上学要很大一笔钱,而她只能依靠村中的那几亩土地。而郑明春心中想的则是,她长大后一定要开一家饭店,她要成为像这个叔叔一样的人,掌握自己的命运,然后把妈妈接到城里,不要妈妈再受苦了。这一年,她六岁。
谁也不知道陈氏付出了什么,她用尽了一切的方法,终于为郑明春争取到镇里上学的机会。之后她的生活简单了,白天种地,早晚徒步去镇里摆摊,顺便接送郑明春,她不知道郑明春上学是在学什么,她没上过学,但她知道,那书本之中是足以改变一切的东西。当郑明春大学录取通知书被邮递到她手中之时,她哭了,哭得十分厉害,她很多年都没有哭过了,她觉得自己终于能亲眼见证女儿的出息了,可是她最后也没有看到那一天,在郑明春大一那年,她死了,累死在了田里,足足一天一夜都没人发现。
通知郑明春噩耗的人是隔壁的老李,等到郑明春回来时,她觉得自己疯了,她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了,她已经失去了这个世界上唯一爱她的人,从那一天起,她就把自己的心完全封闭了。她从小就习惯于生活在谎言之中,也从小就习惯编织谎言,对她来说,谎言要比现实温柔得多,与之矛盾的是,她又太害怕谎言了,因为害怕,所以她选择了谎言,如果她从一开始就知道一切都不是真实的,那她大概就不会受到伤害了吧?也许这才是她会爱上周贺的根本原因——那个男人从来都没有给她承诺。
佟乾从村里人夹杂着猜测的讲述中只能知道这些,他想着郑明春无法释怀母亲去世的伤悲,对婚姻中的欺骗感到惧怕,对自己是一个女人感到无力,可他知道毕竟有限,他猜对的仅仅是一半。
郑明春不仅仅是无法释怀母亲的悲剧,她是在怪自己,她是觉得一切都是她的错,这些年她都是这么想的,她觉得自己就是罪魁祸首,甚至她明知苏茵步步紧逼还一味退让都是她无意识中对自己的惩罚。
每当她回忆往事的时候,最先出现的总是她很小很小的时候,一个寂静的月夜,她记不清那是夏天还是冬天,她唯一清清楚楚记得的是那天在院子里,她妈妈突然蹲下,双手按着她的肩膀,用充满忧伤的眼神望着她,轻轻地问了她一个问题。
“你愿意和妈妈走吗?”
那天她还不知道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但她忽然很害怕,她怕她会没有家,她怕自己会被其他人嘲笑,“我……不愿意。”
不愿意!她的回答是不愿意!多年以后,当她每次想起这件事时,她都感觉自己是那么愚蠢,那么自私,她永远都无法原谅那时的自己!
为此,她曾多次求助于心理医生,然而谁也帮不了她,所有人得出的结果都是一样的,她自己不愿意走出来。
过安检,上飞机,全程郑明春都闷闷不乐的,谢欢主动和她说话时她也总是有一句每一句的。谢欢的印象中她从没有如此失落过,他不知发生了什么,不知该怎样安慰她比较好。
“哎,春姐,我想起来个事,你知道公司设计部老胡吧,他前两天发烧了,然后他就去医院打点滴,人家护士刚给他扎上他就开始笑,你知道为什么吗?”飞机上,谢欢歪着头,兴奋地跟她找话说。
“护士漂亮?”郑明春漫不经心地随口回应。
“不对,因为……”谢欢说着,自己已经忍不住大笑起来,他捂着肚子,“因为……哈哈哈……因为他笑点低(点滴),哈哈哈!”
“哦。”郑明春只是这样回了一声,然后配合他干笑了两下。
这种反应可叫谢欢非常失落,他也不笑了,这种低沉的气氛让他有些尴尬,沉默了一会儿,他小心翼翼地问:“春姐,你是不是喜欢那个男人啊?”
郑明春听后狐疑地看了他一眼,紧接着,她否定道:“不是的,我爱的是另一个男人,那个人是个骗子。”
“骗子?”谢欢惊愕。
“恩。”郑明春说:“从一开始我就知道,他也从没有否认过,他救过我,而且在骗我的过程中他是全心全意的。”她说着,脸上不经意间流露出惬意的微笑。
“我不懂,你们女人真傻。”谢欢想了想,摇头说道。
郑明春望向他,她一直不知道他为什么可以活得如此随性,在这个世界上,一个人站的越高,渴求的越多,思考的越深入,那么他也就越虚假,鲜有人不是生活在谎言之中,因为那更容易,可她身边的这个人的思想从来都像一个孩子,她有时就在想,他究竟是真的活得这么轻松,还是他的演技太过高超?
“谢欢,你为什么能活得这么简单呢?”郑明春看着他的眼睛,好奇地问。
“生活本来就很简单呀!”谢欢随口回答,仿佛在说一件理所当然的事。
那一刻,郑明春突然有种想法,如果真有上帝的话,那谢欢的构造和她的一定不同,因此谢欢是幸福的,她是不幸的,这是注定的吧!
下飞机后,走出机场,郑明春就看到了来接她的吴铭,谢欢和吴铭也是老同学,也陪着郑明春上了吴铭的车,他也想看看老同学这两年发展得怎么样。
车子停在吴铭的工厂门口,一下车,郑明春就看见了工厂大大的牌匾,十分不要脸的牌匾——圣人无名创意饰品加工厂!
“吴铭,你的脸皮怎么还这么大?”郑明春讥讽道,她可记得当年他那一套无比自恋的自我介绍——古人云: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吴铭!
参观一圈,三人在吴铭的办公室里喝茶聊天,吴铭正天花乱坠地给他们讲自己的商业计划,如何实现新时代的网络营销和传统营销有机结合,发掘文学、动漫和饰品制作销售之间的交集市场,能看出来,他已经从大学里的那个路边小贩发展成了高级的小贩。
说了半天,吴铭突然想起来一件重要的事,“啊,差点忘了,我下个月结婚,你们一定要赏脸啊!”说着,他从抽屉里抽出两张请柬。
“哇,你要结婚了!之前怎么没听你提起过?”谢欢惊讶道。
“我要是再不结婚你家孩子都要下地了!”吴铭说,这时,他注意到沉默不语的郑明春,“春姐,你结婚了吗?”他问。
“没呢,还在享受单身的自由。”郑明春苦笑说。
“啊?哦。”听起来有些不可思议,吴铭也不好再深究,他改口问道:“那春姐你这些年都没有音讯,是在忙什么呢?”
忙什么呢?这些年她的生活就像是一个盗版的童话:她生活在一个不幸福的家庭之中,她是一个黑姑娘,在舞会上,她遇见了一个王子,王子对她一见钟情,她也渐渐喜欢上了王子,于是她不顾一切帮王子骗得了王位,可她没意识到王子骗了她,而王子身边还有着邪恶的公主和对王位虎视眈眈的大臣,她被绑架被折磨,在那段黑暗的日子里她多么期待能得到救赎,然而她等到的不是王子,救了她的竟是一个骗子!可此时的黑姑娘已经再也不敢相信别人,她和骗子互相欺骗,又互相慰藉,不知不觉中,她竟发现自己已经爱上了这个骗子,虽然她明知在由谎言构筑的爱情之中,谁先动情谁就会被伤得体无完肤,但犹豫再三挣扎反复,她依然选择了戴上假面陪他起舞。结果是可想而知的,兜兜转转,她一无所有地回到原点,结果发现王子竟然还喜欢着她,可她已经不敢爱了,王子的爱太博大,也太廉价,他的性格并不适合她。
“没什么,连我自己都不知道忙了什么,就是凑合过活吧!”郑明春搪塞地说道。
“喔。”
“你呢?一直在做饰品生意?”
“算是吧,做了一两年平面设计,感觉自己干不错,就辞职做买卖了。”吴铭说着,他打开书柜,从里面拿出好多新奇的装饰物,“诺,我最近的作品,卖的还不错,青少年挺买账的。”他把那些东西在桌子上摆成一排,有猎奇风格的,也有抽象风格的。
郑明春看着那些新奇的小东西,很是喜欢,她指着一个“红丝带”状的缩小版雕塑作品,问道:“这个是什么呀?”
“春姐你真有眼光,这个是我早期的作品,设计理念是男人对爱情的向往。”吴铭得意洋洋地说。
“爱情的向往?”
“是的,象征很多男人心中理想的另一半,像猫一样的女人,不近不远,不打扰也不冷漠,就如一个静静的装饰物,如他们登上顶峰时的附属品。”他说。
“你们男人都是这么想的?”郑明春随意问。
“至少大多数是这样。”
“有点大男子主义啊。”
“是啊,哈哈。”
“那这个呢?”郑明春又指着一个圆盘上的枯树。
“这个啊,你转一下看看。”他把它递到她的手上。
按他说的,郑明春尝试性地转动地下的圆盘,没想到随着每一个角度的转动,树上发出了悦耳的风铃声,紧接着,那棵枯树的枝条上有机关的地方竟然满满变绿,并从中探出点点新芽。
“这是一个时钟,”吴铭说,“是我早些年想起你时设计制作的。”
“想起我?”郑明春疑惑。
“是啊,设计理念就是‘时间的钟摆送来明媚的春天’啊!”吴铭笑道,“就是你名字的意思喽,喜欢吗?喜欢我送你了。”
“这是一个钟耶,你还真会送人礼物!”郑明春开玩笑说。她把玩着这个“发芽的树”,她知道吗?她母亲之所以给她起了这个名字,就是希望她能活得明媚一点,直到死去的一刻,那个为她付出一生的可怜女人都没有怨过她的女儿。
这一点局外人都能看出来吧,也许郑明春也知道,只是她还无法接受,有些事总要她自己想清楚的,外人谁也无法插手,她唯一需要的就是时间。
其实每个人的生活都并不复杂,只是简单的生活被各色的欲望填满而显得复杂,每个人都在拼劲全力追求自己认为重要的东西,仿佛得到了梦想中的一切就能得到幸福,但实际上,幸福真的就是名利地位或是某个物品某个人吗?谁又是幸福的,谁又是不幸的,人活在世上最难搞清的就是自己真正的追求吧?
就比如对于郑明春来说,她从小就追求开饭店,她以为开了饭店就能成为有钱的人,就能改变自己的生活,而实际上她要的从来都不是大富大贵,出人头地,名利双收,一掷千金,她真正需要的只是简简单单的生活,平平淡淡,安安静静,什么也不缺,然后身边能有一个男人,不需要轰轰烈烈的爱情,只要能陪伴她就好,那个人最好不要是一个烂好人,郑明春喜欢那种勇敢而自私的男人,在爱情方面的自私,如此而已。
她可能早就知道这一点,也可能没有,她活了近三十年,看似看尽世间百态,但她终究还是太过年轻,她放不下过去是因为她还很多事没有经历过。等,她要等,等待另一个如谢欢一样简单的人出现在她的生命里,给她贴心的关怀,给她无微不至的照料,给她自私的而如小溪般涓流绵长的爱,给她安全感,让她不必再依靠谎言来保护自己。也许是在明天,也许是在下个一秒,但那个人总会出现的,一定会的,他会温柔地为她脱下戏服,然后从背后抱住她,在她耳边轻轻地说:
“该落幕了。”